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

发布时间:2019-03-23 21:30:45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复垦与耕地保护

【发文字号】固政办发[2015]68

【发布部门】固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25

【实施日期】2015.06.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5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

《固原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625

固原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全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79号)精神,结合固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2009年至2013年间,我市共向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报批新增建设用地约6.1626万亩(其中市辖区报批面积3.3837万亩),确保了一大批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的需要。但是,全市仍有1.2486万亩(其中市辖区报批面积0.9745万亩)土地至今未完成土地征收和土地供应,致使土地闲置,造成市财政负担过重,投入的土地报批资金也没有真正发挥效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从20157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这是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举措:一是依法治市的需要。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是一项基本国策,土地管理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大量闲置土地的存在,归根到底就是相关部门没有严格按照国家和区、市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要求,依法依规办事的结果,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是依法行政的需要;二是解决固原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的需要。经济发展离不开项目建设,项目建设需要土地承载。报批土地需要建设用地指标,也需要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一方面,我市存在大量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另一方面,却投入大量的资金去报批土地。两者的平衡点就是要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存量、严控增量,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固原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节约集约用地的规定,采取多种措施,按照全面清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理,依法处置的原则,分类处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在依法办理供地手续后,将结果录入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管系统。严格落实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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