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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的美学

1、关于摄影美学
“美学”的定义,即使有不同的说法,但如果你说它是一种反思的哲学,应该不会有异议。所以说,“美学”不是“被指导”的学问。你不能说朝哪个方向才是摄影艺术最好的发展方向,不好说要成为摄影家,必须如何如何来构置画面。我不反对人家有这样或那样的主张,我只觉得不应该认为这些主张就是“美学”。
举个例子,有ABC三个摄影家。A专门拍水墨山水画风格的作品,而且认为这才是唯一有艺术价值的摄影。B呢,一贯“创作”那些谁都不理解,拍的是没人能看懂的作品,然后罗列出诸多艰深的理论,证明他的作品才是“纯粹的艺术”。C呢,则专门把镜头对准街头,美其名曰,摄影的天生使命就是“写真”。三位“专家”,都自诩为摄影领域的创新者,坚守着自己的“主义”,无论他人讲什么,总不为所动,坚持自己的工作方向。假设来个大辩论,那结果大概是,甲说甲的“摄影的艺术性”,乙说乙的“摄影的本质性”,最后没有结论。
假设这三位有朝一日怀疑起自己的工作,开始学会退一步反省自身的立场,这时候如果能有所突破,就不能没有“摄影美学”这个抓手,以对过往进行系统的批判研究。真能这样,A许会发觉,一味在摄影作品中追求绘画的笔法不免偏颇;B也许

会注意到艺术作品避不开“客观性和主观性”的协调问题;还有C也许会恍然大悟,原来被自己一直忽略的地方,也还隐藏着微妙的审美空间。
现实中,美学不但被很多人以各种形式“权力滥用”,而且还有众多“美学专家”不顾及现实艺术世界,只管将自己编织进抽象的理论大网里,自顾自地满足。我以为,中国在编纂自己的精神科学时,太多借鉴了西方国家的理论,所以对美学不免有些过于偏爱。作为摄影作品的创作者,需要具备美学方面的反思态度。因为再伟大的美学专家的学说,即使完全构成体系,在实际操作者看来,也只是“常识的集成”而已。理论最多只是为你的想法搭个脚手架。2、摄影美的特征
从广义上讲,作为审美鉴赏对象的摄影作品,种类繁多。从日常报刊上的新闻报道照片到艺术至上主义的“创意作品”,间还有街头摄影、商品摄影、肖像、风光摄影等。大到国家级建设项目的摄影,小到随身装饰品的广告摄影,统统算进。不用说,这些作品,均追求一定的“摄影效果”。正是这些被追求的“摄影效果”里,往往包涵了一定的审美价值。每一个作品里都有“摄影的美学”。而且,每一个摄影部门所追求的审美价值标准都不一样,想要从中挖出某种“共同原理”,的确有些勉为其难。如果实在要找点什么出来,最终能找到的也许只有片鳞只爪。实上,要弄清这些作品的存在价值,必须向每一个摄影部门一一

去求证。
这样看来,仅就风景摄影而言,所谓“纯摄影之美”,就有好多种。所以,必须分门别类,以不同的标准给予相应的价值评价。这是“摄影美学”特有的性质。3、摄影作品的审美标准
摄影作品的审美标准,必须根据摄影类别的不同,以及所用科技的相异等,做出复杂多样的区分。在我们的摄影家之中,有一些人过快肯定自己的尝试,这种现象的出现,恐怕源于以下三种条件。
其一,摄影的种类和技巧太多,可以尝试的空间太大。本来仅仅的“尝试之作”,很快,也很容易就被误认为是“具有一定价值的艺术品”。
其二,看看摄影创作者的数量,会发现大部分是非专业人才。而且,不同于别的艺术,摄影不需要常年一点一点的训练才能学会,入门比较容易,那些本来觉着“好玩”来尝试一把的人,往往容易被误以为是“艺术家”。
其三,因为摄影是新兴艺术,它不像绘画那样拥有数千年的历史、有伟大的先行者和严肃的传统。即使有“摄影艺术”一说,其中的“艺术”的含义,很容易被轻视,甚至被认为和所谓商业艺术、街头艺术没有两样。
以上三个条件,如果正面运用,那么会使摄影具有特别的优势。反过来,如果被误解,会造成艺术价值水准的深跌。这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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