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文明办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9-23 23:26:38

舟山市文明办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

我办作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指导、协调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始终把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按照《舟山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任务分解表》要求,结合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用方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近年来,我办始终把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化用字摆到重要位置。为了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调整完善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由盛惠敏副主任任组长、有关处室同志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了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处室的职责。坚持从各处室的基础管理、基本素质抓起,进一步提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语言规范意识和参与意识,以评估带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法规制度的建设,促进本机关语言文字的应用达到规范化的程度。

二、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制定印发了《舟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任务分解方案》(舟创指[2005]5号),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指标,并赋以2.65分的分值。调整完善了《舟山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舟文明办[2005]15号),把党政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作为文明单位创建标准之一。结合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编印了《舟山市公务员文明礼仪知识手册》,把讲普通话和规范用字作为内容之一列入其中。制定了《舟山市文明办人才规划》和《舟山市文明办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讲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学习培训。

三、明确标准,积极整改。按照《舟山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任务分解表》要求,我办各处室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目标,明确了用语和用字规范的要求。把普通话培训列入公务员培训的内容之一,使其基本成为了各种会议用语、媒体和公共场合讲话用语、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机关内部的工作用语。对机关内部规范化用字组织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积极实施整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近年来,我们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广泛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文明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把加强语言文字工作与各种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讲普通话和规范化用字纳入创评活动之中。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多方宣传,积极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良好氛围。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划,工作人员普通话培训率还没有达到80%的要求。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和内部工作用语中,没有按照规范化要求使用普通话。

00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舟山市文明办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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