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礼乐制度

发布时间:2015-06-05 07:59:43

西周的礼乐制度

  礼乐制度是在西周时由周公初步制定,后人又不断增补后形成一种十分严格而又繁琐的制度。礼乐制度把上层社会的人分成许多等级,再依照等级地位的不同,规定所施的礼乐。如规定王使用的乐队可以排列在东西南北四方,诸侯可以排列三面,卿和大夫可以排列两面,士只可以排列一面。乐舞规模的大小也有规定,如王的乐舞队列可以有八行,每行八人,共六十四人;诸侯则可以六人一行,排六行,共三十六人,逐级递减。至于庶人是没有享受礼乐权利的,即所谓礼不下庶人周代制定了很繁琐的典礼,在贵族的政治、外交、军事和日常生活等方面有着各种礼节仪式,其中很多场面都有音乐配合。郊社尝祭食祭乡射王师大献行军田役等仪式、活动中都用音乐。与典礼相配合的具体音乐形式规定的也很严格,在某种典礼唱什么歌,演奏什么乐曲,甚至每一部分的调性都规定的十分细致。从音乐体裁看,当时已形成歌舞音乐、声乐(群唱、独唱)、器乐(合奏、独奏)等类别。礼乐制度是维系奴隶制等级观念的规范,也是奴隶主阶级借以巩固其统治地位的重要手段。

西周的礼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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