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进数字经济发展2019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4-06 17:12:12

浙江省推进数字经济发展2019年工作要点

根据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示范省建设方案和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特制订推进数字经济发展2019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要求,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以建设国家数字经济示范省为抓手,着力在推进数字技术新突破、壮大数字产业新能级、激发实体经济新动能、培育数字应用新业态、释放数字赋能新价值、提升数字设施新智能、构筑协同发展新局面、完善体制机制新保障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加快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注入新动能。

(二)主要目标

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围绕“三区三中心”和标志性引领性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组织设立100亿元数字经济产业基金,打造100个“无人车间”“无人工厂”,扶持100个数字骨干企业,推进100个数字化重大项目,实施100个园区数字化改造,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

1:全省数字经济2019年主要发展目标

二、重点任务

重点做好七个方面40余项工作,概括起来是“七个一批”:

(一)突破一批核心技术,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1.加快之江实验室建设。健全“一体两核多点”体制机制,争创国家实验室,全力支持其实施重大项目、引进高端人才团队、谋划重大科学装置、推进园区建设。

2.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及能级提升。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大数据、新材料等领域争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或产业创新中心,推动创新型领军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鼓励知名企业及高校等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力争新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5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30家以上、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00家左右。

3.实施数字技术攻关工程。组织实施百项重大创新项目(重大基础研究专项25项、重大科技项目75项),加强互联网及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前沿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启动“卡脖子”技术攻坚,防范化解重大科技风险。

4.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建设。全年制(修)订数字经济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0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50项以上。

(二)实施一批示范项目,赋能产业转型升级。

1.深化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大力推进“十百千万”智能化技术改造行动,省市县联动推进5000项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积极推进智能制造单元、自动化生产线改造,打造100个“无人车间”“无人工厂”,推进100个园区数字化改造,新增工业机器人应用1.7万台,争取建成20个以上示范性数字化小微企业园。启动创建数字安防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2.大力推进智能制造新模式。培育一批智能制造一体化服务企业、系统集成方案和解决方案供应商,新培育30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累计培育省级智能化改造工程技术服务公司130家。

3.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智能+”。争创工业互联网国家示范区,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块状经济及行业的推广应用,征集发布一批“卡脖子”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关键共性问题,开展技术攻关。进一步完善“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新建30家左右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1000家制造业企业深度应用工业互联网,研发并推广应用一批APP;继续实施“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企业主动上云、深度用云,力争年度累计上云企业34万家。

4.加快数字农业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建立健全智慧农业云平台和农业资源要素数据库,积极发展智慧农业,建设20个数字植物(养殖、育种)工厂;全力打造数字田园,提升质量追溯、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

5.加快农村电商发展。推动农村公共服务数字化变革,加快县乡村一体化的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农产品融合电商平台,推动电子商务服务模式创新。争取到2019年底全省累计总数达到1300个,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20%以上。

(三)培育一批数字产业,增强发展新动能。

1.培育壮大数字产业。大力培育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新产业,做大做强集成电路、高端软件、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产业,研发一批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装备等融合型智能化新产品,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培育形成数字安防、电子商务、云计算大数据等千亿级产业集群,力争软件业务收入增长15%以上。

2.实施数字产业重大项目。加快建设一批数字化提升示范基地(园区),推进100个重大项目建设;实施集成电路“强芯”行动,重点推进高端存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8寸及12寸先进工艺生产线等重大项目及省级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建设。

3.加快推进平台载体建设。加快杭州国际软件名城、乌镇国家互联网创新发展综合试验区等建设;推动杭州镓谷、芯火创新平台、智能硬件及虚拟现实产业联盟等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出台《浙江省加快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推动数字创意在各领域的融合应用发展;加快建设杭州、宁波、横店等3个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大力推进之江文化产业带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培育2个辐射带动全国数字文旅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域,推动数字文旅产业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设全国数字文旅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5.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研究制订加快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谋划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布局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创新平台。

6.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遴选一批数字经济领域的龙头企业纳入“雄鹰行动”企业培育库,扶持100个数字骨干企业,培育超百亿元企业22家、超10亿元企业150家;积极培育在细分领域占据领先地位的“专、精、特、新”企业,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000家以上。

(四)谋划一批标志性工程,打造浙江“新名片”。

1.加快打造数字大湾区。依托环杭州湾经济区,加快集聚高端要素,推进一批促进数字大湾区发展的标志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打造全球数字经济创新高地。支持杭州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和乌镇创建国家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启动未来社区的规划和建设。

2.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积极引进培育名校名院和优势特色学科,组织实施“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高校海外英才集聚计划”等,不断优化人才服务水平。推行数字经济人才专项,在省级各项人才工程计划中单列至少20%的名额专项支持引进数字经济人才。

3.深入推进“移动支付之省”建设。加快实现移动支付在电子政务、公共交通、医疗、教育、商业、旅游及便民生活等领域的应用覆盖。

4.加快建设“城市大脑”。做好“城市大脑”示范试点建设工作,实现城市大脑基础设施、数据平台与数字政府支撑体系一体化建设,总结推广杭州、衢州等地的做法,推动“城市大脑”向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拓展;探索“城市大脑”在运营模式、数据资源、标准规范、安全保障、应用服务等方面的建设,形成一批跨领域、跨行业的超级应用。

(五)培育一批应用新业态,拓展发展新空间。

1.加快建设新型贸易中心。支持杭州、宁波跨境电商综试区深入改革创新,推动义乌综试区方案落地,启动第二批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深入推进eWTP发展,协调推进杭州实验区建设,支持电商企业拓展“一带一路”市场;挖掘培育一批新零售企业,推动新零售标杆企业建设,力争全年网络零售额增长15%以上。

