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09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装修行为,同时为客户提供便利、周到服务加强。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装修管理
3.工作流程
交付前装修管理准备
根据项目特点,制定装修指导方案(如统一规范雨棚、花架、防盗门、阳台拉闸门、内置防盗窗花等设施的款式)
确定装修管理巡查人员的配备,并就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装修指导方案及装修管理相关专业知识进行培训;
对可能在装修及材料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的共用部位(如大堂、电梯厅、电梯轿厢、特殊材质地面等)提前采取防护措施;
为便利客户,可准备特约商户资源(如装修搬运、摆卖装饰材料等),须与其签订特约商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管理处置措施等; 装修施工前提示业主对所有管道进行试水确认排水畅顺,关注重要节点工序(例如防水),主动配合业主进行装修隐蔽工程如水管打压、电器线路检测、地漏和排水管道的通水等项目的测试。 装修申报
有装修需求的业主(或代理人)协同装修承包商至前台提出装修申请; 申请时所需提交材料:装修承包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业主及装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装修施工方案或施工图,包括:装修设计说明(如有)、装修平面图、天花图、电气图(如更改)、水系统图(如更改),裙楼部分必须有消防布置图(包括喷淋、探头布置图),装修图纸及方案须由工程部主管人员审查,如有特殊作业,还需提交特种岗位从业资格证书。
非业主的物业使用人办理装修,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及业主本人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非业主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审查申请资料齐备后,业主(或其授权委托人)在物业服务中心前台填写《装修备案表》《装修申请表》《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修注意事项承诺书》《封阳台承诺书》等表格,并按表中要求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
竣工时间等内容;《装修申请表》申请栏,如为业主自行装修,还需填写《自行装修承诺书》
装修手续办理过程中,前台人员需引导业主查看《装修注意事项承诺书》、装修资料,须由装修承包商或业主本人签署;同时,装修办理人员需向业主详细讲解室内装修注意事项,物业服务中心为业主提供房屋结构图,原始水电线路图等材料。
业主或施工承包商带施工人员身份证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或园区临时卡,并交纳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及工本费;
(初次装修)根据预约时间装修管理员现场对业主单元原配的设备、设施进行查验,查验完成后于《房屋装饰装修进场交验表》详细记录查验情况,由业主、装修承包商及装修管理员签字确认房屋装修前的状态;
装修管理员将《装修施工许可证》红联及《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张贴在施工现场;
如业主单元为二次装修,可根据实际情况,不进行装前验收,其他办理手续则严格按本工作流程执行;
办理完成后,需将相关装修信息录入《装修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装修文档需存放到业主资料档案中。 装修施工要求 土建方面

为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保持外立面统一,严禁下列行为: A 严禁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B 严禁在承重墙、梁、柱、天花、地面上打孔;
C 严禁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超过10毫米)等;
D 严禁破坏或者拆改厨房、洗手间、阳台的地面防水层;
E 严禁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F 严禁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G 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H 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易燃装修材料; I 严禁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

