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3 22:05:25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具体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按照《广州市促进企业加快落户若干办法(试行)》(穗府办规〔201816号)的要求,充分发挥商务写字楼作为招商载体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楼宇经济的发展,规范我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市商务局依据广州市地方标准《商务楼宇等级评定规范》(DB4401/T 30-2019),并对比其他城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研究起草了本细则。

  二、内容解读

  《细则》共6章、25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第一条至四条):总则。规定了《细则》制定的依据、评定原则、商务写字楼定义以及评级分类。

  第二章(第五条至八条):工作机制。规定了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商务楼宇等级评定执行机构、广州市楼宇经济专家库顾问专家在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工作流程中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章(第九条至十一条):申请与评定。规定了申请参加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的条件,申请主体以及评定程序等相关内容。作为本细则的核心内容,规范了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的13个具体程序和流程。

  第四章(第十二条至十五条):标志标识的使用和管理。规定了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证书、标识牌的印发、使用、张贴、更换等具体事项。

  第五章(第十六条至二十二条):等级复核管理。规定了等级评定复核工作,分为"抽查复核""期满复核",明确复核不达标的处理办法,目的是约束已评定等级的商务写字楼保持硬件设施运营管理和服务质量。

  第六章(第二十三条至二十五条):附则。规定了取得等级认证的商务写字楼相关支持政策以及本细则有效期限。

  三、重点内容解释

  (一)执行机构。

  通过公开招投标委托广州市楼宇经济相关社会组织及专业服务机构担任的商务楼宇等级评定执行机构。

  (二)申请条件。

  需坐落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明确的产权归属,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商务写字楼完成竣工验收后并投入使用满一年以上。

  2、申请广州市超甲级商务写字楼的,商务办公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申请广州市甲级商务写字楼的,商务办公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3、最近两年(新建商务楼宇一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因消防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被行政处罚。

  4、有完善的卫生防疫预案,近两年(新建商务楼宇一年内)无重大卫生防疫责任事故发生。

  5、特种设备应经有关机构检验合格运作。

  (三)申请主体。

  1.单一业主的商务写字楼业主,或业主授权的商务写字楼运营、管理服务公司。

  2.多业主商务写字楼的占4/5以上面积的业主,或获得占4/5以上面积的业主授权的楼宇的运营、管理服务公司,或经备案的业主委员会。

  (四)评定程序。

  按照"政府统筹监督、行业实施、自愿申报、公开公正、动态管理"的评定机制,市商务主管部门委托符合条件的执行机构开展评定工作,由执行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预审并从楼宇专家库中确定评审专家组和监督员。评审专家组根据广州市地方标准《商务楼宇等级评定规范》(DB4401/T 30-2019)中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从楼宇设施、楼宇运营、楼宇招商、社会经济贡献四个方面进行评审。

  具体程序包括申请、资格预审、确定评审专家及监督员、书面评审、客户满意度调查、现场评审、暗访、审定、结果公示、申诉、评定及授牌等步骤,并颁发广州市超甲级商务写字楼、甲级商务写字楼证书。评定有效期3年。评审具有委托中介机构具体组织实施、依托专家实施书面评审和现场评审、加强对评定过程的监督以及强化评后监管等特点。

  四、扶持政策

  商务写字楼是我市总部经济和高端服务业的重要载体,评定超甲级商务写字楼、甲级商务写字楼,主要是推动我市商务写字楼品质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引导商务楼宇不断强化日常运营和提高服务质量,并带动城市服务和城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按照《广州市促进企业加快落户若干办法(试行)》(穗府办规〔201816号)第八条的规定,对经评定的超甲级、甲级商务写字楼,分别给予每栋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商务楼宇的升级改造、功能完善或楼宇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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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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