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司,公司有哪些法律特征

发布时间:2023-02-02 21:08:17

什么是公司,公司有哪些法律特征?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对所有各种类型的公司下一个共同性的定义,而家喻户晓的“公司”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经济实体呢?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关心“公司”的人们也许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从法律上对“公司”加以认定十分必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规范化的公司应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股资而设立的企业法人。可见公司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公司必须是依法设立的.由于公司本身是法人,而法人的资格是播要经过国家承认的,只有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够取得法人的资格.这里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设立公司到底依照什么法律。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精神.设立公司应当主要依照两个方面的法律:(1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是我国专门规范公司设立、定作等问题的法律,只有根据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方式、程序组织起来的经济组织,才能称为“公司”。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这一点上,英、美、港、台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也是这样规定的。(2设立公司除了要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外,还要符合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各国公司发展的历史上,公司设立先后经历了特许主义、核准主义、准则主义和严格准则主义这些阶段。在早期,设立公司必须经国王或国会的特别许可,随后发展为由行政机关审核批准,19世纪则广泛地采用具备法律规定条件即可成立公司的准则主义。在现代国际社会中.许多国家为了实现宏观经济调控,防止在设立公司采用准则主义中产生的滋设公司的弊端,采用了严格准则主义的制度,以加强对公司的监督.因此对公司设立规定了
许多条件,这些条件除体现在《公司法》中之外,还在其他有关法律中进行了规定。如我国《公司法》第8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比如举办经梢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公司,就必须依据《烟草专卖法》15条关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公司法》总则中还规定,外商投。资的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特别规定。因此,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的公司,就要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之外资企业法》的规定。第二,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组织,因此,本身不从事经营、只是以从事行政管理为其活动内容的公司不应称为公司.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着一种行政性公司,或者主要功能为行政管理的公司,这是计划经济机制的产物‘不属公司法调整的公司。我国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一些原属于国务院的行业主管部.后来改为总公司,仍具有原来某些行政管理职能。这种过渡性公司也不是公司法调整的公司。公司法规定: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贵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因此,有限贵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是纯粹经营性的公司,不应具有任何行政管理职能。公司法中虽然没有使用“以营利为目的”,但在其第5条中规定:“公司在国家客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保值增值为目的。”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本质上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确定一个法人组织是否以盈利为目的,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1营业特征.

什么是公司,公司有哪些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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