J 严禁改变整个建筑的外观、造型,外墙的颜色、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或门窗、改变阳台护拦外观;
K 严禁未按照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款式加装防护网;
L 严禁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封闭阳台,封闭要求按开发商及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样板进行,(统一款式详见附图)
M 严禁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封闭消防联廊,改变其使用性质;
N 严禁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地),在公共走廊等公共场所(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和铺设;
O 严禁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皆在禁止之列。例如:遮蓬、天线、太阳能热水器、附加建筑物等;
P 严禁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在室外或窗外或外墙安装、悬挂任何广告、宣传图等。
Q 严禁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外立面,破坏外立面整体美观。
R 严禁非工作时间噪音施工,一经发现,停工处理,同时装修管理员第一时间与业主联系,告知停工原由,如劝告无效,同户再次出现噪音施工问题,物业服务中心有权禁止该户施工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电气方面:
A 装修施工中不得使用大功率的电动工具,严禁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接用公共电路;
B 户内所有电器线路均已暗敷,如业主需重新布置电器线路,电器的容量不应大于原设计的容量,线路必须采用金属套管或PVC套管;电路改造时,装修承建商需提交电路改造图(如无改造图,改造完成后,装修管理员需对改造现场拍照存入业主档案)
C 所有弱电系统均已调试到最佳状态,包括电话线、门禁对讲、网线等系统,请业主装修时切勿擅自移动修改,如需移动须由物业服务中心联系施工单位人员处理,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D 小区内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均有足够之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请勿在室外加装任何装饰。 给排水系统:
A 室内给水、排水系统均已安装完毕,给水系统为暗敷,排水地面接口均已做防
水处理。请业主装修时勿随意更改,以免造成渗漏现象,如确需改动者,必须报物业服务中心批准;
B 如因施工原因造成堵塞,由业主或施工单位负责清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空调系统:
空调室外机位在房屋设计时已做了统一设计,业主在安装空调外机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A 必须安装在规定位置,空调外机安装时,需将空调机位百叶螺丝加固,避免安全隐患;
B 空调冷凝水管须统一按要求接入到预留的冷凝水排水管道内,禁止混排。 燃气管道:
A 禁止私自改、拆燃气管道。如确需改动,需经合肥市燃气公司进行专业施工并验收合格;
B 禁止使用不符合天然气使用标准的燃器或管道。 装修现场管理
装修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无业主入住的情况下装修时间可适当延长)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无噪音施工,施工时间为上午10:00-12:00下午 14:00-18:00。若在非规定时间内施工,物业服务中心将有权责令装修停工,屡次违规的,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清理出场。
、装修工期,由施工单位申报装修工期,一般不超过90天,如在申报工期内未能按时完成装修工程,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装修管理人员每天至少到装修现场检查一次,并将巡查结果微信反馈给业主。巡查内容包括:
A.装修现场的消防安全情况(装修现场按每50平方米22公斤的灭火器标准进行配置,并确保完好;现场无明火、无易燃易爆危险隐患;禁止吸烟、生火、使用电炉和不安全电器;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是否申报,持证作业,并做好现场防护)
B.对装修施工人员的出入证进行核查(是否张贴在装修现场,并核查登记内容、工期与实际一致;出入证与本人一致,并在有效期内)
C.是否存在违章、违约的装修行为(须在管理规约和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书内明确) D.室内装修查验内容,详见《物业服务手册》装修管理篇。
E.装修现场的环境情况,装修材料需从地下车库运输,运送过程防止路面和绿化
被损坏,散装材料堆放必须袋装运输;
F.装修材料堆放在室内需整齐均衡,按照阳台、露台荷载不宜堆放过重家具或其它装修材料,装修材料堆放在室外,需堆放在装修户自己物业范围,不可侵占公区道路,同时铺设围挡,用雨布覆盖;
G.装修垃圾由业主自行负责及时袋装清运,住宅项目做到日常日清,别墅及大湖项目每周五清理完毕,禁止把油漆、稀释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倒入景观池中,取水或在景观池内清洗装潢工具等危险或不文明行为;
H.在装修过程中,发现损坏电梯、公共走道、楼梯和外墙等公共设施者,需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3.装修结束后,装修管理人员负责对装修现场进行退场验收,检查装修垃圾是否清运完毕、共用部位设施是否损坏、违章/约,回收出入证并注销,将《装修现场监控记录表》归入该户档案。 相关费用:
装修垃圾清运费:3/平方米建筑面积;
《临时出入证》/临时卡押金:20//10/张(交回《临时出入证》时退回,如有遗失不予退回押金) 《临时出入证》工本费:5/证; 针对有梯控项目,临时卡押金:50/张;
灭火器:押金 100/个(4kg,业主和施工单位可自行配备。 违章/约装修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赔偿经济损失; 4、报相关部门给予处罚; 5、违章处罚标准:
1)在室内生火或烧焊导致发生火警,一切责任由业主和施工单位承担; 2)损坏主梁、柱子、结构墙(承重墙),责令停工,无条件承担恢复全部工程的一切费用和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不承担责任者移交行政机关进行处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3)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而擅自施工,责令停工;

4)如业主或施工单位违章施工以下项目,当事人需将损坏部分恢复原状,并处以如下处罚;
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接公共电源,追回电费损失; 损坏公共设施或有不文明现象,恢复原状,照价赔偿; 施工期间过程导致公共通道的墙、地面受到损伤,照价赔偿; 因施工改造导致楼层渗水、漏水、管道堵塞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 未经物业服务中心要求安装空调室外机,或私自安装室外广告及标志等,进行强制拆除,恢复原状。
5)施工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发现在施工区域内不带《临时出入证》或转让他人者,一次警告,三次发现清除出场;
6因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清除出场,损坏本小区财物的照价赔偿; 7施工人员工作时不准酗酒,发现在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应当将其约束到酒醒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8)对于在本辖区内偷窃公私财物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9)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的,经物业服务中心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的,责令停工;
10)所有施工人员不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准在施工现场留宿,(包括留宿他人者),屡次不改者管理人员有权清除出场;
11)施工楼层禁止吸烟;
12)明火作业(电焊、气焊)施工必须提前申请,凡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随便在楼内使用明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3)小区内的消防设备、器材未经物业服务中心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动用,违反者按照《消防条例》处罚;
14)垃圾未袋装、每周不按时将装修垃圾、杂物清除出本小区范围或将杂物堆放在公共地方,责令恢复原状,拒不整改的,停工处理。 装修竣工验收 ,并预约验收日期;
竣工验收不对单元装修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应就单元装修存在之检修隐患、违章情况、改动情况等进行现场确认;验收情况应写明于《装修竣工查验意见书》内,
并由业主及装修承包商签字确认。 4 培养监督
装修期项目客服主管每季度进行装修管理专项培训,纳入到客服主管固定专项工作;
项目经理季度对客服主管培训结果进行监督考核; 品质部季度对项目培训结果,进行监督考核。 品质部对装修现场的进行专项检;

任务清单: 序号 1 2 3 4

任务
制定装修指导方案 装修手续办理 装修现场巡查 装修期专项检查
责任部门/ 客服主管 客服前台 客服助理 品质部
时限 交付前 及时 每日 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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