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控制案例精选

发布时间:2019-05-23 18:55:37

金融风险控制案例精选

1、历史再次重演,爱尔兰联合银行被骗7.5亿美元

本月初,联合爱尔兰银行美籍外汇交易员诈骗7.5亿美元巨款的特大案件曝光后,震惊了整个国际金融界。这可以说是有史以来规模仅次于巴林银行破产案的一起银行诈骗事件。连日来,从联爱银行高层首脑到全球市场分析人士,各方都在对全球金融体系的风险控制能力进行反思。12日有报道称,联爱银行首席执行官巴克利承认,早在一年前,该行就认识到

财务管理需要加强,但却迟迟未能采取切实措施,结果造成今天难以挽回的巨额损失。

联爱银行总部位于都柏林,是爱尔兰最大的一家商业银行。它在美国设有专门负责外汇交易的分支机构———完全第一银行,排名在美国50大银行之列。其业务主要集中在马里兰州和宾西法尼亚州,共有250个分理处,雇员6000人。本案的主角鲁斯纳克现年37岁,7年前巴林银行利森案发那年加入完全第一,是其在马里兰州巴尔的摩的两名交易员之一。作为一名中级职员,他目前的年薪为8.5万美元,不过在生活上却从未表现得像当年的利森那么奢华。

  当事三方各说各话

据联合爱尔兰银行6日透露,鲁斯纳克在外汇交易市场上所做的美元对日元即期和远期业务均造成数额庞大的交易损失,而通常用以抵消此类损失的期权合约都是伪造的。更为严重的是,他还涉嫌“内外勾结”,虚报市场交易量,为己牟利。2001年年初,鲁斯纳克开始使用伪造的期权合约,掩盖其损失。完全第一银行首次发现其经手的外汇交易有问题则是在今年元月初。当时,该行正在对资产部的管理进行例行审核。恰在此时,鲁斯纳克要求提供巨额现金以维持他的交易活动,该行高层行政人员认为他要求的钱款数额庞大,从而产生怀疑并开始着手调查。在一个多月的调查期间,鲁斯纳克一直给予合作,但到本月4日早上,他突然下落不明。该行的首席执行官基廷在爱尔兰时间4日晚9点30分,才打电话向巴克利通报了有关情况。在这之后,联邦调查局马上被请求介入,展开犯罪调查。

然而,鲁斯纳克的私人律师却断然否认了联爱银行的上述指控。律师兰姆廷6日晚间即做出反应,声称鲁斯纳克“不是在逃犯”,并且希望所有的调查按正常程序进行,一切交由美国司法部来决定。这位律师说,鲁斯纳克当日在巴尔的摩与律师一起主动约见了联邦调查局的特工和联邦检察官,目前还没有任何一家美国执法机构对其发出逮捕令或者提出起诉。鲁斯纳克的另一位律师欧文说:“如果他们指控他偷钱,他们不会成功。我甚至怀疑他们是否能够找到指控他偷钱的证据。”7日晚间,一度消失的鲁斯纳克突然又在家中现身,但对此案拒绝置评。

美国联邦调查局8日终于打破沉默,公开表示迄今还没有发现鲁斯纳克侵吞7.5亿美元巨款的任何证据,并证实该局还未向鲁斯纳克发出逮捕令,联邦检察官也没有提出起诉。鲁斯纳克据称已向该局交代,他曾做过一系列没有规避风险的日元对美元外汇交易。在遭遇一连串不走运的交易后,他的损失就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为了弥补损失,他开始伪造与其他银行的交易合同,来制造一种没有亏空的假象。为此,他还伪造了大量由其他银行发来的传真。根据美国联邦法律,伪造银行文件最多可以被判入狱30年。一名联邦调查局官员还透露:“我们现在重点是要查清是否分行有人授权他这么做。”

  传言倒闭联爱否认

此案传出后,对欧洲乃至全球金融体系都产生了巨大冲击。联合爱尔兰银行的股票在伦敦和都柏林证券交易所一度暴跌13.7%,市值缩水12%,损失24亿美元,并带动其他金融证券下挫。联爱在本国银行中的排名已跌至第二位,落到其最大的竞争对手爱尔兰银行的后面。该行的一级资本也受到严重削弱,比率从7.2%下降到6.4%。市场人士开始纷纷揣测,联爱是否会重蹈巴林银行倒闭的覆辙。

