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特殊行政管理体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6-08-08

一、兵团特殊管理体制的由来及发展
(一)兵团特殊管理体制的由来及必要性 1.新疆的基本情况
1)中央对新疆的管理。新疆,古代大多时候称之为西域,中央王朝最早在公元前138年就开始了与这一地区的沟通和联系。到公元前60年,西汉王朝设立西域都护府,开始了对新疆地区的经营和管辖,西域由此纳入到中央王朝版图内。此后无论内地中央王朝的不断更迭和政权的动荡,西域地区始终与内地紧密联系在一起。18世纪满清政府统一新疆后,设立伊犁将军府,在新疆实行以伊犁将军为首的军事统治,于中法战争后考虑到边疆稳定在新疆建立行省。
辛亥革命后,以袁大化为首的新疆地方官员承认中华民国,形式上统一于民国政府。到1949年和平解放前以前,主政新疆的杨增新等人实行独裁的军阀统治,使新疆处于与内地相隔绝的状态。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中央人民政府接管新疆,并于1954年建立生产建设兵团、1955年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强了对新疆的管理,从此开始了新疆全面融入中国社会的步伐。
2)新疆稳定问题的根源。首先是思想文化的根源。这个根源主要是从20世纪初开始传入新疆的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部分民族分裂势力在这两个思潮的影响发起了臭名昭著的“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而且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和政治纲领并广为传播。1933年,内地正处于日本侵略、国共内战期间,分裂势力乘机在成立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虽然很快就被覆灭,但却为“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起了开端,第一次公开打出了分裂的旗号。抗日战争时期,东突独立运动几个主要发起参与者从各国潜回国内,通过出版各类书刊宣扬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后来- 1 -

国民政府还错误的把他们安排在新疆省联合政府中任职。尤其是《东突厥斯坦史》一书,主要思想是宣扬新疆独立,在此期间有较大的影响力,成为三股势力的精神来源。
上世纪末期是新疆“东突独”分裂势力迅速发展、活动猖獗的时期。1992年,外分裂势力在反华势力的支持下在土耳其召开了所谓“东突厥斯坦民族代表大会”,将各分裂组织进行了统一,增强了分裂活动的实力。1993年,分裂势力又举行了“东突厥斯坦”国际会议,宣布建立流亡政府,发表了独立宣言。同时境外“东突独”势力不断派遣骨干入境,宣传分裂思想,联络和发展分裂分子,加强境内“东突独”势力的扶持和领导。并在西方国家的支持下召开各类国际研讨会、参加各种国际会议、发表公开信;以探亲旅游为名到新疆煽动群众,蛊惑人心,宣传分裂思想;用金钱收买少数民族中的知识分子、干部和宗教人士,借此扩大发展分裂势力。到目前,维吾尔族群体中分裂思想已全面渗透,在社会上广为流传。[3]
其次是经济社会根源。由于历史、自然、区位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原因,新疆维吾尔族群体聚居的喀什、和田等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总体还较低,自我发展能力还比较弱,工业化发展十分滞后,经济基础薄弱、结构不合理、缺乏支柱性产业等,提供的就业机会较少,农村人均纯收入仅仅有五六千元。伊斯兰教义鼓励生育特殊计划生育政策,同时在南疆维吾尔族群体聚居的地方县乡人民政府干部素质低、对村民自治组织管理的弱化导致计划生育政策贯彻落实不力,造成了南疆区域维吾尔族群体的人口爆炸,尤其是三十五岁以下青年数量巨大。南疆农村人口所占比重很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规模较较大,由于文化素质整体不高,就业技能低下、市场意识淡薄、语言能力限制,在劳务市场的激烈竞争中没有优势,向二三产业转移的规模没有带动当地的发展。[4]维吾尔族群体在校大学生人数在不断增加,而就业率逐渐走低,大批大学毕业生在家待业。同时也存在维吾尔族与汉族在经济发展和经济收入等方面的差距,事实存在的- 2 -

民族歧视,加剧了一些人的挫折感,使得他们看不到前途。所以这些年新疆人口快速增长,大大超过了新疆经济的发展,国家对新疆发展所做出的努力被人口过快发展抵销,失业率高涨和生活水平与内地差距拉大,造成整个群体尤其是年轻群体对国家和社会产生不满和怨恨。
另外南疆地区基层党组的涣散,县、乡、村治理能力低下,社会管控力度不够,宗教无序发展,南疆维吾尔族群体居住区相对封闭等问题,也是造成新疆稳定问题的重要原因。
3)新疆稳定发展面临的形势。总体上看,国际形势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能够维持缓和与稳定态势,大国关系继续以合作为主调并保持相对稳定。当前世界反恐形势日益紧张,世界经济走势不明朗,大国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化、激烈化。国际格局的发展,仍然是美、欧、中、俄之间的竞争与妥协,尤其是中美之间的竞争和较量。而这种较量的实质,是维护本国持续不断的经济发展,增加本国国民福祉,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安全;其外在表现即争取世界的主导权和话语权,能源和市场的争夺;主要手段不再是战争,而是货币、金融、文化渗透、武力威慑等方式。 基于这种竞争,我国提出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设想,立足于政治沟通、道路联通、贸易联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建设全球性贸易体系。这一计划的实施,将深刻影响欧亚大陆乃至世界地缘格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同时也对新疆的稳定与发展提出了挑战。首先,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必经之路,分北、中、南三道和中亚、西亚、南亚以及欧洲连接起来,是重要的枢纽,也是我国对西开放的大通道。同时新疆远离祖国内地,地理上与相邻的中亚相近,与中亚、西亚广大伊斯兰国家民族相亲、文化相通、宗教相同、语言相近,地理上与之共同形成伊斯兰世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客观上加强了上述地区经济、文化的联系,有利于各国民众的交流。- 3 -

