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资料

发布时间:2020-02-03 14:51:44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

单位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五条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六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条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四条

《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四条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五条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五条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三条

《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三条

《湖南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

《长沙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四条

《长沙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

《长沙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4项)

1、商品房预售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2、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初审、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1)《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三条

3、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认定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

4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四十五条 

(二)行政处罚(共72项)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进行商品房预售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2、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3、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4、房地产估价机构未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估价业务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5、房地产估价机构不按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不按规定期限备案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6、房地产估价机构不按规定承揽业务;或者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的;或者不按规定出具估价报告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7、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执行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估价人员与受托人或者估价业务相对人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未回避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十条

8、未经注册擅自以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估价业务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9、房地产估价机构涂改、倒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揽房地产估价业务;或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或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或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或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10、房地产估价师故意提高或者降低评估价值额,给当事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利用执行业务之便,索贿、受贿或者谋取除委托评估合同约定收取的费用外的其他利益;或准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执行房地产估价师业务;或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执行业务;或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并收取费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11、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12、超过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13、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

处罚种类:吊销资格证书、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14、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或者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或者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的

处罚种类:吊销资格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15、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16、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

17、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18、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

19、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20、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

21、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22、未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23、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24、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25、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

处罚种类:罚款、注销其证书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26、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27、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28、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没有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处罚种类:吊销资格证书、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29、擅自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或出租不符合房屋使用安全标准的房屋;或出租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房屋;或出租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或出租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长沙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30、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房屋装修工程

处罚种类:取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31、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房屋装修工程

处罚种类:吊销资质证书、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32、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3)《长沙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33、房屋装修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四条

34、房屋施工企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五条

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九条

35、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或者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八条

36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37、装修人违反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38、住宅装修时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或者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或者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或者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39不具备法定条件,从事白蚁防治业务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40、白蚁防治单位未建立健全白蚁防治质量保证体系,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41、白蚁防治单位使用不合格药物防治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42、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43、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44、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不移交有关资料

处罚种类:通报、罚款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45、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或者骗取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服务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46、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47、物业管理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48、挪用专项维修资金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49、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50、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51、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或者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或者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52、物业管理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53、物业管理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54、物业管理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55、物业管理企业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56、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57、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修缮不及时;或者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或者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私搭乱建,改变房地产和公用设施用途;或者不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及管理办法规定义务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58、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登记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

59、涂改、伪造房屋权属证书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2)《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3)《长沙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60、非法印制房屋权属证书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印制的房屋权属证书、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2)《长沙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61、在利用房地产权属档案的过程中,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房地产权属档案或者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房地产权属档案

62、企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房地产权属档案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2)《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63、在房产面积测算中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弄虚作假

64、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

65、房产面积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降低或者取消房产测绘资格

1)《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66、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67、将不准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十四条

68、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69、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未向购房人出示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或者其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70、原有房屋和超过白蚁预防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蚁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未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71、预售商品房未按规定进行预售登记。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1)《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72、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后,该户家庭又以非法手段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或者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的住房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1)《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三)行政征收(共2项)

1、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2、危房鉴定费

法律依据:

1)《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四)行政确认(共1项)

1、房屋所有权登记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3)《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第五条

4)《长沙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五)行政给付(共1项)

1、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

法律依据:

1)《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五条

(六)行政强制(共1项)

1、危险房屋抢修代履行

法律依据:

1)《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七)其他行政行为(共14项)

1、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2、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3、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4、撤销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法律依据:

1)《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处3万元罚款。”

5预售商品房的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3)《长沙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6、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7、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审核、登记结果公示

法律依据:

1)《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8、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审批、公示。

法律依据:

1)《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五条

9、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公示。

法律依据:

1)《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10、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11、存量公有住房出售审核

法律依据:

1)《长沙市存量公有住房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向职工出售办法》第十二条

12、物业管理合同和小区管理办法备案

法律依据:

1)《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13、房屋安全鉴定

法律依据:

1)《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

14、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专业人员的检查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