巴克利6日披露这一事件的同时则强调,这确实是一记沉重的打击,但却不是致命的。他说,本案与利森诈骗案有一点很重要的区别,即后者对巴林银行造成的损害是致命的,而联爱银行即使扣除这7.5亿美元的损失,整个集团2001年税后仍有赢利。巴克利还向客户和投资者保证该公司仍然会继续保持赢利,并且一定会恢复一级资本率,因为其核心业务是零售和商业银行部分。7日联爱银行紧急召开董事会危机处理会议,会议直至深夜才结束。该行在会后发表声明,承认自己对完全第一的外汇交易监管松散,并计划今后由总行集中管理各个分行的财务和外汇交易业务。银行董事会同时还表示,他们将立即委任一名在金融服务行业中德高望重的专家对本案进行深入调查,并将在一个月内提交报告。

尽管如此,此间舆论依然认为,这一事件对联爱银行造成的冲击是无可否认的。首当其冲的是联爱在海外的业务,特别是在美国业务的发展。长期以来,联爱不仅在大力拓展美国和欧洲的金融市场,并且一度试图进军亚洲。另外,联爱银行风险控制能力的可信度也受到严重损害。该行在交易员作弊长达一年的时间内竟然毫无察觉,令人不得不对其管理机制产生疑虑。国际银行信誉评级机构还在考虑降低该行的信誉等级。

1995年,英国巴林银行在新加坡的交易员利森在外汇交易中进行诈骗,该行因之损失8.6亿英镑,并最终走上倒闭之路。1997年,英国国民威斯敏斯特银行因交易人帕伯伊斯隐瞒错误定价行为,损失9000万英镑。人们不禁要问,作为银行工作人员,他们为何要铤而走险,踏上不归路;而作为银行管理层,他们又为什么至今尚未汲取如此惨痛的教训?

  悲剧重演根源何在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这些不法外汇交易员进行诈骗的最强烈的动机就是要把钱据为己有。鲁斯纳克有三种方式可以从交易中获利。

一是以非市场价格与其同伙进行交易。他可以按低于市场的价格卖出,也可以按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入。联合爱尔兰银行的钱很可能已源源不断地流到了他的同伙手中。该行财务总监肯尼迪也指出,不排除内外勾结共同诈骗的可能性,有许多迹象表明,鲁斯纳克应该是在高层的协助下才做成交易的。

二是卖出期权,然后将现金以某种方式藏匿起来。不过,这一手段在鲁斯纳克案中使用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联爱银行已表示,他的期权合约都是伪造的。

三是通过制造交易利润额极高的假象,来增加自己每年的红利。虽然巴克利说过鲁斯纳克“决不是一名优秀的交易员”,但12日有报道称鲁斯纳克去年因外汇交易业绩优良而得到过15万美元奖金。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希望通过新的交易来挽回以前的损失。一笔交易失败后,他们宁愿造假掩盖也不会向上司汇报。欺骗的时间越长,就越难以承认,损失也就越大。利森造成巴林银行破产,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即在于此。而鲁斯纳克也向联邦调查局承认了这一点。

还有一个更发人深思的现象是,不管是利森还是鲁斯纳克,尽管胆大妄为,却长时间畅行无阻。

一个可能的答案是,他们中很多人已被发现,只是未向公众曝光。从以前的几次事件看,当损失还在控制范围内时,大多数交易员都曾主动交代过情况。

第二个可能的答案是,有关的银行自身风险控制能力偏低。巴林银行管理人员起初就曾认为,利森已认真进行套头交易,不会有任何风险。

第三个可能的答案是,高级管理人员对其所进行交易的衍生工具形式不了解。帕伯伊斯当年并未隐瞒任何一笔交易,而只是明目张胆地做出错误的定价。

鲁斯纳克诈骗案说明,很多人迄今仍未真正接受教训。如果业界人士这次仍不以为然的话,恐怕悲剧还会重演。利森近日在此间媒体撰文指出:“我对于有关当局丝毫没有在我的案件中汲取教训,又让相同事件发生,感到惊讶。这些大公司的财务管理竟如此松懈,令人震惊。”