这对新疆的稳定和社会的管控提出了新的要求。其次,对美国而言欧亚大陆是最重要的地缘政治目标。这就注定了针对我国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美国势必增加在中亚的存在和加强战略经营。众所周知,美国惯用文化渗透、培植亲美势力等方式搅乱政局从中获取主导地位等战略利益的做法。这对中亚未来的局势存在不利影响,直接间接的影响着新疆的稳定和安全。
2.兵团的建立和历史发展
1)兵团的建立及布局。新疆和平解放后,着眼于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的建立、社会秩序的安定等战略目标,将解放军第一兵团下属第二军、第六军两军,以及原国民党新疆驻军起义部队逐步部署在了塔克拉玛干沙漠周缘和准格尔戈壁周缘。些部队除担任边防警卫和城市卫戍等职责外,还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到1954年,中央决定正式成立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将第二、第六军主力分布在南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四周的绿洲地带,和北疆准格尔戈壁周边地区的各个重要交通枢纽和战略要地。一师大部驻阿克苏;二师主力一部驻巴州的焉耆县,掌控了天山南北道路的重要节点,同时占据了南疆交通线的关键位置;四师主力驻伊犁,把控向西方向的重要通道;五师大部驻新疆东大门哈密,确保新疆与内地联系的畅通;六师驻五家渠,负责保卫一些重要的党政机关;七师、八师沿天山北坡一带驻扎,确保乌鲁木齐到最西边伊犁的交通顺畅。通过占据重要节点和沿线,把整个新疆条块化的分割开来,让敌对势力无论从哪个方向都会遇到一道道阻击。
19世纪60年底伊犁发生伊塔事件后,兵团根据需要又在长两千多千米、纵深十至三十千米的边境线上建设了58个边境团场,从根本上改善了当时与前苏联接壤部分国土边防力量薄弱的局势,捍卫了我国的领土安全。
2)兵团的历史发展。从1954年开始组建到1966年文革前,在职职工总数超- 4 -

80万人,全部人口近150万,建立起具有一定规模的农牧团场158个,各类工矿企业到112个,耕地面积达80多万公顷,工农业总产值占自治区的三分之一。1966年到1976年,兵团的各项事业由于文化大革命运动而受到了严重影响,最终到了无法维持下去的局面,被改组为自治区农垦总局。
随后在198112月,经认真考虑、反复酝酿,中央又重新给予了兵团新的生命,并冠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一个特殊组织划归农业部领导,而不是像之前属于军区单位。
1990年,国务院正式决定兵团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行业纳入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实行单列。1997年再次重申兵团是中央直属单位。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设置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健全了兵团的司法机构。到了2014年兵团走过了一甲子的时候,国务院新闻办发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历史与发展》,详细介绍了兵团的基本情况,充分肯定了兵团的历史功绩和职责作用。
3)现实情况及取得的成绩。解放初期的新疆,经济发展十分落后,粮食短缺严重,没有任何工业。兵团建立后即新修水利设施、开垦荒地、修路建桥,建设了一大批现代化的农场,当年即基本解决了新疆粮食短缺的问题。在王震的号召下,广大军垦战士们节衣缩食,用不到三年时间就建设了一批工业项目,例如钢铁厂、汽车厂、发电厂、棉纺厂等,为新疆建立了现代工业的基础。建成后,又无私的把规模较大的一部分企业无偿移交给地方,为新疆日后的经济社会发展夯实了基础。
兵团各师、团场的农业技术人员常年为周边县乡的农民进行种植、养殖、农机操作等技术指导,向他们介绍和教授各种现代技术。拿出巨额专项资金帮助周围县市进- 5 -

行农田规划建设、兴办农田水利设施。近年来还帮助地方建设“双语”幼儿园和“双语”学校,培训基层少数民族干部2000多名。
1981年兵团恢复后,随着不断的发展,已经成为新疆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社会局势稳定的突出力量。近百万民兵力量分布于天山南北各个团场城镇、交通沿线和战略咽喉。在应对突发恐怖事件中,兵团民兵与军队、警察、群众共同打击暴恐犯罪,担负起执勤巡逻任务,发挥了举足轻重的突出作用。
3.新形势下兵团存在发展的必要性
1)经济建设方面。目前兵团已形成了装备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技术先进的现代化农业体系;形成了以食品、钢铁、建材、化工、电解铝、轻工、纺织、制革煤炭、电力、机械制造等门类的工业体系。截止到2015年底,兵团的生产总值占全疆的20.6%,播种面积占全疆23%,建筑业以及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布、成品糖、水泥等工业产品、进出口总额等均占全疆生产总产量的三成以上(数据来源:新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兵团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2014年两年,兵团生产总值分别增长18%16%全疆增长11%10%,兵团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全疆。因此随着兵团的快速发展,兵团经济总量在新疆所占比重还将稳步提升,成为新疆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增长点,在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2)国防和维稳建设方面。目前,兵团常年参加军事训练的民兵规模巨大,有一只装备精良的武警部队,分布于全疆各地和边境线的176个团场。这些都是不可或缺的维护社会稳定、固守边疆的力量。是能够全力贯彻执行中央决策,又能确保对“三股势力”和各种敌对势力的震慑的庞大组织,是任何势力都逾越不了的重要战略屏障。兵团58个边境团场固守1000多公里边境线,实行团场负责一个地区、连队负责一片、- 6 -

单个民兵负责一个基本点的戍边制度,实行值班连与临近人民解放军、武警边防部队和公安民警联防系统,共同捍卫边境的安宁。
3)人口方面。据统计,到2014年底全疆人口2298万人,兵团273万人,兵团占全疆人口总数的11.88%。但是全疆汉族人口847.29万,其中兵团234.76万人,占全疆27.7%。尤其在南疆阿克苏、喀什、和田地区,兵团的人口优势更为明显。根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计算,三地区(总人口836.47万)汉族人口(93.33万),仅占11.16%。而兵团三个师则是(总人口52.89万,汉族人口37.13万)70%从总体上,兵团的汉族人口占这三个地区汉族人口的三分之一左右。以“壮大职工队伍、提高职工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更好履行屯垦戍边使命”为目的,2013年开始实施了“双五千”计划。截至2015年底,仅依靠“双五千”计划,约有3万多名内地高校毕业生和转业军人来到新疆兵团工作。在南疆和边境师安排于60%以上。从长远看,这将是增加南疆汉族人口、改善南疆人口结构的有力措施。

