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开庭时原告怎么陈述?

发布时间:2020-05-31 00:26:48


民事诉讼开庭时原告怎么陈述?


民事诉讼在开庭时的流程有告知权利义务、当事人陈述案件、举证质证、辩论、决定是否调解、裁决等步骤。其中开庭时原告需要进行陈述,陈述书的内容可请律师代写。当事人或代理人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撰写,写清事实、理由和证据。

  民事诉讼开庭时原告怎么陈述?民事诉讼在开庭时的流程有告知权利义务、当事人陈述案件、举证质证、辩论、决定是否调解、裁决等步骤。其中开庭时原告需要进行陈述,陈述书的内容可请律师代写。当事人或代理人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撰写,写清事实、理由和证据。以下是陈述书一般包含的内容:

  一、陈述内容包括什么

  民事起诉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

  首部包括两个项目:

  1、标题

  标题应当表明文书名称也即"民事诉讼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正文

  正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是指民事诉讼的原告请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是原告诉讼意图和目的的体现。

  2、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是民事起诉状的核心内容。

  事实是提起诉状、实现诉讼请求的基本和依据,

  也是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的基础和依据。陈述事实应当注意两点:第一,必须事实求实地反映事情真相,不能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第二,要围绕诉讼请求写明事实,既要反映案件的全貌,又要突出重点。

  理由是对事实的概括与评说,一般包含两种意思:首先是依事论理,然后是依法伦理。阐述理由也应当注意两点:第一,依事论理要以事实为依据,要能抓住重点,击中要害;第二,依法伦理要能准确地引用法律条款。

  事实与理由是相辅相成的,两者都应当切合诉讼请求,几部分内容应当相互照应,前后一致,而不能相互脱节,前后矛盾。

  3、证据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依据。

  列举证据应当注意三点:第一,证据的名称要规范,要符合法律规定;第二,不仅要写明证据的名称,还要写明证据的来源;第三,涉及证人证言的,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尾部

  尾部一般包括以下两个项目:

  1、结尾

  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致送受诉法院名称;二是落款也即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及具状日期。

  与具状日期相关的一个问题是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讼主张保护自己权利的时间,撰写起诉状,必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的计算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期限.

  2、附项

  附项应当写明民事起诉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等。起诉状用于一审程序,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定或请求重新审理,这时所用的诉讼文书为上诉状。

  二、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49)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714)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年口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19931116)

  被告针对原告起诉中的请求和理由作出承认或者否定的答辩,对双方确认的事实,应当记入笔录,法庭无须再作调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619)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除对方当事人认可外,其主张不予支持。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对方当事人认可或者不予反驳的,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1221)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

  时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杏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具体格式中除了正文还要有标题、落款、附项等。法庭会根据当事人陈述和案件证据进行判决,但当事人也可选择不陈述或请代理律师陈述,最好能够进行陈述,会诉讼会有帮助。

民事诉讼开庭时原告怎么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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