2、澳洲银行惊曝期权交易丑闻亏损达1.4亿美元

1月13日,澳洲银行披露在外汇期权未授权交易中亏损多达1.8亿澳元的消息令市场人士目瞪口呆,投资者不禁开始怀疑这样一笔数额巨大的亏损是如何累积起来的。

尽管澳洲银行除了披露亏损额之外并未提供更多信息,但规模很小的当地外汇期权市场对亏损的起因充满各种猜测。尽管澳洲银行相当于1.4亿美元的亏损同联合爱尔兰银行子公司完全第一银行前外汇交易员约翰·鲁斯纳克导致的6.91亿美元亏损相比如同小巫见大巫,但此类亏损在外汇市场着实罕见。

追根溯源

两起案件存在着很多明显的相似之处。最明显的相同点是两者都源于一个最初的错误,而交易员此后则企图通过交易弥补该错误导致的亏损,而不是披露该错误。

简而言之,一个交易员以损失1.4美分的代价交易100亿澳元就能导致1.4亿美元的亏损,比方说以0.7600美元出售澳元,并以0.7740美元的价格进行回购。

作为澳大利亚最大银行的澳洲银行1月13日向澳大利亚证交所披露该亏损,此前其董事会召开紧急会议研究1月12日发现的交易账户违规行为。该行表示,将暂时中止4名和交易相关雇员的工作,但未披露这些人的姓名。该案件已经被移交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和有关权力机关。澳洲银行1月14日拒绝就该事件发表进一步的评论。

当地期权市场的消息人士表示,似乎亏损来自于澳元和新西兰元的期权。他指出,澳洲银行在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初期间在市场表现活跃。而该行认为亏损就是在这段时间内累积的。澳洲银行在过去48个小时表现出类似的活跃,因为其在期权和现货外汇市场上密集结算头寸。

弥补亏损

由于澳元兑美元在2003年第四季度的涨幅达到令人吃惊的14%,而这种走势出乎澳洲银行外汇策略师所料,他们此前认为澳元兑美元在2003年11月和12月初将回落,因此交易员很有可能根据这种预期进行未授权交易以弥补此前造成的亏损。与该行关系密切的一位人士认为此前的亏损来自于最初的一个交易错误。尽管澳洲银行案件的来龙去脉尚未核实,但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因为掩盖亏损而犯罪的交易员进行非法交易的最初目的通常为弥补错误。这些交易员包括鲁斯纳克和导致巴林银行垮掉的混蛋交易员尼克·李森。前者在2003年被判处入狱7年半。鲁斯纳克和李森均忽略了永远不要用翻番下注来挽回损失的市场真理。

当地期权交易员表示,如果澳洲银行问题的最初起因是一个错误,那么该行可能命令更多的期权交易员通过抛售澳元和新元看涨期权来弥补亏损。

购买这种期权的投资者将为在一定时间内以特定汇率购买澳元的权利支付溢价。抛售者能够从这种溢价中立刻获得现金流,但也被要求如果澳元走强且期权被执行,其必须在未来向客户出售澳元。

鲁斯纳克出售价内美元/日元期权以便获得抵消现货市场大规模亏损所需的现金。和澳洲银行案件不同,他的问题始于现货外汇市场,尽管他试图利用期权摆脱亏损,但却令其越陷越深。

尽管我们可能永远都不会准确得知澳洲银行案件中的内情,但部分人士认为由于澳元飙升,看涨期权的拥有者突然意识到可以从澳洲银行便宜地回购澳元,而这会令澳洲银行交易员精心构筑的交易框架崩溃。

风险意识

但这也不能解释为何澳洲银行高级管理层没有意识到期权交易会给该行带来的交易风险。

接近澳洲银行的人士表示,一位高级交易员可能卷入最初的期权相关亏损,而这也包括违反该行设定的信贷限制,然后,越来越多的初级雇员被卷入这趟浑水。这名人士表示,他对于澳洲银行监管程序的失效感到震惊。

他表示,市场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这些交易并未按照正常的方式输入澳洲银行的电脑,该行的监管和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并未认识到风险的存在。

他同时表示,用于衡量市场每日未结算头寸的重估价比率可能已经被调整,致使风险程度大相径庭。为了将这种头寸显示出利润而不是亏损而调整该比率的最简单方法就是调整引申波幅曲线。这种曲线是对期权定价的系列变量之一。

