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物权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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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头耕牛
(1)共有话如何分派?答《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物没有商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商定不明确,除共有人具备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三人不具备家庭关系等共同关系,因而三人共有是按份共有。《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份额,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按照出资额拟定;不能拟定出资额,视为等额享有。三人没有商定份额,因而应当按照出资份额拟定应有份额,因此甲、乙、丙三人份额是4:3:3。(2)耗费如何分担?答《物权法》第98条规定,对共有物管理费用以及其她承担,有商定,按照商定;没有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确,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承担。耕牛生病费用系管理费用,三人对管理费用承担没有商定,因而应按照份额承担,因此甲应承担40元,乙丙各承担30元。(3)与否有权规定补偿?答《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因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懂得共有人不具备连带债权债务关系除外。耕牛踩坏了丁庄稼导致丁500元损失,甲、乙、丙三人对丁应承担连带债务,因此丁有权规定补偿。(4)与否分割?如何分割?答《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商定不得分割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关于系,应当按照商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可以祈求分割。甲与乙、丙共有耕牛重要是耕种农田,甲所有迁入县城,不再耕种农田,可以认定甲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因此虽然三人商定不得分割,甲仍有权祈求分割耕牛。《物权法》第100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拟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合同,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获得价款予以分割。因而甲与乙、丙协商分割方式,达不成合同,可以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耕牛所得价款予以分割。
王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以自己所有房屋作为抵押
(1)李某与否享有抵押权?答(1)依照《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房屋抵押,应当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李某虽然与王某订立了书面形式抵押合同,但是未办理抵押权登记,因此李某不享有抵押权。(2)与否承担违约责任?答依照《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关于设立不动产物权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商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李某虽然与王某未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但是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因而李某与王某之间抵押合同有效,李某有权依照抵押合同规定王某承担违约责任。(3)王某与否有权规定陈某归还房屋?答《物权法》第15条确立了物权
变动与其因素行为分离原则,即物权变动效力与其因素行为效力相分离。王某受张某欺诈,依照《合同法》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但是王某与张某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陈某信赖登记公示状况与张某进行交易,并且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依照分离原则,王某与张某之间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所有权变动效力相分离,王某无权以因素行为效力瑕疵主张物权变动无效,因此无权规定返还。
甲公司购买了一辆轿车作为办公车辆... 甲公司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己权利?答依照《物权法》规定,机动车辆登记具备对抗效力,即登记具备公示和公信效力,轿车虽实际为甲公司所有,但是登记在张某名下,该登记具备推定张某是轿车所有人效力,甲公司在确认所有权归自己之前,无权依照所有权行使返还原物祈求权。 甲公司要维护自己权利,一方面需要向法院提起确认物权之诉,通过提出证据证明轿车归自己所有。另一方面,甲公司可以依照《物权法》第19条规定,先申请改正登记,如果登记权利人不批准改正,还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再次,如果确认物权之诉成立,其效力溯及合同成立之时,因而张某转让轿车行为自始即为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甲公司可以祈求宣布张某和王某之间合同无效。如果轿车尚未过户给王某,甲公司有权规定王某返还原物;固然,如果轿车已通过户到王某名下,王某有权依照善意获得制度获得轿车所有权,甲公司只能规定张某补偿损失。
1月1日,甲与乙口头商定
1.期限如何拟定?理由?如何行使权利?答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半年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告知承租人。 2.问题如何解决、理由?答甲有权规定乙在合理期限内维修。乙未履行维修义务,甲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承担。甲维修属于无因管理人行为,由乙承担其支出必要费用。瓦片质量问题不影响乙对该项义务承担。因维修影响了甲使用,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装修期间不在延长租期范畴。
3.法律关系?内容规则如何?如何解决?理由?答(1)甲丁之间属于无名合同,应合用《合同法》总则有关规定,并可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她法律最相类似规定,例如,费用承担问题合用赠与合同规则,完毕工作问题合用承揽合同规则。(2)应由丁承担。由于丁为雇主,应对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承担补偿责任。
4.别墅装修问题如何解决?理由?答乙可以规定甲恢复原状或补偿损失。理由是承租人未经
出租人批准,对租赁物进行改装或增设她物,出租人可以规定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补偿损失。 5.甲与否有权祈求乙补偿?理由?答无权。导致第二次漏水是甲自身因素,乙无过错,因而损失应由甲自行承担。
6.行使用权?理由?答丙有权对乙主张自己基于原租赁合同对该别墅承租使用权。由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与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7.如何向戊主张自己权利?理由?答丙有权祈求戊返还原物。由于丙依照《合同法》规定是合法占有人,有权祈求侵占人返还原物。
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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