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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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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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就是核对账目,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为保证账簿记录正确可靠,对账簿中的有关数据进行检查和核对的工作。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目录
词典释义对账的主要内容对账的规范
应付账款对账技巧词典释义对账的主要内容对账的规范应付账款对账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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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词典释义
英文:verificationofaccount
解释:对前一个清算周期的交易信息进行核对,以确认交易信息的一致性和正确性的过程。
编辑本段对账的主要内容
(1)账证核对,是根据各种账簿记录与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进行核对。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2)账账核对,是指对各种账簿之间的有关数字进行核对。核对不同会计账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总账与明细

账核对;总账与日记账核对;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账核对等。
(3)账实核对,是指各种财产物资的账面余额与实存数额相互核对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各种材物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材物实存数额核对;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等。(4账表核对。
编辑本段对账的规范
对账,是指核对账目。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正确、可靠,对账簿和账户所记录的有关数据加以检查和核对就是对账工作。应坚持对账制度,通过对账工作,检查账簿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有无错记或漏记,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数字是否相等,以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月终要对账簿记录和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发现错误之处,并进行更正,这也是保证账账、账实相符的基础。核对账证是否相符的主要方法如下:
1.看总账与记账凭证汇总表是否相符。
2.看记账凭证汇总表与记账凭证是否相符。
3.看明细账与记账凭证及所涉及的支票号码及其他结算票据种类等是否相符。(二)账账相符
账账相符,是指各种账簿之间的核对相符,主要包括本单位各种账簿之间的有关指标应该核对相符,本单位同其他单位的往来账项应该核对相符。具体方法如下:
1.看总账资产类科目各种账户与负债、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各账户的余额合计数是否相符。即:
1)总账资产类账户余额=Σ总账负债、所有者权益账户余额。2)总账各账户借方发生额(或贷方发生额)=Σ总账各账户贷方发生额(或借方发生额)。
2.看总账各账与所辖明细账户的各项目之和是否相符
1)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的各个明细分类账户之间本期发生额的合计数应相等。

2)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的各个明细分类账户之间的期初、期末余额应相等。
3.看会计部门的总账、明细账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账、卡之间是否相符。
1)会计部门的有关财产物资的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应该同财产物资保管部门和使用部门经管的明细记录的余额定期核对相符。
2)各种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的余额应当经常或定期同有关的债务人、债权人核对相符。
3)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应该同总分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定期核对相符。
4)己缴国库的利润、税金以及其他预算缴款应该同征收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核对相符。(三)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指各种财产物资的账面余额与实际数额相核对。主要方法如下:
1.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每日核对,并填写库存现金核对情况报告单作为记录。发生长、短款时,应即列作“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再进行处理。单位会计主管应经常检查此项工作。
2.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核对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不允许以借条收据充抵现金。要查明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是否存在坐支问题。.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收到一张银行对账单,经管人员应在3日内核对完毕,每月编制一次银行存款余款调节表,会计主管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写出书面检查意见。有价证券账户应与单位实存有价证券(如国库券、重点企业债券股票或收款票据等)核对相符,每半年至少核对一次。
5.商品、产品、原材料等明细账的账面余额,应定期与库存数相核对;对其他财产物资账户也要定期核对。年终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各种债权、债务类明细账的账面余额要与债权、债务人账面记录核对、清理。对于核对、清理结果,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会计主管人员汇报,并报单位领导人。对于存在的问题应采取措施,积极解决。
.出租、租入、出借、借入财产等账簿,除合同期满应进行清结外至少每半年核对一次,以保证账实相符。
通过上述对账工作,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使会计核算资料真实、正确、可靠。
编辑本段

应付账款对账技巧
一、对账的技巧
在对账前,财务部门会计对供应商提供的对账资料应进行初步审核,不满足条件的对账资料应要求供应商补充完善。首先审核对账手续,是否经过有权人士的签批,其次审核如下内容:
1.对于只提供余额无明细账目的对账资料,不予对账。
供应商必须提供最后一次对账以来的全部账目资料;以前从未进行过对账的,必须提供自双方开始业务往来以后的所有账目资料。对于对方因财务决算审计发函要求核对账面余额的,同样应按照上述原则办理。2.对于供应商直接依据其销售部门往来资料而非财务部门账目提供对账资料的,不予对账。
双方核对的账目主要应是财务账目,供应商销售部门账目可能与其财务部门账目不符,对账基数存在问题,会给以后的双方清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为最后清算以双方财务账目为准。
3.对于多年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前来对账,即使经过企业有权人士签批,供应商的对账资料也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者提供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否则不予对账。
因为多年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我们不太了解其近年来的情况,可能原有企业已解体、改制,现在对账及以后催款都可能系个人行为,并不代表原企业,可能对账人并不具有索偿权利。
4.对于对账手续和账目资料齐全的供应商,应及时对账并出具对账单5.有些供应商属于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账目资料并不齐全,很可能缺失以前年度的账目资料,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呢?
如果今后双方继续合作,那么应就现有资料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对账单”,至少对账目齐全的年度不拖拉造成历史遗留问题。什么是“有保留意见的对账单”呢?就是在对账单上加一个说明段,说明双方对账由于供应商提供账目不全的原因,只就某年某月以来的账目资料进行对账,以前年度的账目并未核对,暂时以某余额为准出具对账单,采购企业保留根据证据进一步调整账目的权利。
如果供应商账目不全而双方余额又不符的,这时供应商通常会同意暂时以双方较小的余额为准出具对账单,如果采购企业余额较小,就不必调整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如果供应商余额较小,采购企业就要调低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凭对账单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这时必须由供应商在对账单上签字并同时加盖公章。
6.对于发票丢失又无法确认是采购企业责任的,采购企业不能在对账单上确认该项债务,应要求供应商调减该债权

7.采购企业财务部门如果采用手工账记账的,最难查找的就是串户错误。对方入账,我方账面上没有入账,很可能是下错户,但是从手工账上查串户,非常困难,而使用财务软件的,在财务软件上查找串户就非常容易,主要是查有无该金额的发生额。
8.为方便对账,应要求供应商下次对账时携带本次的对账单或其复印件。二、调整账目
1.对账后必须及时调整账目。如果对账形成的未达账项在对账单上长期挂账,以后再想调账还需要重新核实,否则会不知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另外,不调整账目会影响企业应付账款的真实余额。
调整账目需要供应商提供复印件的,应要求供应商配合;对于金额较小的未达账项,可以简化处理,凭对账单和企业自制说明作为记账凭证附件进行账务处理。
2.需要供应商调账的,采购企业还要督促、协助供应商及时调账。因为如果供应商不及时调账,也会影响其应收债权的真实余额。三、保管对账单
1.每年根据对账次序将对账单装订成册,供应商提供的对账资料作为对账单的附件与对账单一并装订保存,前面要加上对账清单目录(包括供应商所属地区、供应商名称、对账日期等信息)并注明对账单所属年度、装订会计姓名;装订成册的对账单应按照会计档案的保管规定进行管理。2.应付账款会计岗位发生变动时,其手头的对账单也要做好移交工作在会计岗位移交清单上应特别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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