对此事件起因的另一种声音是澳洲银行成为了模型风险的受害者,这和7年前的NatwestLondon期权交易部门案件类似。如果澳洲银行发生相同情况,即使潜在现货价格出现对交易员不利的上扬,他们仍然能够掩藏每日结算亏损。

一位亚洲的信贷风险专家表示,随着市场在2003年年底走高,这将显示出重估价的所得。

如果这种解释站得住脚,澳洲银行也不是第一次被模型风险所困了。该行在2001财政年度计入约35亿澳元的冲减,分析师表示,这部分是因为其美国子公司HomeSideInc.的抵押债券投资组合的不恰当定价所致。



3、花旗欧洲债券交易策略成焦点 引发国债交易质疑

近日,花旗集团一份关于欧洲国债交易策略的备忘录“曝光”,再次引发了有关方面对花旗集团在去年8月那次国债交易的质疑。

2004年8月2日,花旗集团在数秒钟内抛售了124亿欧元(合161.9亿美元)的债券,并在大约30分钟后买入37.7亿欧元的债券。受此影响,欧洲国债价格暴跌,这促使交易员迅速在欧洲期货交易所(Eurex)进行相应交易,以降低损失,进而加剧了欧洲国债的跌势。据称,花旗集团因此渔利1750万美元。

在欧洲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德国政府债券期货是欧元区债券市场上的骨干品种,因为它们被用来给该地区的所有政府债券定价。欧洲期货交易所的流动性因季节而呈很大的差异,而泛欧债券交易网络MTS的交易商则被迫向欧元区各国政府让步,提供连续报价,因为各国政府渴望使它们的债券交易最大化。

英国《金融时报》提到的这份备忘录显示,8月份在MTS泛欧网络上抛售政府债券的行动之前两周,花旗集团的欧洲国债交易部门制定了一个详细计划,设法利用MTS与欧洲期货交易所流动性差异来渔利。

花旗集团的备忘录题为《如何挑战欧洲期货交易所期货的支配地位》。该备忘录称,大规模交易可以利用其它交易商在MTS上的强制性报价。花旗集团的欧洲债券交易小组建议:“当流动性失衡时……我们推高德国政府债券期货的价格,然后在MTS上抛售所有现货买单。”后来,他们真这么干了。

1月25日,德国联邦金融服务监管局(BaFin)表示,检察官们现正就是否以涉嫌市场操纵对花旗集团的6名雇员提起刑事诉讼展开调查。

这一备忘录如果被德国检察机构所引用,有可能成为他们指控花旗集团有关当事人的重要证据。如果涉嫌市场操纵的花旗雇员被裁决有罪,则可能因上述盈利而被判入狱或罚款。如果监管机构判定花旗集团违规,它还有可能在多个欧洲国家面临罚款和诉讼。英国、意大利等国家的监管机构也在调查该次交易。

花旗集团2004年一直受到美国本土市场以外丑闻的困扰。除了这一官司外,去年9月,日本金融监管当局勒令花旗集团关闭在日本的私人银行业务,严重打击了它在日本的业务扩张。特别是8月的国债交易极大地触怒了许多国家的财政部,导致2004年花旗集团在欧洲所获得的国债承销份额大幅下降。

根据数据公司Dealogic的统计,2004年上半年,花旗承销的债券为50亿美元(5.2%),2003年下半年为20亿美元(占7.1%);相比之下,2004年下半年花旗集团包销的欧元区国债金额只有1亿美元,仅占市场的0.9%,市场份额巨幅下降。2004年下半年,花旗在欧元区国债联合包销排行榜上的排名从上半年的第6位下滑到第14位。2003年下半年时,该集团的排名为第5位。

今年1月26日,Dealogic数据显示,在债券和股票销售、并购以及银团贷款业务上,花旗集团在全球所占的收费份额从2003年的7.7%降至去年的7.4%。

针对花旗集团欧洲债券市场进行的争议性交易的调查似乎愈演愈烈,欧洲央行行长特里谢发出呼吁,要求对花旗集团的那次交易进行“彻底而深入”的调查。特里谢是首位对这一事件发表此种评论的最高层欧洲决策者,他的话令花旗集团大为困窘,后者一直在竭力修复与欧元区各国政府间紧张的关系。这位欧洲央行行长表示,他“非常非常强烈地”感觉到,公平对于金融市场的有效运行必不可少。



