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所需资料

发布时间:2020-10-13 03:52:22

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办理事项说明

职工户籍迁出本市的,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户籍迁移(迁入异地或迁出本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迁入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相关表格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

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无卡销户提取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发布日期:2012-03-01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8634

办理事项说明

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且未制作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社保存量职工,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

办理方式

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基本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无卡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社保卡原件;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其他材料

退休

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级至四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须提供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深圳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各区劳动局签发的《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永久居留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户籍迁出本市

户籍迁移(迁入异地或迁出本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迁入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者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申请转移手续证明文件原件。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被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出具的继承生效的判决书或生效的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多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一是可多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全部到现场办理;二是指定一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5.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的,须提供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

1.相关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收款账户应为建行、招行、中行三家归集银行的深圳地区借记卡账户;

3.社保存量无卡大病、低保提取参照此流程办理,但不能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大病提取须另行提供《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深圳市社会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职工已在医院刷医保卡记账的,提供《广东省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患者为职工配偶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患者为职工未成年子女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低保提取须另行提供《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相关表格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无卡提取申请表》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销户提取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发布日期:2012-03-02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3560

办理事项说明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

办理方式

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无卡提取申请表》一份;

2.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凭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的须提供);

3.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被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出具的继承生效的判决书或生效的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有多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一是可多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全部到现场办理;二是指定一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7.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的,须提供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备注

1.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2.无法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的,须填写《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无卡提取申请表》,收款账户须为建行、招行、中行三家归集银行的深圳地区借记卡账户。

相关表格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或《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无卡提取申请表》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销户提取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发布日期:2012-03-03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29265

办理事项说明

职工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1.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转移至异地的,业务当场办结;

2.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未转移至异地的,先予受理,待转移至异地后业务办结;

3.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未转移至异地的,自受理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之日起职工停保时间达三个月的,业务办结;

4.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或者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申请转移手续证明文件原件;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3.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且资金未结算前,可凭身份证和联名卡办理撤销申请。

相关表格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

退休销户提取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发布日期:2012-03-06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6414

办理事项说明

职工已领退休证的,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无退休证也可申请销户提取)。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相关表格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

 

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销户提取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发布日期:2012-03-05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3097

 

办理事项说明

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可申请销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政策法规依据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深圳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各区劳动局签发的《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相关表格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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