(二)兵团的功能和职责作用 1. 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设计
1历代中央集体的定位。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是“四个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定义“兵团是新疆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民族团结的重要力量、安定团结的重要力量和巩固边防的重要力量”;胡锦涛同志提出兵团要发挥“三大作用”。
2)新时期党中央对兵团的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兵团提出的新的目标要求是发挥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三大作用。兵团的历史使命是屯垦戍边。屯垦,就是以现代化的大农业生产作为依托,大力发展工业和服务业,以先进文化和先进生产力引领带动各族群众共同发展。同时加强对新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促进边疆地区的经- 7 -

济社会全面发展。戍边,就是驻守在我国的西部边境上确保国土不流失,防范分裂分子的非法越境和破坏活动,在边境线上筑起一道不可逾越的铜墙铁壁,维护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今后兵团戍边的重点任务是防范和打击“三股势力”的分裂活动和恐怖活动。
2. 兵团在维护新疆稳定中发挥的基础性作用
1)改变人口比例。第五次与第六次两次人口普查对比显示,十年的时间里无论是绝对数量上还是增长比例上,汉族作为主体民族都远低于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其他少数民族人口。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没有新的人口政策出台前,新疆汉族人口的比列将继续下降。尤其在南疆阿克苏、喀什、克州、和田四地州,汉族人口仅占总人口的10.82%人是社会的主体和载体,人口的数量、分布等因素直接决定着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和方向。不改变南疆这种人口的民族结构状况,那么其他政策措施的效果必将大打折扣,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采取各种措施增加新疆尤其是南疆四地州汉族人口的数量,提高汉族人口的占比,是找出解决新疆各种问题的必由之路和基础工作。兵团在这个领域可以在特殊管理体制下,采取定向移民、建立教育基地、鼓励通婚等措施改变人口结构。
2打破宗教束缚。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发展,内地其他省市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逐渐由原来的半传统农业社会步入到快速发展的工业社会,人的思想也跟随着社会的改变而不断发生改变,从而适应新的社会新的问题。新疆尤其是南疆地区相对封闭,人员流动小、外部发生的变化传导慢、社会新的变化影响微乎其微。这种种原因,导致了南疆少数民族群众在思想领域更深的走向宗教。另外还有三十多年来对宗教人士作用的夸大和倚靠,导致伊玛目、阿訇阶层的兴起和对群众的掌控,加之不加任何限制的清真寺建设,都导致了宗教对群众生活的更深更大的影响。从近年来- 8 -

维吾尔族群众服饰放弃民族传统转向宗教限制而趋于保守的变化就可以看出这种明显的轨迹。这就给了境外敌对势力和极端宗教势力、原教旨主义的蔓延可乘之机,同时也弱化了党和政府在思想领域的管控力。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宗教束缚,让群众接受现代文明,才能让他们远离极端宗教,构筑起明辨是非的防御线,才是解决滋生新疆问题土壤的根本方法。兵团可以发挥自身优势,宣扬现代文化、提高群众受教育程度等。
3加强民族间交流。由于语言、习俗、生活习惯、宗教、文化、地域等诸多方面的差异,汉族和维吾尔族群有着天然的鸿沟。加之7.5事件后的几年里,暴力恐怖事件不断,更增加了两个民族之间的距离。这种情况下,往往个人之间的恩怨和摩擦,上升为对整改族群的仇恨。维吾尔人与某个汉人的矛盾,极易产生对整个汉族的不满情绪,继而对汉族为主体的国家也产生不认同感。少数暴徒制造的恐怖事件,汉族人群也很容易对整个维吾尔族群进行抨击。由于地处偏远、南疆地区汉族人群数量少且主要集中在城市,许多维吾尔族人极少接触汉族人群,即便接触也是在集市当中文化素质不高的小商贩。因此两个民族间产生的或人为捏造夸大的负面消息极易影响这部分维吾尔族群对汉族和整个中国社会的看法。两个族群之间没有充分的交流沟通,互相之间都心存芥蒂,这是滋生极端宗教和恐怖主义的又一土壤,是党和国家惠民政策实施效果打折扣的又一重要因素,对新疆尤其是南疆地区自我封闭产生了重要影响。所以解决新疆问题,加强民族之间的交流也是根本途径之一。只有两个族群之间能够真诚交流、深入交往、频繁接触,才能使维吾尔族群逐渐融入到中国社会、中华民族大家庭,不给极端宗教和恐怖主义滋生的环境。具体措施,如内地家庭与维吾尔族家庭结对子、援疆省份和南疆地区民间双向交流互动、兵地联谊文化活动等等。
(三)兵团与中央、自治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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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的关系
新时期,兵团的地位和性质主要由1990年国务院《关于调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管理体制和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的通知》两份文件规定。从实践情况来看,兵团作为中央直属单位,参照深圳、青岛等计划单列市进行行政管理,作为一级预算单位财政管理直接对口国务院相关部门。农业开发、水利建设、住房建设、道路建设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中央相应部门的计划中与省、市、自治区同等地位。兵团可向国务院部门直接请示、报告工作,联系业务。兵团党委书记、政委由党中央任免,司令员及副司令、副政委由国务院任免。兵团党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统一由中央编委管理。兵团内的武警部队由武警总部进行军事、政治、后勤工作全面领导。同时以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名义开展对外业务,享有国家给予的大型企业集团各项优惠。总体上看,在中央和自治区双重领导体制下,兵团党委更多的是在党中央的直接安排部署下开展屯垦戍边各项工作。而兵团也可以视为一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别的单列中央直属单位,各部门直接对口国务院各部门,国家在项目、资金、援疆等安排上也都与自治区平行。
2.与自治区的关系
兵团党委、兵团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自治区党委书记同时是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实践上,兵团党委除执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外,从整体上自觉接受自治区党委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发挥屯垦戍边维护社会稳定作用。
兵团在国家层面实行计划单列,自行管理内部的行政、司法事务。实践上,1998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正式确定了兵团法院和检察院的法律地位。兵团设置了三级人- 10 -

