改革破局
发布时间:2023-04-08 08:50:09
改革破局作者:暂无来源:《党史博采·纪实(上)》2018年第2期“肚子决定脑袋”的农民发起改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改革开放重大决策之后,到底从哪里入手取得突破?这是当时党中央和各级组织都在思考的问题。三中全会公报提到的改革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农业改革。两相比较,企业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全会公报所提措施具体,改革方向明确,而农业改革则只提到改革管理方法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层面。因此当年人们大多估计改革将率先从企业管理体制突破。但是,中国改革却偏偏是从农村改革破局的。这是为什么?有何道理?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正视中国的国情。中国人口众多,吃饭总是第一位的大问题;中国又是农民占人口多数的国家,农村和农业问题,千百年来始终摆在首位。封建时代,粮仓足,则天下太平;粮食歉收,发生饥荒,就要天下大乱。近代以来,中国农业生产方式没有进步,人口却激增,于是,一遇灾荒和兵乱,饿死人的事经常发生。因此,吃饭问题,始终是中国最牵动人心的头等大事。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后,把解决人民吃饭问题放在第一位。解决的办法,是发动农民起来搞土地改革,实行耕者有其田。土改中发生很多这样的故事:分得土地的农民,有的把脸贴在地上亲吻土地,有的高兴地在土地上打滚。中国农民与土地如此亲近,至今让一些外国专家难以理解。土改使农民拥有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生产积极性极大提高,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不久就解决了全中国人民吃饭的问题。但是,农民拥有土地三权,也存在一些问题:分散的小生产方式,不能抵抗大的自然灾害,一遇灾年,大批农民因粮食歉收而挨饿;农民视土地为命根子,农民之间因土地纠纷而矛盾增多;农民因家庭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不同而造成了贫富差距拉大,很快就出现了两极分化,甚至有出卖土地抵债而重新成为赤贫者。把人民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的毛泽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探索出了集体化道路,在发展农民互助组基础上,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又在合作社基础上,通过初级社、高级社两个阶段,建立了人民公社。经过“大跃进”时期搞“一大二公”失败的教训,毛泽东于20世纪60年代在全国农村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人民公社体制,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和劳动力使用,集中于集体,搞了很多农田基本建设工程,为实现农业机械化拓展了空间,办了很多农民个体家庭办不了的大事,集体化也为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中国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支撑。这些都证明农村实行集体化的道路是正确的。但是,农民完全丧失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也减弱了劳动积极性。在集体劳动中,出工不出力和各种损害集体利益的事情屡禁不止,同时,由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高度集中,土地不能出租,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很多经营管理不好的生产队因粮食歉产而使社员饿肚子。中国共产党是时刻为人民谋幸福的政党,是实事求是的政党。在共产党里,早就有人提出在保持土地所有权归于集体的制度前提下,改革农村劳动生产组织方式和分配制度,还具体提到了实行包产到户的问题。翻开史册,我们可以列举出很多提出这个问题的人的名字:刘少奇、陈云、邓小平、邓子恢……但是,毛泽东出于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的考虑,反对包产到户,他说过这样的话:“我为什么把包产到户看得那么严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所有制的基础如果一变,我国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产品卖给谁嘛!工业公有制有天也会变,两极分化快得很。”在毛泽东的坚持下,人民公社体制存在了二十多年。三中全会召开时,中国农村仍然是这种体制。
三中全会突破了“两个凡是”的束缚,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也讨论了农村改革。但是,受当时历史条件限制,三中全会特别强调:“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三中全会关于农业问题的决议草案提到“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实行超产奖励”。这段话,实际上是主张在保持原有人民公社体制下,略微改变一下生产队的劳动管理方式,与包产到户有本质区别。尽管如此,三中全会与会者多数不赞成搞包工到作业组。会议期间,对于包工到作业组,仍然发生很大争论。经过争论,最后对包工到作业组的问题,形成了如下折中文字:“只要群众拥护,都可以试行。”决议是“草案”,“草案”中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下属于劳动管理方式改变的包工到作业组也仅仅是“试行”,而且,三中全会通过的这个文件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可见当时包产到户不合法,农村改革根本没有打破旧框框。在此情况下,务实的农民却在生产实践中大胆迈出了改革的步子,一些农村,悄无声息地搞起了包产到户。这种来自基层农民的自发改革,激起了改革初澜。勇敢迈出农村改革第一步的,是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一个几百年、上千年默默无闻的小村子(当年叫生产队)——小岗村。它为什么敢于迈出农村改革第一步?其实道理很简单,就是“肚子决定脑袋”:这个村子的人为了解决吃饭问题才冒着很大政治风险改革的。这个村子过去就因为拘泥于僵化的生产管理方式而长年歉产,靠吃返销粮过日子。