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计算工资总额

发布时间:2020-10-29 10:01:03

公积金计算工资总额



(1)政机关公务员工资总额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和补贴、各种奖金和加班工资;

(2)关工人工资总额包括: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津贴和补贴、各种奖金和加班工资;

(3)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岗位工资、岗位津贴和补贴、各种奖金和加班工资;

(4)企业职工工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津贴和补贴、各种奖金和加班工资;

职工月平均工资等于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月平均工资低于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300元的,按300元计算。

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一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待遇、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论其经费来源,支付形式,费用支出渠道,是否计入成本,是否国家计征所得税,均应列入工资总额计算范围内。

根据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的补充规定和解释,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还应包括以下项目:

(1)企业销售人员的工资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其工资按提取额计算;

(2)企业职工年终结算的奖金;

(3)企业发给职工的保健津贴(除接触有毒物质、砂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外);

(4)学校发给本校教师的超课时讲课费,教师节发放的现金;

(5)单位一次性或按月发放给职工的旅游费、商业保险费、午餐补贴、过节费、劳务费、通讯费等;

(6)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职工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

(7)以下属单位的名义发放的现金或实物;

(8)以工会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除现行制度规定不应计入工资的劳保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项目外);

(9)由职工自行支配的房改一次性补贴和按月发放的补贴;

(10)单位在不减轻对职工个人应负的责任之外为职工购买的人身保险(最终受益者是职工个人),单位为个人购买的国库券、债券等;

(11)证券公司的“襄理”工资(即证券公司以股票交易的手续费形式支付给受理委托交易的员工的工资);

(12)由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费用,如电话费、服装费等;

(13)职工未按有关规定休假,单位支付给职工的补贴;

(14)实行企业年薪制的经营者年终兑现的工资或奖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公积金计算工资总额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