4、韩国信用卡危机对我国信用卡发展的启示

  一、韩国信用卡危机

  1.韩国信用卡危机的爆发

  近年来,由于韩国经济的停滞不前,消费者债务拖欠问题立即暴露出来。2003年9月底,债务拖欠比率达到创历史记录的11.2%。其中,友利(Woori)用卡公司债务拖欠比率最高,达到26.42%。据统计,韩国拖欠债务超过90天的信用卡持卡人已经占到韩国劳动人口的16%。债务拖欠比率急升使韩国的信用卡公司全部在2003年发生了流动性危机,其中LG信用卡公司最为严重。2003年11月21日,该公司由于缺乏流动资金,而被迫向持卡人停止了现金预付业务,11月23日,该公司获得了8家债权人2万亿韩元贷款的紧急援助,而得以避免宣布破产。

  2.韩国信用卡危机的主要成因

  韩国信用卡曾经经历了1999—2001年非常辉煌的发展时期,信用卡的使用遍布生活的各个角落,发卡量超过1亿张。15岁以上的韩国人平均使用4张不同的信用卡,拥有10张信用卡的人数也已超过23万,而美国人则平均只有2张。 2001年韩国信用卡的使用金额为445兆韩元,比2000年增加了88%。以韩国有 2200多万经济活动人口计算,每人使用信用卡花的钱大约为2000万韩元(约合 1 6000美元),尽管这里包括法人卡使用的金额,但数字已经相当可观。而信用卡公司当年纯利润总额达到了24870亿韩元,韩国独立信用卡借贷机构(如三星、LG等)的资本回报率达到52%,韩国因此曾被认为是使用信用卡最好的国家之一。然而恰恰是这几年的“表面繁荣”埋下了危机的隐患。

  (1)政府鼓励信用卡消费,以此刺激内需是诱因。信用卡市场的暴涨和信贷市场的混乱与韩国政府近乎强制的推动手段是分不开的。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刚结束的时候,政府鼓励消费者贷款,以此刺激经济,给危机重重的制造业提供发展机会。1999年韩国信用卡业务曾出现下滑迹象。有的商店为了加强资金的周转,柜收信用卡,有的商店明码标示两种价格,用现金买东西明显便宜。于是韩国的法令明文规定,如果商家被单报不接受信用卡的使用,将受到罚款的制裁。为了让商家和顾客都愿意使用信用卡,政府还规定使用信用卡的手续费由信用卡公司承担。韩国政府为了促进信用卡消费和信用卡公司的发展也推出了一些优惠政策。比如年底结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信用卡消费额的20%将从个人应纳税收入中扣除。

  万事达卡国际组织亚太区经济分析师Vuwa Hedrick—Wong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韩国就像一个长期饱受饥饿后突然進食的病人。长达10年以抑制消费为取向的金融政策突然逆转造成了今天的后果。”很多韩国人盲目举债消费,致使其背负的信用卡贷款债务大大超过偿还能力。韩国储蓄率过去在全世界名列前茅,1995年的储蓄率为35.5%,2003年降至27.3%。与此同时,家庭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率自1998年来翻了一番,达80%,与美国水平相当。

  (2)发卡机构滥发信用卡是内因。目前韩国国内共有两类信用卡公司,一类为国民、外换、朝兴BC等银行信用卡公司,一类为LG、三星、现代、东洋等企业信用卡公司。亚洲金融危机结束后的五年间,韩国的很多银行因公司坏账而濒临破产,但随着消费者贷款的迅速上升,这些银行又扭亏为盈。发卡机构为了短期效益争相发卡,不对客户的信用程度进行充分审查就随意发放.甚至信用卡公司雇用的推销人员到处追逐行人推销信用卡。有的信用卡公司将信用卡发给了未成年的学生,很多无业者也能申请到信用卡。韩国银行为争夺客源,经常互相压低欠款利率。当持卡人在欠款30天需要还款时,他可以使用第二张卡获取现金以偿还第一张卡,并以此类推,造成恶性循环。这些持卡人很快就成了“信用不良者”群体,即一为青少年,二为下岗失业人员,三为专吃信用卡的人。2000年,韩国“信用不良者”达到100万人。此后,“信用不良者”每年呈倍增趋势,2003年上半年突破300万人,年底达到360万人,其中有约100万人是“拆东墙补西墙”的“以卡养卡族”。

