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号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模板】

发布时间:2023-01-19 07:27:33


**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号转办
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第********-2号关于**县郭楼镇张坝口村东侧,阳城煤矿,排夹带煤泥煤沙的污水至饮用水体,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阳城煤矿位于**县郭楼镇张坝口村东,隶属于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80万吨/年,选煤厂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吨 /年,主要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和销售。企业于2005年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20071月份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调查核实情况
阳城煤矿共有二个废水外排口,分别为废水总排口、雨水外排口,均排入排渗河。


1阳城煤矿废水总排放口位于煤矿围墙西中部,主要来自矿井水、工业场地生产和生活污水,分别经过了企业矿井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矿井污水、工业场地生产水和生活污水经中水管网排至排渗河。该排污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于市县环保部门联网。现场检查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总排口在线数据稳定达标,外排水质清澈。**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阳城煤矿废水总排放口现场采取了水样进行分析监测。

2、阳城煤矿雨水排放口位于煤矿西墙外西南100米处,主要排放雨水和厂区景观用水。现场检查时,该外排口有厂区景观池用水排入煤矿西侧排渗河,无雨水外排,景观池内用水来源为自来水。**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现场在厂区雨水管道观察井和排放口采集了水样。
3、阳城煤矿入河排污口,未发现外排废水中夹带煤泥煤沙,排渗河水质呈浅绿色,河道多年未清理,河床底部有淤泥杂质淤积呈微黑色。阳城煤矿雨水排污口位于排渗河东岸,有郭楼镇政府清理“散乱污”小煤场遗留现场,场地地面用煤矸石铺垫;雨水排污口南侧30米处河道内有煤矸石,影响河水水质。**县环保执法人员与监测人员现场分别在阳城煤矿入河口、河流断面五处点位采集了水样。
监测结果显示:①阳城煤矿废水排放口氨氮:4.07mg/L; CODcr:<10mg/L②雨水排污口氨氮:3.58mg/L; CODcr:12mg/L(见附件4根据《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区域标准要求。阳城煤矿排放标准:CODcr50mg/L,氨氮≦5mg/L阳城煤矿外排废水均符合外排标准。③阳城煤矿废水排放口上游排渗河高速路桥断面氨氮:2.57mg/L; CODcr:41mg/L阳城煤矿废水入河口处排渗河张坝口桥断面氨氮:2.03mg/L; CODcr:25mg/L,阳城煤矿外排废水没有对排渗河造成污染。排渗河上游从**县入境水质超过国家地表水Ⅳ类水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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