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季度考评细则

发布时间:2017-12-22 16:23:29

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季度考评细则

一、报送时效(30分)

1、城镇非私营单位(市局网络直报平台)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至月底完成上报的,得10,每超过一个工作日扣5,最高扣10分。

2、企业一套表单位,按企业一套表网络直报时间节点完成上报得10分,未在时间节点上报的单位,又没有出说明的,按未上报的比例,每个百分点扣1分。未在时间节点内验收的,在市验收时间节点内返回验收的,每超过一个工作日扣2分,在省验收时间节点内返回验收的,每超过一个工作日扣3分。最高扣10分。

3、企业一套表单位的“直报率、直验率、验收率”达100%10分(以企业一套表程序公布为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高扣10分。

二、数据质量(50分)

1、城镇非私营单位在上报期限内完成对本地区的数据质量审核,对数据异常的及时作出说明得30分。市局审核过程中,对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平均工资等主要指标,每发现一笔错误,扣2分。对单位负责人为空的、单位数波动大的每发现一笔错误,扣1分。最高扣30分。

2、企业一套表单位在市局验收时间节点内,发现县(市)、区数据差错,在查询后及时更正得20分,在规定期限内未予更正或答复的,每笔扣2分;在省局验收时间节点内,经省局查询修改的数据差错,每笔扣4分;在国家局验收时间节点内,经国家局查询修改的数据差错,每笔扣6分。最高扣20分。

三、工作质量(20分)

1、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定)报,在季后三日内及时上报分行业对比表和数据分析评估报告得10分。逾期不报的,每超过一个工作日扣3分,最高扣10分。没有上报的扣10分。

2、汇总数据不符合趋势、数据波动大,经查询后及时更正或出说明的不扣分,未及时更正的每笔扣5分,最高扣10分。不更正又未出说明的扣10分。

2017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季度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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