  (3)监管部门监管不力是外因。在政府鼓励信用卡消费的时期,韩国金融监管部门对各家发卡公司近似疯狂的发卡行为缺乏积极有效的监管。同时也由于信用卡监管法规的不健全和监管部门不愿意打击政府刺激内需的积极性,再加上韩国没有一个共享的个人信用资料中心,各家发卡公司或是发卡银行仅仅依赖自己掌握的信用数据来判断个人的信用登记,导致各发卡机构盲目发卡。因此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是信用卡危机的重要外因。

  二、我国信用卡发展的现状

  1.我国信用卡发展的历程、规模

  信用卡进入中国基本上是与中国的改革开放同时进行的,但其后信用卡在中国的发展就一直落后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从1995—2000年五年的时间里,中国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市场开始产生,并步入市场的初步启动阶段。2000年中国加入WTO后,面对中国信用卡市场开放趋势的加速和外资金融机构的潜在竞争,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纷纷加大了在信用卡业务上的投入,中国信用卡市场开始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2002年以来,我国信用卡市场的竞争开始加剧,除了国内发卡行的增加外,中国信用卡市场也开始面对外资金融机构的间接竞争。中国信用卡市场的竞争主体更加多元化起来。

  近年来,我国信用卡市场虽然已经初见雏形,但与境外成熟信用卡市场相比,我国信用卡市场的市场规模还很小。截至2003年12月31日,共有们家银行发行了标准的贷记卡,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和上海银行,共发行贷记卡 400多万张,成年人持有信用卡的比例开始接近3%,信用卡占持卡人日常支出的比例开始接近1%。见下表:

  综合考虑市场规模、网络建设和市场规则等方面,可以说我国信用卡市场还处于新兴市场形成期向成长期过渡的阶段,还处于其发展的初级阶段。这也是我国信用卡市场暂时没有出现危机的主要原因。

  2.我国信用卡现阶段特点

  目前我国信用卡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1)市场渗透率很低。目前,我国4亿张银行卡中,真正的贷记卡只有400万张,人均信用卡量以及交易数量都很低;联机授权系统和信用卡特约商户也不多,且集中于沿海地区。即使在沿海地区,标准贷记卡持卡人比例以及进行联机授权消费比例也较低。但信用卡显现出强劲增长的势头。

  (2)征信系统极不完善。只有上海等个别经济发达地区开始着手建立征信系统,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尚未建立。一些发卡机构也开始建立自己的征信系统,却未积累足够的有效数据量,且信息分散,

  (3)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在轻度与中度之间,竞争主体单一。在现阶段,由于信用卡市场远未饱和,因此各发卡行主要是在自有领域发展客户,抢占市场份额、相互“挖”客户的情况并不严重;竞争主体也仅限于现有银行。在此过程中,会有一两家发卡行脱颖而出,在发卡量或特色服务上处于领先地位。目前中国工商银行和广发银行在发卡量、交易额及透支余额三个指标上的和都占全国信用卡相应指标的80%左右,占领了中国信用卡市场的绝大部分。

  (4)业务系统主要采取自行构建模式,信息系统处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在信用卡初创期,市场参与者往往是实力较强、看重该业务的银行,因此它们大多选择自行构建业务系统的模式,如四大国有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等。而也有银行为了迅速学习与引进先进的系统和运营方式,采取直接引进或合作的方式,如招商银行与台湾中国商业信托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与花旗银行的合作模式。无论采取何种模式,目前发卡行都缺乏统计分析或商业智能系统。

  (5)欺诈与不良资产率很低。这是我国目前信用卡市场的重要特征之一。我国居民长期的消费观念偏于保守,以及人们对信用卡的认识尚需时日,因而除了一些国际信用卡犯罪以外,国内信用卡业务尚未受到严重:中击,欺诈比例很低,不良透支率稳定在3%。