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确定了兵团分院作为高级法院的审级地位,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行使地方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管辖权。2001年最高检察院《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人民检察院案件管辖权的规定》中明确,兵团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由兵团的各级检察院立案侦查。发生在兵团范围的犯罪行为,由各师、垦区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辖。2006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附则明确兵团的公安机关适用该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兵团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兵团公安机关实行兵(兵团公安局)、师(师公安局)、垦区(垦区公安局)三级建制,负责兵团辖区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管理。因此兵团司法机关在机构设置和法律地位上,从总体上落实了中央自行管理内部司法事务的安排部署,与自治区司法机关基本上属平行关系。
行政管理方面,由于兵团不是一级政府,因此各职能部门必须由国家或自治区各行政部门授权后才能开展业务。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在行政主体资格、执法权限等方面存在多种局面。例如:兵团国土资源局组织就可以编制和实施兵团范围内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并核发全国统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房屋登记就没有获得授权,只能给团场的房屋核发自行印制的《兵团房屋所有权证》,造成房、地两种法律属性的证件。再如:在兵团辖区内,环保有执法权,而城建却没有。新建城市都属于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后文详细论述。总体上看,自治区各行政机关部分管理了兵团内部的行政事务,如企业资质等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工商税务等,兵团自行管理内部行政事务的部署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3.各师与地方地市州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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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下辖14个师、176个团场,分布在自治区16个地、州、市的84个县(市)境内,各师本部及直属单位所在城镇的房屋、土地集中连片,形成了各自相对独立的区域,各师所辖团场和工矿单位形成各自独立的垦区。截止到目前来看,第一、二、六、八、十师等九个师有自己的城市,师部及市辖团场为本师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管辖。第三、四、九、十二、十四师部驻地方城市,全面受该地人民政府管辖。第五师师部在博乐城区有相对独立、未经授权却自行管理的区域,第七、十三师师部有与地方共建区域(天北新区、大营房区),成立管委会行使行政管辖权(由七、十三师主导)。没有建市和虽建市但没有划入管辖范围的团场,则原则上受地方人民政府管辖。实践上,这些团场的建设、规划、房产、交通、国土、民政、医药卫生、教育、户籍、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管理均由团场自行管理、自行建设。地方县市人民政府往往只对工商和税务进行延伸管理。师、团场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没有纳入到当地地、市、州、县的规划,全部纳入兵团的统一规划。大部分师、团主要领导在地方党委担任常委,地方党委书记兼任各师第一政委、第一书记,有些县委书记担任团场的第一政委、第一书记。

二、兵团行政管理体制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兵团行政管理组织结构及特点 1.兵团、师基本组织结构
兵团的基本组织结构在形式上具有鲜明的部队建制色彩,从上至下分四个层级,即司令部、师、团场、连队(个别大场还有营级分场),自上而下地实行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各级的党政主要领导都冠以部队的领导职务名称,即政委、司令、师长、团长、连长等。各层级都建有党组织,党委书记由政委担任,发挥着对兵团各层级各- 12 -

项事业的领导作用。目前已经有9个市建立了县级市人民政府、若干个镇人民政府,实现“师市合一”和“团(场)镇合一”的管理体制,由兵团机关统一分级管理。
横向上看,司令部一级设有政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和武装机构。政法机关的设置和地方政法机关的设置没有太大的不同,而且也获得了相应的法律地位。唯一不同的是兵团有独立的监狱管理局,担负着内地转移罪犯的看押任务。行政机关的设置与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也没有明显不同。中央编办批复设置党政机构33个,部门管理机构5个,相当于一个小省的机构设置。与地方行政机构不同的是兵团有一些部门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例如发改委和粮食局、建设局和环保局、体育局和教育局、农业局和畜牧局等。另外兵团没有税务、工商部门,以及国家垂直管理的保险监督局等。兵团机关行政编制人员1120名。军事机关相当于设立于政府内部的省级军区,主要负责兵团民兵的动员训练、武器装备等。现有一只具有一定规模的武警部队,未来还将配属人民解放军序列的战斗部队,归属兵团指挥。
师一级基本复制了兵团机关的设置,只是机构更加精简。政法机关与兵团机关相同,不同的是有一些师没有监狱管理局。师机关党政机构一般控制在22个左右,一套人马挂多个部门牌子。设置有武装部、民兵组织。团场组织机构后文论述。
2.兵团、师行政管理体制特点
1)机构设置的混合性。兵团行政机构的管理范围,涵盖了兵团内部的一切事务。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社会事务,人民政府有的职能兵团几乎都有,再加上军事职能、企业要素等,构成了兵团机构设置的混合性。
2)职能的不完整性。目前兵团已有九个师成立了市政府。单位兵团一级却不是政府,没有相应的行政职权,以及政协、人大等机构。团场虽然也是“党政军企合一”但是企业职能大国行政职能,盈利是很重要的目标。因此常常出现几套系统一套- 13 -

人马几块牌子的现象,既作为行政机关,又作为司法机关、军事机关而存在,难以形成相对完整的行政机关运作体系。
3)对上级负责而不对同级人大负责。兵团不是由人大产生,直接由中央政府组建并授予特殊地位和权限,因此只对上级机关负责而不是像政府对同级人大负责。
4)准军事化的组织形式。为了保持战斗力和组织纪律性,因此兵团各级机关的编制番号和领导名称的军事化形式一直沿用,在日常的管理中还带有部队作风。
(二)“师市合一”体制基本情况
“师市合一”指兵团下辖的师在规模较大、有一定发展潜力、符合兵团屯垦戍边战略规划的垦区,挂牌成立自治区直辖县级市后,师和市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的一种特殊管理体制。截止到目前,兵团共有9个师挂牌成立了市,同时还在若干个团建立了镇。从较早挂牌成立的阿拉尔、图木舒克、五家渠、石河子四个师市来考察,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所谓“石河子模式”,包括六师五家渠市和八师石河子市,即师部设在城市,师党委同时是市党委,政委兼任师市党委书记,师长兼任市长。师党政机关部门同时是市党政机关部门。此外还有超出师组织机构的市人大、市政协系统。师和市的管理范围没有完全重叠,纳入到市行政区划的只有城市周边少数几个团场,五家渠市有三个,石河子仅有2个,建立的市级政权并没有全部覆盖本师的全部团场。其他团场仍然在地方县市行政管辖范围内。
第二种是三师图木舒克市,师部与城市相分离,师域大于市域的状况。实践上看,师与市仍然是一个党委以及部门,但市政府却相对独立,市长由师党委常委担任,对图木舒克市进行专职管理。市政府复制地方县级市人民政府,健全各职能部门,在辖区范围内行使职权。市机关各部门受师机关各部门领导,由师机关部门领导授权一个- 14 -

