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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9 20: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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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管理规定

一、劳动纪律基本规定
1.不准使用公司拨打私人或信息;
2工作期间禁止会客,确因重要事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会客;
3.工作期间不准聚众聊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工作期间不准抽烟、喝酒、吃东西;5.不准酒后上岗,不准睡岗、无故脱岗、串岗;6.工作期间不准高声喧哗、搬弄是非,扰乱工作秩序;7.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8.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9不允许在公共场所泄漏公司主要领导的身份及行踪,员工不准与客人发生争吵;
二、印信管理
1公司印章、介绍信分别由行政人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专人保管,印信保管人负责监印。需使用公章时,由经手人填具《用章登记表》,交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盖章。
2印章、介绍信必须放在办公室,不准随便乱放或不加锁擅离职守,不准由他人代管;
3印章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如有特殊需要必须携带外出,借章人填写《用印申请单》,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派人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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