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五好宗教人士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9-13 22:24:40

关于在全乡开展创建宗教界“双五好”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关于在全州深入开展争做具有新疆特色“好干部”“好教师”“五好宗教人士”活动的决定》和县委、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创建宗教界“双五好”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进一步扎实开展创建宗教界“双五好”活动,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因地制宜,扎实推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五好宗教人士评选、表彰工作,引导全县宗教界人士树立正信、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宗教领域和顺稳定。

二、“双五好”的标准

(一)五好宗教活动场所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带头宣传、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依法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反对和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落实维护宗教领域稳定的各项措施。

  2、团结和谐好。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说有利于民族团结的话,积极引导信教群众讲团结、讲稳定、讲发展,带头宣传身边信教群众中的民族团结典型,主动制止影响团结的不当言行;主动向信教群众宣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使宗教场所成为维护民族团结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阵地;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无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事(案)件发生。

  3、自我管理好。宗教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成员团结合作,实行自我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服从基层组织和宗教团体管理,主动做好宗教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保措施;主动处理和化解矛盾,民管会成员与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关系融洽;宗教活动依法、文明、健康、有序。

  4、示范作用好。坚持爱国爱教,主张平等包容,弘扬和谐理念,反对各种荒唐谬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和谐相处,尊重和理解不同风俗习惯,尊重和理解不同信仰;引导和帮助信教群众发展经济,改善生活,融入现代社会;倡导健康、诚信、文明的生活方式,抵制不健康、不文明习俗;社会责任意识强,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5、环境卫生好。积极开展“艾防”宣传教育工作;宗教活动场所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水电暖安装规范,消防设施规范齐全,绿化面积原则上达到占地面积30%以上。

(二)五好宗教人士评选标准

1、爱国爱教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传承和弘扬我国各个宗教倡导和平、团结、中道的优良传统;坚决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

2、解经讲经好。严格按照宗教团体要求规范解经讲经,对宗教教义教规做出符合法律法规和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牢牢掌握讲经坛阵地,经常性地向信教群众宣传和谐团结理念,倡导宗教和谐;主动利用法律、政策和宗教教义批驳各种歪理邪说。

3、民族团结好。带头做维护民族团结的表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带头制止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带头宣传身边民族团结典型;尊重不信教群众和信仰不同宗教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睦,争做民族团结模范。

4、文明教风好。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崇尚现代科学、现代文化和文明风尚,带头倡导健康文明生活,依靠科技、勤劳致富;教风端正,品德良好,言行一致,举止文明,潜心修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

5、发挥作用好。主动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信教群众遵纪守法;坚持正信挤压,主动协助基层组织做好信教群众工作,引导信教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关键时刻敢于发声,主动配合和支持打击“三股势力”;发挥在引导信教群众、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积极作用。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组织统战干事、村(队)、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解读张春贤书记和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在自治区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安排部署好宗教界“双五好”创建活动,引导乡、村领导干部准确认清宗教的“五性”特征,用好“五把钥匙”,把握好处理宗教问题的“五个基本原则”,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责任单位:统战办

完成期限:2015727日前

2、组织全乡宗教人士、民主管理小组成员进行专题培训,传达学习张春贤书记和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在自治区爱国宗 教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引导宗教人士和民主管理小组认真领会讲话精神内涵,深化“五个认同”,积极发挥作用,争做“五好宗教人士”,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责任单位:统战办

完成期限:2015730日前

3、要组织村(队)、社区两委班子、辖区内宗教人士和民主管理小组成员通过集中学习、每月例会培训、面对面宣讲等形式,全面深入地传达学习自治区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会精神,并结合实际,就做好当前宗教领域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确保宗教领域和顺稳定。

责任单位:统战办

完成时限:201585日前

4、村(队)、社区两委班子要依托“爱国宗教人士之家”,进一步强化对宗教人士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每周四组织宗教人士就自治区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会精神进行学习、交流和讨论,并对当前宗教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形成统一意见,引导宗教界遵纪守法、抵制极端。

责任单位:统战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组织宗教人士参加县伊斯兰教协会的“卧尔兹”演讲比赛、签订承诺书等活动,引导宗教界进一步了解、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对本民族传统文化习俗的认同感和荣誉感,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

责任单位:统战办

完成时限:2015830日前

(二)明确要求,扎实做好“双五好”创建工作

1、全乡各宗教活动场所全部纳入“双五好”创建活动。 “双五好”评选均一年表彰一次,比例为本辖区宗教活动场所总数的10%。根据“双五好”创建活动开展实际情况,评选表彰的比例可适当降低或提高。

2、不重视宗教工作、“双五好”创建工作及考核未达标的村(队),经乡统战办审核后,将予以全乡通报,并扣除绩效考核宗教工作的相关分值;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双五好”创建工作,工作成效显著、实绩突出、群众和社会认可度高的单位和个人经乡统战办(民宗办)审核后,进行宣传报道和经验推广。

3、村(队)宗教工作及“双五好”创建工作存在突出问题,且整改后考核仍未达标的,当年不予创建“双五好”,并扣除所在村(队)年度绩效考核相应分值。

4、“双五好”创建工作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政治立场、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等。“双五好”拟评选表彰集体和个人资格审查工作由乡统战办审核后报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5、考核结果应用。一是对被评为自治州及以上“五好宗教人士”或连续三年被评为县级“五好宗教人士”的,依据《伊犁州直爱国宗教人士生活补贴费发放管理暂行规定》,其生活补贴标准每月提高50元。二是被评为县级“五好宗教人士”的,依据《伊犁州直有组织朝觐管理暂行办法》给予“优先照顾,年龄可放宽至40 ”。获得州级“五好宗教人士”称号、表现突出的宗教人士,按照《伊犁州直有组织朝觐管理暂行办法》给予优先考虑。

6、“双五好”创建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州宗教界开展“双五好”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被评为“双五好”集体及个人的,由本级“双五好”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复验一次,未通过复验的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及待遇。创建活动实行五年清零制,创建清零的宗教活动场所、在职宗教人士列入下一年度“双五好”创建。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动。开展“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五好宗教人士”创建活动,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加强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推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具体工作由乡主要领导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和干部,严格按照完成时限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结合实际,强化落实。各村党支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将创建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把落实两项制度纳入创建活动之中,积极开展定期不定期指导检查。

(三)加强督导,认真考核。统战办将进行不定期督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年考核一次,先由村(队)自行考评,统战办通过抽查复检确定考核结果,对考核情况进行公示,并将创建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

(四)强化交流、营造氛围。各村要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对先进典型和模范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扩大宣传教育引导,增强创建活动影响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双五好宗教人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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