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18 17:31:23

试用期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融入整个团队,理解公司文化,明确在新员工试用期间总经理办公室、新员工所在部门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加强试用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所有通过外部招聘的新员工都要进行试用期考察。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X所有处于试用期新员工及其指导人。第二章试用期管理第四条试用期期限1、试用期期限:试用期主要针对从社会招聘的新员工,新进员工原则上都应设定试用期,新进员工试用期限应根据公司需要、岗位要求、员工本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设定。具体规定如下:1.1管理技术人员及以上劳动合同期限签订原则上为3年,试用期为3-6个月。1.1.1主管及以上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1.1.2业务骨干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1.2基层员工(物业工程人员、消防监控人员、行政助理、投资助理、营业助理、采购助理、行政前台)劳动合同期限签订为2年,试用期2个月。1.2基层员工(秩序维护员、保洁、车场收费员、收银员、客服专员)劳动合同期限签订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1.3特殊岗位人员及经公司领导审批的其他岗位人员根据双方协商结果约定试用期,原则上不得低于1个月及超过6个月。第五条试用期管理1、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试用期间员工的日常管理依据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定执行。2、指导人指导与考核2.1公司对新员工实行指导人指导与考核的办法;2.2指导人确定原则:2.2.1指导人应是部门经理、组长或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品行兼优的骨干员工;
2.2.2为保证指导效果,指导人最多允许同时指导2人,特殊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2.3指导内容:2.3.1指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部门业务流程及相关业务接口人;2.3.2安排新员工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2.3.3根据部门工作目标,与新员工共同制定工作计划报备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合理安排新员工的日常工作和阶段;2.3.4在日常工作中,定期与新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建议每月至少一次)根据新员工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并给予适时的鼓励和指导;2.3.5试用期间,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新员工,以便其提高和改进;2.4指导人考核:2.4.1考核人:指导结束后,指导人的直接上级通过与指导人和新员工面谈,了解指导人对新员工的指导情况,对指导人工作进行考评;2.4.2考核内容:指导人的直接上级从不同方面对指导人的指导内容进行考察。2.4.2.1是否给与新员工适时的指导和足够的关心;2.4.2.2是否坚持与新员工进行阶段性的面谈;2.4.2.3是否按期填写并提交新员工转正材料;2.4.2.4新员工对指导人的评价。2.4.3考核结果:部门经理或组长应在季度或年度绩效考评中考虑指导人的指导业绩,对其绩效考核等级进行向上或向下的适当调整。第三章试用期考核转正第六条试用期考核:1、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为试用期间的考核和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两种形式。期间考核每位新员工不得少于一次,期终评议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综合考评进行。1.1管理技术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试用期间考核由部门组织,考核结果报备总经理办公室。期终评议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组织。1.2基层员工试用期间考核及期终评议考核由部门组织,总经理办公室监管。2、考核内容2.1试用期间的考核:考核形式及内容统一由部门根据岗位性质自行安排,如拟定方案、专业知识笔试、试用期员工在岗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及考核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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