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净两规范”标准

发布时间:2020-06-03 22:42:23

“四净两规范”标准

(一)清扫房前屋后,做到“室外净”。集中清扫房前屋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陈年积存垃圾,每日将垃圾投放到指定收集点,做到日产日清。集中清除房屋四周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现象,集中圈养鸡、鸭、牛、羊等家禽家畜,集中清理池塘沟渠,不乱泼污水、乱丢烟头、乱弃杂物。

(二)整理客厅房间,做到“室内净”。每天及时打扫室内卫生,整齐摆放室内家具器物。及时擦洗桌椅板凳、门窗墙壁、餐具炊具,做到房屋门窗明亮、无异味,房梁、墙壁无蛛网无灰尘。

(三)科学改造旱厕,做到“厕所净”。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广“三格式一体化”卫生厕所、沼气厕所。鼓励贫困户积极改造非卫生厕所,确保无异味。

(四)注重卫生养成,做到“个人卫生净”。积极引导农民群众自发自觉讲究个人卫生,及时理发剃须、刷牙洗漱,“穿干净衣、睡干净床”。

(五)配套生活家具,做到“齐全规范”。通过民政救济、社会捐助等途径,确保贫困户必需生活家具配备,做到卧室有床有衣柜,厨房有碗柜有灶台,客厅有桌凳,家中有电视机。

(六)清理乱堆乱放,做到“摆放规范”。将柴草秸秆、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码齐堆好,不乱接电线,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挂。


怀宁县“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调查摸底表

乡镇 村(社区) 填表人:

注:1.此表由村填写,乡镇汇总后于108日前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2.未配套家具等内容要注明;3.在备注栏内注明是否是贫困户和危改户。

“四净两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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