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服从安排、尽职尽责”的管理规定(广威缆2014)04号

发布时间:2014-09-07 15:49:18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字【2014】第004

关于加强组织管理和现场管理规定

为加强劳动组织,强化生产现场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根据工作的需要,生产车间指定生产机台的机长或劳动组织的负责人。机长或负责人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规定任务负责,并对设备、环境卫生、安全操作等事项负责。

2、员工必须服从领导的安排,尽职尽责地做好岗位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机长或负责人的指令和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工作指令,不能很好完成安排,与团队不能良好配合的工作者,机长或负责人有权将该人退回车间,申请另行安排人员。三次被退回者将劝其“辞工”。

3、机长或负责人要组织和领导好机台班组,合理分配和安排工作。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有义务对助手、学徒工进行技能培训。

4、机长作为机台第一负责人,下班前要带领机组人员做好现场及周边的清洁卫生,保持现场干净、工具材料摆放有序,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下班后设备如果不开机,水电气阀门要关闭。

5、无论是设备维修、改造、调整,还是打扫卫生、整理现场,都要对设备的拆卸、地沟盖板的移动、电气控制柜门的开关,做到事后完好、恢复原样。若改变现状,不及时整改恢复原状的,将进行批评教育,严重和屡教不改的将给予105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视情况要给予赔偿。

6、员工请假必须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的部门经理审批,一天及以上的总经理审批。工作期间未经批准禁止外出,对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怠工或脱岗办私事的视同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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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服从安排、尽职尽责”的管理规定(广威缆2014)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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