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发布时间:2016-10-14 00:39:46

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单位性质

□市机关企事业单位

□镇属企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

□镇属机关事业单位

□央属、省属企事业单位

家庭住址

中山市石岐区学院路1

联系电话

申请人

类别

1 第一层次 4 第四层次

2 第二层次 5 第五层次

3 第三层次 6 第六层次

自主培养

申请类别理由

引进博士

申请项目类别

1、紧缺适用人才市政府特殊津贴

2、紧缺适用人才购房补助

申请金额

市财政拨付: 大写:

小写:

镇(区)拨付:大写: 元整

小写:

市财政拨付: 大写: 元整

小写:

镇(区)拨付:大写: 元整

小写:

共计:大写: 整(¥: 元)

共计:大写: 元整(¥: 元)

申请人

签名

用人单位意见

经办人:卓虹

联系电话:0760********

同意

(盖章)

主管部门或所在镇区意见

同意

(盖章)

审批机关意见

(盖章)

说明:1申请填写本表格一式三份;

2申领市政府特殊津贴:①市属企业/镇属公有(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市政府特殊津贴由市财政全额负担。②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中的高层次人才,市政府特殊津贴和购房补助所需经费,按财政供给渠道,由市或镇(区)各自全额负担。即市属人员(财政供给渠道为市财政)由市全额负担;镇(区)属人员(财政供给渠道为镇区财政)由镇(区)全额负担。③央属、省属企事业(以企业中山总部的税务注册或事业单位登记地址确定所属镇区)派驻中山的高层次人才,市政府特殊津贴按属地原则由市、镇(区)分别负担60%40%

3申领购房补助:①市属企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由市财政全额负担。镇属公有(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按属地原则由市、镇(区)各负担50% 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单位中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按财政供给渠道,由市或镇(区)全额负担。即市属的人员(财政供给渠道为市财政)由市全额负担;镇(区)属的人员(财政供给渠道为镇区财政)由镇(区)全额负担。④央属、省属企事业(以企业中山总部的税务注册或事业单位登记地址确定所属镇区)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按属地原则由市、镇(区)分别负担60%40%

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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