1978年安徽省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粮食严重减产。自然灾害使小岗村雪上加霜,吃饭问题成了生产队必须解决的首要大事。1978年11月24日晚上,以生产队队长严俊昌为首的18位农民召开秘密会议。会上大家一致同意并签订了一份有三条内容的保证书:一是分田到户;二是不再伸手向国家要钱要粮;三是如果干部坐牢,社员保证把他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队长严俊昌特别强调:这个保证书不准向任何人透露。在1978年全国仍然坚持人民公社体制不能动摇的情况下,小岗村这样做,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壮举。可当年的农民们没有这个感觉,他们只是为了吃饱肚子搞了这个务实之举。他们根本没有想到,他们的这个举动,竟然起到了推动中国农村改革从而改变中国亿万农民命运的巨大作用。当年,小岗村农民所关注的是他们的务实举动取得了实在成果:1979年10月小岗村不到一年的粮食总产量达到66吨,相当于全队1966年到1970年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也是在安徽,有两个村稍后于小岗村搞起了包产到户。一个是肥西县山南镇黄花村,一个是肥西县山南镇小井庄。先搞的是黄花村。这个村过去的情况和小岗村差不多。为了解决农民吃饭问题,区委书记汤茂林来这里组织干部们开了一次会,讨论在1979年多打点粮食度过饥荒的问题。会议确定了一个办法:借一部分地给农民种,每人借三分,谁种谁收,对外称为“四定一奖”(定土地、定产量、定工分、定工本费和超产奖励、减产赔偿),联工分不联产,实际执行的,就是部分土地包产到户。邻村小井庄得知消息后,做出的决定更大胆:直接包产到户。1979年,这两个村的庄稼都长势喜人,年底获得丰收。这项改革,简单说就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承包;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根据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做出经营决策和劳动、管理,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因此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搞包产到户的这些农民,并不懂得什么叫改革,甚至说不出“改革”这个词,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行动是什么壮举,相反,还觉得这样做会犯罪。但是为了吃饱肚子,他们顾不上那么多了。这些农民不知道,他们的行动恰恰是率先破局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对既往的农业管理体制进行的划时代冲击。中国农民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开辟着这条改革之路。在安徽省,过去春节期间就准备外出逃荒的小岗村农民没等过完节就已经准备好农具下地劳动了,以往春节要休息到正月十五的肥西县小井庄农民,正月初四就把锄头刨向干涸的土地,连妇女和儿童也跟着男劳力挥汗如雨。农
民劳动积极性的极大提高,预示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春天从中国广袤农村的田野上燃起希望,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做出了最为生动的注脚。争议背后的实质问题但是,农村改革破局决非一帆风顺。安徽小岗村和其他一些地方搞包产到户,立即引起争议,使这项改革举步维艰。争议首先在安徽省内发生。山南镇两个村子搞包产到户之始,就引起轩然大波,反对的声音越来越响亮。在一些人看来,包产到户就是复辟资本主义。“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这句话,发源地也在安徽。一些邻近省份也有人加入了反对大合唱,他们跑很远的路到安徽架起大喇叭播放反对口号,并刷出一幅幅大标语:“坚决反对安徽分田单干”。绝迹多年的大字报也贴到了小井庄的墙上。大标语与大字报相伴随,一时形成了一种似乎回归到1967年的政治风景。大字报、大标语的指向非常明确:反对单干。当年这样一条标语最有代表性:“筑防风墙,修拦水坝,坚决抵制肥西单干风”。与大字报和大标语同时出现的是告状信。让写告状信的人没有想到的是,恰恰是告状信,引起了安徽省委对这个问题的重视,并且采取了支持包产到户的态度。一封状告山南区委书记汤茂林的信送到了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手上,万里于1979年2月6日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山南的包产到户问题,会上争论激烈。最后万里提议,将山南公社作为试点,年底总结,好就干下去,不好就收。万里意味深长地说:“如果滑到资本主义道路上去,也不用怕,我们有办法把他们拉回来。”万里的这番表态,虽然没有平息争论,却明明白白表达了允许搞包产到户的意见,为安徽农民继续搞包产到户的改革实验,打开了一道门。安徽的争论还没落音,事情已经在全国传开。对于包产到户,有的省委领导支持,有的反对,有的观望,问题自然上达中央,争论也随之到达上层。1979年3月12日至24日,刚成立不久的国家农委召开广东、湖南、四川、江苏、安徽、河北、吉林七省暨正在进行农村改革的安徽全椒、广东博罗、四川广汉三县农口负责人会议,专门讨论包产到户。会上争吵得很厉害。会上有人提出:阶级、阶级斗争还讲不讲,阶级路线还要不要,学大寨还搞不搞?对包产到户的争论也涉及包产到组,有的认为那是与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的农村六十条是相违背的。另外一些人则认为,不固定到组是行不通的,怎么联系产量?争议原本在一定组织范围内进行,不料,一封发表在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上的公开信,把这种争议摆在全国人民面前。这封信认为“包产到组、包产到户都是脱离群众,不得人心的”。《人民日报》将此信配发编者按,强调要坚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不能搞单干。该信似乎代表中央的声音,对于农民影响不小。已经搞了“包产到户”的,心惊肉跳,计划搞的,缩回了头,没有搞的,幸灾乐祸,本来有铺开势头的“包产到户”止步不前了。七省三县会议意见不能统一,便请中央领导同志参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一些中央领导人对包产到户持坚决否定态度。他们根据过去固有的经验,尽力说明集体经济还是优越的。有的中央领导同志明确表态:包产到户不宜提倡。中国单干了几千年,还是没粮食吃,还是受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