  三、吸取韩国信用卡危机教训及早进行信用卡风险管理

  现阶段,我国多数发卡机构的信用卡不良透支率情况——180天以上的不良透支率能够连续数月稳定在3%左右。这是可以和世界上最先进的发卡机构相媲美的风险指标。不过,从数值上看,我们是可以与先进发卡机构媲美,但数据背后的本质因素是不同的——我们的低不良透支率是信用卡初创期的特征,而先进发卡机构的低不良透支率是处于成熟期、经历过高不良率的危机。对损失率进行统计分析和严密监控的结果。在我国,随着人们对信用卡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或者经济出现波动,这一比例有迅速增高的趋势。

  通过分析韩国信用卡危机的成因,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1.政府不应以信用卡作为刺激内需的主要手段

  政府与个人永远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是无法用其政策来判断个人的主观信用如何的。同时,政府既不能够确定社会未来经济的发展如何,更不能够确定个人的未来收入水平。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政府采取种种优惠政策来鼓励信用卡消费,基本上是一个非市场的行为。而这种非市场行为在市场运行中得以成功是不可能的。

  2.及早建立个人信用控制机制

  目前国内在技术上缺少对信用卡申请人在同一银行或不同银行间多头授信。过度授信的监控、监测手段。上海在4年前已经开始建设自己的消费者个人信用数据库,而国内其他地方则基本上还是空白。该数据库的数据来源主要是当地参加的15家国内银行,中国移动通讯。中国联通,以及当地的煤气,自来水公司等,截至2003年底,数据库中已经有370万个人的信用资料,接近上海消费者的一半。不仅可以用于信用卡,而且可以用于其他个人信贷,如抵押贷款等业务。因此上海的经验可以借鉴。

  (1)及早建立全国性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目前中国大多数的持卡人仍然喜欢将信用卡作为提款卡和借记卡来用,即仍然是花自己的钱,而不习惯使用循环贷款额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信用卡市场的发展,在5—10年内国人会像香港、台湾以及韩国人那样,改变储蓄和消费观念,花自己所没有的钱。因此我们在这个阶段到来之前,必须由有关部门(如人民银行等)牵头建立全国性的统一的个人信用数据库。

  (2)为更好地控制个人信贷的风险,建议在金融实名制下,实行个人信贷主办银行制度。即一家主办行为顾客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卡”,该主办银行负责核实此顾客的信用情况,并为其进行综合授信。该顾客在一定金额内的个人信贷业务可以在其他银行办理,但是办理时必须出示其“个人信用档案卡”,并由办理业务的银行进一步将业务办理情况录入“个人信用档案卡”。对于超过一定金额限制的个人信贷业务,该顾客只能在其主办行办理或者要求更换主办行后办理。这样该顾客的个人信用情况可以比较完整地体现在其“个人信用档案卡”中,便于各家银行综合评估其个人信用状况。而其一旦出现违约,其他银行也可及早知道,对于违约至一定程度的,则上黑名单终止其个人信贷业务并及早进行追索。

  (3)为了建立个人信用控制机制,国家必须进行相应的立法。个人信用控制机制涉及到社会的多个方面,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统一约束,很难起到有效保护守法人。打击不良信用者的作用。

  3.加强对发卡机构的管理及发卡机构的自律管理

  现有的发卡机构的个人信用评估及授信额度控制手段无法满足风险管理的需.要,高风险贷款就是无担保贷款,而信用卡正是一种无担保贷款。此外,信用卡贷款鼓励持卡者消费,贷款的偿还则来自持卡者将来不可预知的收入,这其中蕴涵很大的风险。

  同时,各商业银行为降低营运成本,纷纷将信用卡营销业务外包,造成银行信用卡管理上的漏洞,而国内银行在信用卡发放中的各种不规范操作更加剧了这一风险。一些银行为了拉拢客户,只需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能给予客户1万元的授信额度,现在大概有14家银行办理信用卡业务,在毫无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客户能轻而易举地拿到14万无担保授信。

  监管部门必须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信用卡管理规定”,加强对发卡机构的检查和监管,对违反规定进行恶性竞争或风险管理松懈的发卡机构及时查处,建立一个良性竞争的信用卡发卡环境。而各发卡机构也必须根据监管部门的“信用卡管理规定”制定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自律管理,从发卡源头防范风险。

中国信用卡市场将随着经济的发展步入高速发展阶段,希望我们能充分吸取韩国信用卡危机的经验和教训,使信用卡业务成为国内金融业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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