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方案

发布时间:2018-07-14 09:37:39

关于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省、市、县委部署,为确保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聚焦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突出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认真整改、严肃问责、标本兼治,集中开展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使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明显向善向好,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党的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局党统一领导,党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要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良好局面。

(二)充分依靠群众。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格依规依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惠民政策在基层不折不扣落实。

(四)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把推动建立“三不腐”长效机制贯穿始终。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范围。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卫生院

(二)重点问题。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以下4类问题:

1.以权谋私问题。 2.处事不公问题。3.作风不实问题。4.滥用职权问题。

四、方法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动员部署、学习讨论等形式,加强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使我局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是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迫切需要,是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青县的有力保障,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

(三)加大查处力度。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保持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责任追究。用好问责利器,以强有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五)及时通报曝光。加大对“微腐败”典型案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警示。

(六)加强经常性教育。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有问题、犯错误的同志,以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为主,帮助他们分析原因、纠偏纠错。

(七)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监管办法,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源头治理。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为4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中旬)。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5月中旬至6月)。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7月至9月)。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0月至11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卫计局“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定期研究,持续督导,强力推进。

(二)坚持统筹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深度融合、统筹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对各股室、单位落实责任、自查自纠、问题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或零报告的,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微腐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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