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与影响

发布时间:2019-11-17 10:18:45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与影响

一、存货的核算

  (一)存货入账价值的差异。

  按新存货准则的要求,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购人存货的成本,通常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采购成本的费用。新存货准则下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应当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这就造成商品流通企业的采购成本增加(销售成本增加)、期间费用减少。

  (二)存货生产成本的差异。

  新存货准则中明确规定了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同时新会计准则允许将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时,应当予以资本化。也就是说可资本化的资产不再限于使用专门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

  (三)投资者投入存货成本的差异。

  新存货准则与旧存货准则相比,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确认方法不同。旧准则中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人账。新会计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即若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值不公允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来确定存货的成本。

  (四)存货期末计价的差异。

  新存货准则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存货的成本低于其可变现净值的,按其成本计量,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应在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的范围内转回。

  新会计准则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也发生了变化。旧准则下,存货跌价准备的对应科目是“管理费用”,其会计分录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在新会计准则下,其会计分录为: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相关资产的价值恢复时,应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新会计准则下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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