2.推动新兴金融中心建设。深入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打造全省金融要素集聚高地;大力推进金融科技创新生态建设;加快金融标准创新试点项目落地及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建设,探索新技术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新模式;深入推进各项区域金改,推进新兴金融全域协同发展,加快形成以“一湾、一城、一省、多区”为框架的建设格局。

3.大力发展共享经济。促进共享单车、网约车等消费领域共享经济健康发展,支持企业构建一批生产能力和闲置办公资源再利用的共享平台,打造一批国内领先的知识技术服务众包平台,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4.全面推行电子发票。重点在电商、电信、金融、快递、公用事业、生活服务、进出口等有特殊需求的行业及大中型企业推行使用电子发票,力争到2019年底,全省使用电子发票纳税人户数突破5万户、全省电子发票开具金额突破7000亿元。

5.培育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大力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硬件等融合型新产品,力争全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新产品产值率持续保持在50%以上。

6.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新业态。以居民电子健康卡为载体整合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丰富“浙江健康导航”应用,支持公众“一站式、全方位”获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启用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共享平台,支持引导实体医疗机构合理合规地开展线上互联网医疗服务。

7.建设未来社区。聚焦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建筑、交通、低碳、服务、治理等九大未来社区场景,加快同步推进现实和数字孪生社区建设,培育建设未来社区省级试点20个左右。

(六)强化一批基础支撑,营造发展最优环境。

1.优化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深入实施宽带浙江、云上浙江、泛在浙江行动,争取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试点,进一步扩大光纤网络覆盖范围,加快千兆光网城市建设与应用;率先开展5G商用,争取发展5G友好用户,支持杭州建设全球5G“先行城市”,加快出台我省5G商用和产业发展意见,推进5G+4K5G+智能网联汽车、5G+工业互联网、5G+智能制造等实景应用;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启动杭州互联网骨干直联点IPv6改造;优化数据中心布局建设;推动全省卫星导航地基增强系统免费向社会开放,为基于精密空间定位的新兴产业提供可靠、便捷的基准服务。

2.推进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启动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和沪杭甬高速智慧化提升改造工作,谋划形成杭州湾智慧高速公路环线。

3.加快政府数字化改革。加快建设掌上办事之省和掌上办公之省,所有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开通网上办理,70%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6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理”。

4.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完善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有序推动省市数据开放,鼓励社会各方对开放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增值利用,带动大数据应用创新。

5.强化网络和个人信息安全。依法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措施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平台、省级网络安全协调指挥平台二期项目,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能力;出台政务数据安全管理规范和基本技术要求,不断提升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水平。

6.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数字经济产业和数字经济企业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实施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反垄断辅导机制,发布《浙江省企业竞争合规指引》,引导企业加强竞争合规体系建设,助推企业依法做大做强。

(七)推进一批精准合作,构筑发展新格局。

1.积极参与数字长三角建设。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落实长三角三省一市5G战略合作协议,协同推进长三角基础设施建设,共筑数字经济发展高地,共推数字技术应用和产业合作。主动承接上海等地科技研发项目产业化溢出效应,加快嘉兴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建设和G60科创大走廊等的建设。

2.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加强省内数字经济欠发达地区与省内外发达地区开展对口合作,支持在发达地区建设多种形式的飞地孵化平台(基地),开展技术研发、高端人才引进、创新项目建设。

3.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统筹优化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推进10家以上数字经济领域省级军民融合示范企业建设。

4.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大力推进联合国全球空间知识卓越中心建设,为打造地理产业高地和地理信息产业“走出去”创造条件;打响全球精准合作活动品牌,筹划举办全球精准合作大会和世界数字经济大会,全力办好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办会效果上力争“更精彩”,在红利释放上力争“更有效”,在品牌塑造上力争“更有影响力”;加强与国内兄弟省市及美国、欧盟、台湾等国家(地区)政府、行业组织沟通与联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寻求和推动产业合作。

三、组织保障

(一)完善工作体系。

建立并优化“1+X”领导工作体系,统筹协调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发挥各个专项小组作用,协同推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探索建设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强化数字经济宽容发展、多方协同的新型监管模式。

(二)健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

建立全省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库,健全领导联系重大项目机制,加大对数字经济重大项目的分类指导和整体推进。

(三)开展试点示范。

围绕数字经济发展重点任务,分层次、分领域开展推进数字经济发展试点示范工作,鼓励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创新发展。做好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总结验收工作,积极争创国家数字经济示范省。

(四)实施数字新政。

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统筹财政、金融、税收、人才、用能、用地、评奖等政策措施,加大对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产业培育、人才引进等的支持力度。加快组建规模100亿元的省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联动争取国家集成电路等产业基金支持,推动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设立数字经济联合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加大对数字经济领域的投资。

(五)强化督查激励。

结合全省真抓实干专项激励,积极推进“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督查激励措施,对发展数字经济举措扎实、成效显著的地方政府开展专项激励。

(六)完善综合评价。

建立数字经济综合评价及监测体系,完善评价办法,组织对全省各地数字经济年度综合评价和分类排序。综合运用综合评价、目标考核、政策审计等手段,加大对全省各地各部门发展数字经济的督促检查。

(七)加大宣传引导。

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高端会议和重要活动,提升影响力和话语权。通过组织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及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与实践能力。编印工作简报、强化主流媒体宣传,加强对数字经济经验做法与典型案例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浙江省推进数字经济发展2019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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