副职领导全面主持市机关部门工作。实践上看,市机关主要负责城区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城区外的各团场仍然由师机关领导。例如,三师建设局局长同时在名义上担任图木舒克市建设局的领导。师机关主要的工作在团场,从整体上对图木舒克市进行指导。
第三种是一师阿拉尔市,和石河子模式相同,但师域与市域全部重合的情况。阿拉尔市挂牌成立时,行政区划就包括了一师大部分团场,近年又建立了金银川、沙河等四个阿拉尔市飞地镇,将师的全部团场都纳入到了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师市合一,县级市的政权行使范围覆盖了全部一师。
实践看看,在师市合一体制下,不论哪种情况,师市对团场的领导,仍然延续兵团的特殊管理体制,没有复制市对乡、镇、街道的管理体制。这一体制即有利于完善兵团的行政职能,解决法律地位问题,促进兵团的发展壮大,同时又保持兵团特殊管理体制,为发挥特殊功能和作用奠定基础。
(三)团场行政管理体制基本情况
团场只有一套领导班子,团党委既是一级党委,同时也是兵团的一级行政管理组织,对本团的教科文卫体等社会公共事务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团党委成员各自按照分工履行政工、经济社会管理职责。团场的党委书记一般都担任政委,主持党委的全面工作,领导团场政治工作;团(场)长是团场作为企业时的法人,一般都兼任党委副书记,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团场行政工作。团场工作机构设置参照地方人民政府职能,把相近职能纳入到一个部门,或一个部门挂几个牌子,比如党委办公室,挂团场办公室、机要科、信访办公室牌子,工交建商科承担着工业、建设、环保、商业、规划等众多职能。团场设有人民武装部,由团场和师武装部双重领导,是兵团最基础的军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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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场作为企业,主要经营农业生产。职工承包团场的土地,化肥、种子等生产资料由团场统一采购(相当一段时间是团场垫资,目前由职工自理),以连队为单位统一进行田间管理,产品由团场全部收购。团场的经营收入主要是土地承包费和产品的价差。团场的公共支出由兵团进行综合财力补助,不足部分由团场自筹。在目前的团场改革中,正在推进“一总两分”的财务管理制度,即将团场的公共预算收支和团场企业预算分账核算和管理。 团场主要由连队构成,类似于工厂和车间的关系。作为一级管理组织,主要任务是组织和协调职工的土地承包和日常生产生活,引导职工按照市场需求发展庭院经济、自主创业。连队管理机构主要有连长、指导员、会计和若干技术员组成,管理经费实行报账制,由团场按预算拨付。
团场是兵团党政军企特殊管理体制最集中的体现,同时团场又是兵团发挥特殊作用的载体,也是兵团组成的主体部分、是兵团发展壮大的主要动力源。因此正确认识团场的地位、性质和作用,理顺团场的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团场的力量,是兵团发挥作用的基础性工作。

三、兵团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考核体系与兵团职责功能定位不一致的问题 1、兵团对各师、团场的行政考核体系
为了充分调动师团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转变兵团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履行好党中央交给的屯垦戍边历史使命,2012年兵团制定了《师(市)和团场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活动办法》确定了师、团各项工作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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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师的考核内容。综合指标13项,分别是生产总值、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生产总值、利润总额、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人均住房面积、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民生支出占预算支出比重、居民健康管理率、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城镇化指标7项,分别是城镇化率、非农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完成率、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热普及率、污水及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新型工业化指标8项,分别是工业增加值增长率、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工业劳动生产率、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工业投资增长率、工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率。农业现代化指标7项,分别是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用地产出率、农产品加工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高新节水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农业综合机械化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团场农牧工家庭人均纯收入。
2)团场考核内容。经济发展指标5项,分别是生产总值、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生产总值、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经济效3项,分别是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农业用地产出率。社会民生指标9项,分别是城镇化率、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非种植业就业人员比重、学前两年毛入园率、居民健康管理率、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完成率、民生支出占预算支出比重、团场农牧工家庭人均纯收入。
2、现有考核体系未能体现兵团的职责和功能
兵团对各师、团场的考核内容,主要是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内容,与地方县市的考核内容相似。这样的一个考核体系,虽然有利于发展壮大兵团实力,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但是工作的重心过于集中在了自身经济发- 17 -


展上,对于发挥兵团的三大作用而言,仅仅片面体现在了生产队或者是建设大军、先进生产力示范区方面。对于战斗队和稳定器、工作队和大熔炉两个方面,却没有任何体现。现实情况看,兵团各层级对文化建设和输出没有在根本上予以重视,没有积极的有效措施,也没有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中去,离发挥大熔炉作用的要求还有巨大差距。在维护稳定方面,也仅仅是保留了过去民兵的组织、训练机制,着重于本辖区内的社会稳定,被动的执行地方维稳任务,且可动员力量还远远不够,离发挥稳定器作用的要求还有巨大差距。这种现实状况,受目前新疆的维稳模式、兵地关系、兵团自身实力等客观因素影响巨大,但是最为关键的,还是兵团自身的认识和实践。历届领导班子确定的发展目标中都把经济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把实现小康社会作为兵团现阶段发展的终极目标。没有从思想意识和文化的传播、维稳力量的强大作为切入点全盘考虑兵团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心。在这一指导思想下,各师、团场也把经济发展作为中心工作,民兵建设作为一项例行工作,文化传播工作则无所作为,严重制约了发挥三大作用的基础工作,没有夯实发挥三大作用的基石。
(二)兵团行政管理法律地位和实际履职不匹配的问题 1.行政授权情况
1)国家授权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的通知》指出“兵团是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自行管理内部的行政、司法事务。国务院关于听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的会议纪要(国阅[1994]109号)指出:“„关于兵团的行政授权问题。需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充分协商。„.涉及自治区的,兵团要先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兵团的土地应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明确权属,没有划定界限的,要予以划定,必要时可以设置界桩,以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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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治区授权情况。《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新党发[1997]7号)指出:“鉴于兵团是一个很大的整体,地方政府部门应充分考虑其整体性,对兵团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但不要管得太细,要‘多批发,少零售’,也就是很多事情地方部门要授权或委托兵团的部门去办理。自治区对兵团是一个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不能象对地市县那样,自治区把各师局、团场、企业的问题都直接管理起来。兵团的师局、团场主要受兵团领导,以兵团系统领导为主,又必须服从所在地党委的统一领导,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规划、统一协调,但兵团大量的具体工作地方上不必插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对自治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4号、第35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新人法函[1995]02号)答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立法明确其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及其他权利义务。„同时,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继续坚持涉及兵团范围的工作授权兵团管理的作法,以通过每一项法规的具体授权,及时明确兵团在各项管理工作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等问题„”
2.行政授权不规范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兵团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和司法事务。但是经过这几十年的实践,自行管理内部行政事务仍然没有得到全面的具体落实,仅仅在个别系统里得到国家或自治区的授权,例如公安、国土资源系统。大部分行政职权没有得到授权,也没有明确的行政机关法律地位,停留在了文件当中。但是涉及到社会稳定、关系到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管理事务,地方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却没有将服务延伸到兵团大部分团场。因此,兵团只能在没有法律授权、法律地位不明确的情况下担负起部分行政管理职能,例如房屋所有权证的发放、产品质量监督等等。即便是授权,也存在整体授权兵团,没有明确师、团场的法律地位和权限的问题;授权不符合法律- 19 -

