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第二课堂认证表格
发布时间:2012-11-23 15:36:06
发布时间:2012-11-23 15:36:06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09级学生第二课堂手册(下册)学分认定登记表
姓名: 班级: 学 号: 手机号码:
项目 | 应完成学分数 | 此栏由学生本人填写 | 学分认定(审核)标准 | 认定部门 | 认定人、认定学分数 |
一、专业必读书目 | 1.0 | 注明篇数: | 1、各专业学生完成专业必读书目读书笔记篇数不少于4篇,字数应符合相关专业的要求; 2、每篇笔记须有导师签署的意见并签名; 3、1学分/4篇; 4、专业必读书目学分不得由其他项目的学分进行替代。 | 学生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办负责认定 | 认定学分: 学分 审核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二、职业培训与 资格认证 | 2.0 可用三、五部分多余学分替代 | 证书名称、等级: | 1、普通话证书需满足以下条件方能认定学分:文科类专业二乙及以上;其他专业为三甲及以上; 2、英语等级证书(4级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2级及以上),其中英语专业的英语等级证书须为六级或专四、专八证书; 3、其他各类从业资格证书 4、2学分/证书。 | 学生专业所在学院主管N09级学生工作的辅导员负责认定 | 认定学分: 学分 审核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三、素质拓展 | 3.0 可用二、五部分多余学分替代 | 完成的项目及数量 | 1、国学系列讲座须有班主任老师签署意见(无班主任班级由辅导员老师签署意见),1学分/4场次; 2、学术报告与执业风范讲座须有导师签署的意见, 1学分/8场次; 3、社会调研与公益活动须完成2000字以上的总结,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1学分/项; 4、艺术团、运动队须有主管部门考核意见或书面证明,1学分/项/学年; 5、学生干部的任职情况须有辅导员签署的意见。 | 1、左列第1、2项学分由学生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办老师负责认定 | (1)国学系列讲座: 认定学分: 学分 (2)学术报告与执业风范讲座: 认定学分: 学分 审核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2、左列其他项目学分由学生专业所在学院主管N09级学生的辅导员负责认定 | (3)其他项目: 认定学分: 学分 审核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四、思修课 | 1.0 | 完成项目及数量: | 1、省身讲堂报告会; 2、名师名家进校园报告会; 3、各类形势报告会。 须完成6场次 | 由学生所在学院主管N09级学生的辅导员负责认定 | 认定学分: 学分 审核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五、科技创新 | 1.0 可用二、三部分多余学分替代 | 完成的项目、等级: | 1. 参加征文比赛和科技(学科)竞赛活动根据其比赛级别(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和获奖等级进行学分认定; 2、SRT项目按照“负责人1.5/项、参与人0.5/项”的标准执行。 | 学生专业所在学院主管N09级学生工作的辅导员 | 认定学分: 学分 审核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上方的学生个人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字迹工整(尤其是学生本人的手机号码不要忘记填写);
2、本表中“二、三、五”部分的学分可相互替代,最高可替代4学分;学分替代手续到南湖学院109办公室办理;
3、在认定学分时,本表需与第二课堂手册(下册)一起提交,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到各项目学分负责认定的部门进行学分认定;
4、本表学分完成认定后(包括学分未完成学生的表格),在2013年1月1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本表上交至南湖学院109办公室;
5、本表上规定学分(8学分)全部认定完成的学生,其第二课堂手册(下册)以班级为单位于2013年1月10日前上交至南湖学院109办公室;未完成8学分认定的学生的第二课堂手册(下册)由学生本人保管;符合未完成部分学分认定要求的,学生本人拿手册到南湖学院108办公室办理学分认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