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讲课提纲

发布时间:2012-03-26 23:25:19

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讲课提纲

一、未成年权益保护。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我国《宪法》第33条就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一) 特殊保护

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发育都还不成熟,世界观、人生观还未形成,可塑性很大,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弱还较差,故抵御社会不良风气侵袭、诱惑的能力还较弱,易受到各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对于未成年人这一弱势群体予以特殊保护是世界各国的通例,也是我国坚持的一项法律原则。为此我国制定了比较系统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二) 基本保护

1、被抚养的权利。

2、接受教育的权利。

3、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

4、拥有生命权、健康权和维护人格尊严的权利。

5、接受馈赠的权利。

6、继承的权利。

7、肖像权、著作权和发明创造权。

(三)保护的方式

1、家庭的保护

2、学校的保护

3、社会的保护

4、司法机关的保护。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一)案例介绍:

1盗窃案

2抢劫案

3故意伤害案

4、累犯

)案例的启示

1、慎交友。

2、立大志。

3、敢维权。  

4、要诚实。

)自我保护措施

1、不进入营业性歌舞厅。
2、不进入电子游戏厅和网吧。

3、不吸烟、不喝酒。

4、不赌博。

5、远离毒品。

6、不能打架斗殴,欺负、辱骂他人。
7、不能盗窃。

8、不离家出走。

9、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讲课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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