规定的问题;授权后不予以落实或随意废止的问题;授权的主体、范围和权限不明确的问题等等。
3.“师市合一”体制下兵团、师、团之间行政管理职能不对称
到目前为止兵团已有9个师成立了县级市政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兵团的规划,未来几年内除十一师外的其他五个师也将挂牌成立市政府。在这种状况下,则产生以下两个问题。
1)兵团对师市的行政管理问题。各师挂牌成立的市,是自治区直辖县级市,这些市的上级行政机关理应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而师的上级机关又是兵团。在兵团机关的行政地位没有确立的情况下,兵团对市的行政管理就没有法律依据,尤其是没有人大和政协机构,无法对应市人大、政协机构。因此兵团只能通过原有兵团、师的体制,对各师市进行管理。党委部门还可复制地方上下级党委部门的对应关系,而行政职能部门则产生了不适应性。首先兵团机关很多部门没有得到授权,没有相应的法律主体地位和权限,自然失去了上下级部门之间的监督指导意义,如物价部门。所以市的相关部门只能接受自治区职能部门的业务领导,同时作为师的部门还得面对兵团机关部门为完成兵团组织目标而提出的意见。其次有些部门得到部分授权和全部授权,那么作为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部门,如国土资源系统和产品质量监督系统,也面临两难境地。
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各师都建立市、且大部分团场划入市辖区,即兵团大部分单位、职工群众纳入到了自治区直辖县级市政府的行政管辖下。兵团一级在特殊管理体制下产生的特殊行政管理就丧失了行政对象。兵团机关各部门今后的工作重点和方向就应该有所转变,应把重心放在本系统在完成兵团屯垦戍边、维护稳定组织目标中应发挥的作用上,而不是和地方人民政府一样的单纯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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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市与市辖区团场和设镇团场的行政管理问题。师挂牌成立市政府后,部分团场纳入到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一部分团场设立建制镇,还有一部分团场仍然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市辖团场(包括一般团场和团镇合一团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部由市政府承担,团场作为一级组织,仍然接受师的领导,完成师下达的目标任务,相对简单且体现了师市合一特殊体制的先进性,对兵团履行好特殊使命有积极作用。仍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管辖团场,继续延续兵团旧有的师、团管理体制,成立挂牌市政府对此类团场在行政管理法律地位方面没有影响。相对复杂的是市辖区外设立建制镇的团场,如一师123团成立的阿拉尔市金银川镇,三师41团成立的图木舒克市草湖镇。这种状况下,团场作为一级组织要完成兵团的组织目标,同时作为一级人民政府又要完成社会管理目标,团镇合一体制下团场的发展面临两难境地。
(三)城镇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1.兵团城镇管理幅度大
兵团团场遍布新疆各个区域,分散在近70个县市中,形成了兵团与地方在空间上相互交融,同时又自成一体、独立发展。兵团与地方在资源配置的各个环节上没有形成合理分工,城镇体系也各自相对独立。师、团之间跨度大、彼此独立,其中有58个农牧团场驻守在1000度公里边境线上,布局十分分散,造成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松散,核心度、聚集度低,行政管理的机构、人员规模远超出一般城市,在同样管理深度的情况下管理幅度偏大。
城镇管理涉及面广,按大类分就有违法违章建筑治理、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园林环卫、城镇交通、市容市貌、公共空间秩序维护等九大项内容,按小项划分责有噪声污染处置、侵占道路、违章建筑拆除等等近150项内容。在机构尚未健全、人员编制短缺的情况下,完善的城镇行政管理体制就显得极为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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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市合一”体制对未划入市辖区团场城镇的管理不对称
目前实行“师市合一”的管理体制的师仅做到了领导体制合一,师、市管理权限不一致、行政职能不一致、行政版图不一致,尤其是师部所在地和市政府所在地不在同一区域,使城镇管理运行更为困难。市所辖团场存在市、团分离,没有做到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这种体制模式的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影响和制约了城镇管理的健康发展。在大部分团场城镇没有成立市属建制镇之前,团场仍然没有获得相应的行政管理的法律地位。市政府仍然不能作为城镇社会管理主体和公共服务主体。
(四)人口的行政管理体制尚未健全 1.兵团人口现状
经查统计年鉴显示,2014年末,兵团总人口达273余万人,较上年增长1.2% 人口分布结构呈北众南寡,北疆片区各师(市)(包括第十三师总人口达196.47,占全兵团人口总数的71.9%,地处南疆片区的的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和第十四师人口总和为76.82万人,占全兵团人口总数的28.1%。总人口中汉族人口85.9%其他各少数民族人口38.53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4.1%,比重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全社会从业人员132万人,第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分别为38.26万人、39.56万人54.13万人,三次产业从业比重为293041。团场户籍人口总数近179万人, 2013年减少0.2万人。团场人口占兵团人口总数的65.5%,比上年同期下降0.8个百分点。
2.职工管理尚未实现动态长效机制
1)在职职工管理问题。一是提升职工总体素质没有作为。与兵团老一代职工相比较,还是和发达地区的职工相比较,兵团职工现阶段的综合素质都处于劣势,这与兵团所承担的职责作用是不相适应。而目前兵团各级行政机关对此问题还没有高度- 22 -

