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进一步扶持众创空间发展的十条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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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进一步扶持众创空间发展的十条意见政策解读

自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来,国务院和各相关部委出台多项措施推动全国“双创”工作。2017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为众创空间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调、指明了方面。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扶持有机结合,我市众创空间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建设市级众创空间42家,省级12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12家,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已初步形成。

同时,我市众创空间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发展水平亟待提升,不能适应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加快去产能、调结构、补短板、促双创的现实需要。二是孵专业服务能力不足。对于初创企业和团队急需的管理咨询、技术支持、市场拓展、投融资等高端服务难以提供,服务层次偏低。三是专业人才缺乏。孵化器从业人员的薪酬竞争力不强,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管理从业经验的人员缺乏,在创业导师、项目路演、投融资对接等方面尤为突出,无法有效的指导和帮助初创项目的发展。四是对接产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较弱。我市具有产业背景的众创空间数量不多,多数初创企业处于“单兵作战”状态,既不利于初创项目的发展也不利于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市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学习湖州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众创空间发展的十条意见》

十条措施主要内容是:

一是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按照年度给予每平米50元到150元不等的财政补贴。

二是推动提档升级,对获得国家、省备案的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给予10万元到30万元的奖励,提高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设质量和层次。

三是开展评价激励,加强众创空间分类指导和典型带动。每年评选不超过10家市级优秀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四是鼓励开展创业辅导,引进优秀的领军人才、本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每年补助不超过20项的创业辅导活动项目,单项补助不超过实际费用的50%最高5万元。

五是完善创客企业培育机制,鼓励培育“小升规”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每成功一家,给予众创空间5万到50万元的奖励。


六是推广使用科技创新券,引导入驻企业使用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对使用河北省创新券
的企业和团队再给及不超过使用额度50%的补助。

七是推进创投基金建设,鼓励各类基金投资众创空间内初创期企业,破解融资难。

八是组建众创空间联盟,利用联盟成员单位的特色和优质社会资源,开展互补性合作,为创新创业人员降低成本,提升创新水平。

九市组织各类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参与各类创客活动,对获得省级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给予奖励。同时发挥群众组织作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良好氛围。

十是加快建立容错机制,形成弘扬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

希望媒体朋友对《十条措施》进行广泛宣传、持续关注,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促进我市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建设取得实效。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邢台市进一步扶持众创空间发展的十条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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