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6 19: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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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7]6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4.28
【实施日期】2017.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6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8日
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江苏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聚力创新、聚焦富民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根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主要阐明“十三五”期间我省能源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未来5年我省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根据《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 》,在本规划指导下,省能源主管部门编制和实施电力、电网、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等发展规划,作为本规划的补充和细化。
本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16年-2020年。
一、基础环境
(一)发展成效。
“十二五”时期,我省有效把握能源与经济、资源、环境“三个关系”,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强化约束“三个导向”,聚焦发展能力、供给质量、利用效率“三个提升”,推进能源生产结构、消费结构、空间布局“三个优化”,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1.能源供给保障有力。开源节流并重,推进能源发展,全面提升保障能力。2015年末,省内累计建成各类发电装机9529万千瓦,形成“六纵五横”500千伏主网架和25个220千伏分区网架,投运主干1800公里和支干560公里输气管道。2015年,实现5115亿千瓦时电力、165亿立方米天然气和2076万吨成品油供应规模。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30235万吨标准煤,“十二五”年均增长3.97%。以较低的能源消费,支撑了9.6%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表1 全省“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及变动情况
指标名称 | 计算单位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