重视起来,尚未实施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没有积极主动选择职工的人口来源。兵团创立初期是知识青年、复转军人等群体集体安置,文化程度高、组织纪律性强、地域特点明显,而目前团场职工的来源主要是河南、四川、甘肃等省份农村人口的小规模渐进式移民,没有老一代兵团人的优势和长处。现阶段除了国家的双五千工程外,没有实施有力举措将有规模的高素质人口充实到兵团,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三是职工队伍老化,没有制定长远对策解决这个问题。上世纪90年代大规模引进的职工到目前大多已经接近退休年龄,而年轻一代大多通过上学、打工等渠道离开了团场。由于土地的承载力和其它原因,新引进的职工在数量上没有形成相应的梯队。
2)退休职工管理问题。兵团的职工退休后,有一部分返回原籍,还有很大一部分在临近城市定居,只有为数不多的退休职工仍然坚守在团场。退休职工的生活问题,作为一个系统工程还没有任何政策设计。根据走访了解的情况看,有近一半的退休职工离开原来的团场。原因有看病难、无人照顾、生活不便等等。这一部分人口只是兵团的统计学意义上的人口,对于兵团发挥三大作用的战略目标没有实际帮助。因此制定政策、提高服务水平,想方设法把退休职工留在团场,也是解决团场人口空壳化的重要路径。
3.流动人口管理缺失
1)对兵团人身份的不认同。兵团的团场大多在自然条件恶劣、相对偏僻、远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风头水尾之地。在这些团场生产生活条件即为艰苦,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与城市也有一定差距,在收入相对不很高的情况,非兵团职工的社会人员很难在此安居乐业。随着兵团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以及部分师、团场第三产业的发展,有一定规模的流动人口在兵团生活、工作。但是这一群体没有带来新的文化认同,也没有融入到上一代老兵团人的文化认同当中,因此他们并- 23 -

没有营造出扎根兵团、守疆固土的文化意识氛围。由于国家的政策支持、资源禀赋、地理交通、体制等原因,团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还不能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没有给他们提供长期发展的有利条件。
2)团场的行政体制难以有效管理流动人口。团场对职工的行政管理是单位人与社会人的双重属性管理,具有典型的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对职工的管理特点。流动人口作为社会人,由于团场不是一级政府而且更多体现企业性质的时候,因此团场对他们既没有行政管理的权利,也没有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双方并没有产生紧密的联系,流动人口一直游离于团场行政管辖范围外。从扩大兵团人口规模,夯实屯垦戍边基础的角度看,这部分有可能长期生活在兵团,事实上成为兵团组织成员的人口,应该制定相应措施积极主动的接纳,让他们为兵团的组织目标贡献力量。而目前对他们的管理还没有相应的措施。

三、完善兵团行政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
(一)按照兵团功能职责确定行政考核体系 1.围绕职责作用确定发展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结合新世纪我国周边所面临的国际局势,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角度,以新疆的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目的,提出了兵团要发挥安边固疆的稳定器、凝聚各族群众的大熔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示范区三大作用。这是新一届领导集体对兵团在新形势下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做出的新的阐述,这应该成为每一个兵团人为之奋斗的目标。
1)稳定器目标要求下的发展方向。发挥稳定器的作用,首先要明确稳定的主要内容。作者认为应该是,边防的稳定、社会的稳定、民心的稳定、经济文化发展环- 24 -

境的稳定。兵团要发挥稳定器的作用,就要针对这几方面的内容,明确自身的职责范围、量身打造自身的构成、提高自身的能力。在边防稳定方面,兵团应当在军、警、兵、民联防体系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军队担负着应对外敌入侵、边境线重要节点的卫戍任务。而武警公安边防部队主要任务则是对边境线上各进出点的值勤守卫、缉查执法,驻地治安、出入境管理等。地方民兵主要是承担起战备勤务、防卫作战的任务,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是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那么除重要节点和出入点外,新疆5600多公里漫长边境线的卫戍,边境线向内延伸几十公里的缓冲地带的管控任务,就自然落在了兵团的身上,尤其是边境一线团场。
稳定器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稳定器作用的发挥需要大熔炉和示范区作用的充分发挥,大熔炉和示范区作用的发挥要以稳定为前提条件,三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社会的稳定、民心的稳定、经济文化发展的稳定,就要依靠大熔炉和示范区作用的发挥。
2)大熔炉目标要求下的发展方向。新疆的稳定问题最本质是民族团结问题。这和少数民族的信仰问题、文化认同、主体认同等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少数民族本身并没有自觉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和新疆特殊人口、民族、经济环境下,决定了政府作用的有限性。因此,作为特殊体制、被党中央赋予特殊使命的兵团,就成为了凝聚新疆各族群众、强化文化认同、宣扬现代文明的强大组织。作者认为发挥大熔炉作用,首先要明确熔什么、怎样熔。
对国家、对当前的政治制度、对中华民族及其历史文化的是否认同,是影响民族团结的重要因素。因此兵团发挥“大熔炉”作用就要把这种认同作为思想基础和最根本的政治信念。要以先进文化为引领。先进文化,就是符合当今世界和中国社会发展潮流的文化,是适应日新月异、不断发展变化着的世界的思想意识,是符合现代科学- 25 -

