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品的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18-07-02 10:47:00
发布时间:2018-07-02 10:47:00
收 藏 品 的 会 计 处 理
文:周天谋 整理
一、收藏品的会计确认
(一)收藏品属于资产而不属于费用, 从会计要素定义看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以企业购置的收藏品属于资产,而不应视为费用,因为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
(二)根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和投资的概念、性质特征,可见,收藏品不属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和投资。
(三)收藏品应确认为其他长期资产。收藏品一般价值较大,其持有时间和使用寿命都较长,持有方为了获得较大的增值,一般不会在较短时间内变现,从这一点看,其不应归类于流动资产,只能归类于长期资产。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除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外的资产都是其他长期资产,所以,收藏品属于其他长期资产。 会计制度将其他长期资产分为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和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资产三类,收藏品虽不属于“特准储备物资”类别下所指的国家下拨物资,但是企业自行储备的物资,也应归属为其他长期资产中“特准储备物资”的项目中。
二、收藏品交易的会计处理
(一)收藏品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特准储备物资通过“特准储备物资”和“特准储备资金”两个账户进行核算,且仅在物资增加和减少时进行财务处理,这种处理方法虽然简化了会计核算过程,但不能反映资产的价值变动情况,无论从会计信息的“受托责任观”还是从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观”来看,都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所以,我个人认为其会计处理应分为三个阶段:在企业购置特种储备物资时,借记“其他长期资产—特种储备物资”,贷记“银行存款”;期未对特种储备物资进行重新计量,发生减值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其他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发生升值时,借记“其他长期资产升值准备”,贷记“营业外支出”;在出售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长期资产—特种储备物资”,“营业外收入”。
(二)下面以红木家具收藏品为例,相关账务处理举例如下:
1、 当购进收藏品时的会计处理:(如红木家具收藏品购进价格为8000万)
借:其他长期资产----特种储备物资 8000万
贷:银行存款 8000万
2、 期末应对红木家具收藏品进行减值准备测试重新计量,当发生减值时做如下分录:(如期末减值200万)
借:营业外支出 200万
贷:其他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200万
当发生升值时:(如期末升值200万)
借:其他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200万
贷:营业外支出 200万
3、 出售收藏品时(如收藏品的期末价值为7800万,以8200万的价格出售)
借:银行存款 8200万
贷:其他长期资产---特种储备物资 7800万
营业外收入 4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