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堡镇村组干部报酬管理暂行办法(正式)

发布时间:2012-02-14 16:11:13

宁远堡镇村组干部报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全镇村组干部报酬管理,保障村组干部报酬落实,确保村组工作正常开展,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现任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在村上日常工作的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第三条村组干部工资报酬实行基础工资和奖励工资相结合的方式。第四条村组干部报酬标准:(一)村级干部报酬:1、基础工资:村党支部书记为600元/月,村委会主任为550元/月,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为525元/月,其他干部为500元/月。2、奖励工资:奖励工资分为目标考核奖励和重大项目奖励两项。目标考核奖励按照镇党委、政府年终考核确定的等次进行奖励,其中:一等奖奖励1600元,二等奖奖励1200元,三等奖奖励800元,奖金由镇财政下拨50%,村上自行承担50%,具体分配数额由村上自行决定。重大项目奖励按照项目所属级别,经考核后确定全面完成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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