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24 20:28:49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进一步加强医院医务人员值班与交接班的管理工作,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卫计委国卫医发〔20188号《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文件规定,现对我院值班与交接班制度进行修订。

一、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二、医疗机构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医师值班制度

1、各科室实行24h医师值班制,值班人员由各科室安排,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及床位的多少,相关科室单独或联合值班(联合值班科室必须先向医务部提交书面申请,经医院批准后执行)。各科室必须规范排班,并在每月末将下月排班表报医务科,医师应严格按照《科室医师排班表》值班。医务科将值班表在全院公开公示。

2、值班医师必须是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已在我院进行执行注册登记的医师。住院及以上职称医师可以担任一线值班;高年资主治(3年以上)以上职称承担二线值班;副高以上职称医师或科主任承担三线值班。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注册的医师、进修医师及实习期医师不得独立值班,不得独立从事临床诊疗工作。值班医师必须按照执业注册专业规范值班,不得在其他诊疗专业值班。急诊科及重症医学科值班人员的资质必须同时满足相应的学科管理要求。

3、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医师值班房休息。当值人员必须确保通讯畅通。相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会诊通知后在10分钟内到岗;

有条件落实住院总医师制度的科室,由住院总医师承担二线班(住院总医师休息期间由科室安排人员值班);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如因会诊须短时间离开病区时,必须向二线医师和值班护士说明去向以保证联络通畅。在值班医师暂离开病房期间,其值班工作由上一级别值班医师承担。

4、一线医师值班期间应经常巡视病房,接到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的通知应立即前往视诊。负责本病房新入院病人、在院病人的诊治,遇危重或疑难病人的处置,必须及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并在其指导下救治病人。

5、二线医师值班期间,要求巡视本病区的危重病人,并负责全院各科病人的会诊及治疗(包括手术),现场指导危重、疑难病例的救治。如遇有医疗疑难问题不能解决应向三线医师报告。

6、三线医师值班期间负责指导危重、疑难病例的救治(包括手术),同时负责院外会诊。

7、各级值班医师按时到岗,履行职责,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严禁不诊视病人的会诊及口头医嘱。

8、值班医师必须保证值班时间随叫随到。否则延误抢救诊疗,将按脱岗处理。并记入医师个人年度考核档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值班制度由科主任负责落实。值班医师不得私自换班,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因擅自换班发生问题,由原值班医师承担相应责任,其他由双方医师共同承担。值班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由科主任承担责任。科室应对值班情况给予自查,医院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进行院内通报。

四、交接班制度

1、所有值班医师交接班应严格做到“三交班”(书面、口头、床旁),接班者(含一线、二线值班医生)未到时,交班者不得离岗。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2、每天科晨会集体交接班,全体在班医护人员必须参加。一线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新入院病人、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等应做好病情和处理记录并记入值班日志上,对值班期间的上述情况做重点、简要报告。二线值班医师作及时补充。

3、必须进行床边交班的患者:Ⅰ级护理病人、危重病人或有特殊情况的病人、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必须进行床边交班,医护最好同时进行,交接班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疾病诊断、目前病情情况及辅助检查情况、可能出现病情变化情况及接下来的诊疗计划。

4、术后病人交接班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床位、姓名、住院号、疾病诊断、手术名称、目前病情应注意观察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及诊疗计划。

5、新入院病人交班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床位、姓名、住院号、主诉、疾病诊断、目前病情、应注意观察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及诊疗计划。

6、死亡病例抢救简要过程应及时记录到交接班记录本中。

7、科室应对该项核心制度给予自查,医院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进行院内通报,纳入科室及个人考核。

医院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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