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到外省工作上海公积金提取及社保转出
发布时间:2021-04-25
1、公积金提取
申请范围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建行去拿
2、社保转出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般账户)
由上海市转移至外省市,方法为
第一步申请人可于停止缴费后的次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原上海市最后参保单位所属区县社保中心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如委托他人代办,另需携带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第二步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并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个人完成上述程序即可,接下来会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上海市区(县)社保中心联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1)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积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