不断揭示自然世界本质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前提下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是科学的、受到普遍认可的历史。
作者认为应该实施一下措施来实现大熔炉的目标。一是加大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在团场城镇,尤其是南疆四地州团场城镇加大力度建设一批图书馆、电影院、剧场等文化活动场馆,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室等体育活动场地,为先进文化的传播提供空间和场地。这些场馆不仅满足本团职工群众的文体活动需求,更重要的是吸引周边地方群众前来休闲娱乐,为兵地之间、民族之间的交流创造条件。二是增强与地方乡镇、村落的互动交流。团场应把兵团的职工群众和地方群众的互动交流作为一件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兵地群众联合开展文艺演出活动,在节日期间派出文工队前往地方乡镇村落进行慰问演出,组织兵地群众共同参与生产技术培训,组织群众农忙季节互帮互助,组织群众参与结对子活动、对通婚进行奖励等等。只有互相交流起来,才能消除隔阂、传播先进文化,最终完成大熔炉的目标。三是组织区域性文化体育活动。在团场和周边县市之间、师和地州之间开展各类体育比赛。尤其是深受各族群众喜爱、国家大力提倡的足球运动。组织成立团足球队,经常性的与周边乡镇、村落展开比赛。在师域范围内,组织各团场足球队和地方县市足球队开展足球联赛,以赛季积分制制定比赛规则,充分利用农忙季节以外的时间,调动各族年轻人参加到体育运动中来。组织区域内的歌唱比赛、舞蹈比赛等,兵团提供较为丰厚的奖励,吸引各族群众参与到文艺演出中来,把闲暇时间变成陶冶情操、抚慰身心的时光。四是基础设施的互通互连互惠。由于兵团计划单列,国家下达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因此单独给予兵团。实践上,团场城镇的道路、供暖、供水、供电、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仅限于团场范围内。大部分团场虽然与地方乡镇村落相连,但是基础设施网络却互相不对接或没有延伸覆盖,造成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人为隔离。今后在申报- 26 -

项目方面应统筹考虑兵地两方面的需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兵地群众共享基础设施服务,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加强兵地和各族群众间联系的纽带。五是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共享。兵团团场的学校,硬件设施、教育质量往往优于地方乡镇村落的学校,但是目前的建设水平只能满足本团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没能为地方群众的子女就学提供服务。团场应加强双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建设,吸引周围地方适龄儿童就学,为少数民族儿童提供学习语言的良好环境。团场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也应统筹考虑周边乡镇村落的群众,为周边群众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方便地方群众就医,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3)示范区目标要求下的发展方向。发挥示范区的作用,首先应明确要示范的内容。而示范内容则应该根据地方群众的需求来确定。
先进文化的示范,首先自身要在文化方面保持先进性。这就要求文化事业增加投入,搞活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人员积极性,为广大职工和地方群众提供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优化职工队伍,打造一支知识素养高、道德水平优良、生活方式文明、具有先进文化的职工队伍。其次,就是加强与地方群众的交流。只有交流互动起来,才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上层建筑。只有生产力达到一定程度的先进性,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才有可能受到先进文化的引领和影响,而没有在落后生产力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先进文化。因此示范区作用的主要内容,应是先进生产力的示范作用。城镇是工业化不断加深的产物,因此城镇化和工业化密不可分。而兵团的工业发展水平、城镇化发展方式,短时间内即没有优越性,也不是地方群众所需要的。因此先进生产力的示范,作者认为主要内容是现代农业的示范。尤其针对南疆地区,当地各族群众迫切- 27 -

需要的是农业种植技术的革新升级、产业化经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规模化组织化生产的要求等。
经过60 年的艰苦奋斗,兵团已积蓄了特殊体制、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先进科技等农业生产优势。而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就要突出特色、突出重点。这不仅可以给地方各族群众起到示范作用,同时也可以增强兵团农业的竞争力,促进兵团农业现代化的进一步发展。一是各团场按照当地的地理自然气候条件,选择适合种植的作物,加强这一作物的种植、管理、销售、深加工、制种、品牌打造等工作,做到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建立单一品种的示范基地,给周边群众创造学习提高种植技术、改变传统农业种植经营模式观念的条件。二是根据新疆农业种植的特点和水资源空间、时间分布不均匀的状况,提高节水灌溉种植面积。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建立专门示范基地,供地方群众参观学习。三是建立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利用兵团较成熟的设施农业为地方群众提供样板,引导群众发展设施农业,多元化经营。四是建立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形成以有机种植、畜牧养殖、肉食品加工、食用菌加工、有机肥生产等为一体的有机循环产业链,起到示范作用的同时,接纳地方群众参与到产业链。五是建立畜牧养殖示范基地,发挥养殖技术和经验的先进性,发展好优势品种的养殖和深加工,引领周边群众发展养殖业,改变粗放式饲养为集约化、现代化饲养,提高养殖的经济效益,增加群众收入。六是建立观光农业示范基地,结合各种类型的示范基地,开发观光旅游业务,为地方政府提供参考样板。七是建立花卉苗圃基地,带动周边群众发展花卉苗木种植。八是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带动和促进地方农业科技进步。九是建立农业综合开发基地,为地方政府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学习的大课堂。 在各类示范基地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推进公司化运作,优化产业结构,重视农林牧副渔统筹协调发展,组建棉花、水果、种子、畜禽制品、装备制造等农业产业集团。建- 28 -

立“龙头企业+团场农业公司+联合基地(连队+职工,乡村+农民”新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现代农业示范与产业经营示范并重的模式。
同时,在基地和园区的建设和农业产业公司的运作上要打破兵地界限,尽量覆盖周边地区,充分发挥带动辐射作用。基地园区培养出的掌握先进产生技术和经验的职工,要经常性的给予地方群众现场指导和交流。要形成机制,专门举办各类培训班进行宣贯,提高地方各族群众的生产经营水平。要吸纳地方群众到团场的基地工作生活,让他们切身体验现代农业生产。
2.依据发展方向调整行政管理考核体系
兵团目前的内部机构,兵团和师两级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模仿复制了地方人民政府,团场则因承担社会公共服务和追求经济效益而成为既模仿政府机构设置、又实行企业管理的政企合一体制。考核体系,也是复制地方人民政府的指标体系,没有把兵团所担负职责的履行完成情况纳入到体系中去。这种内部结构和目标体系,是以追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建立的。要符合和完成上文论述的兵团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目标,就要对现有的内部结构和目标体系进行改革。
1)目标体系。对师、团场的考核评价,应从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三大作用的完成情况,为发挥三大作用而开展的基础工作情况,职工队伍建设情况等方面展开。稳定器方面考核指标:边境团场主要是边界防护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情况,边境巡逻的批次人次,边防信息网络建设,侦察监视、指挥控制、战备执勤系统的完善,民兵队伍建设和民兵训练情况,执勤环境和生活条件改善情况,民兵基地、哨所、检查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非边境团场主要是敌对势力的侦察监视情况,情报信息搜集掌握情况,应对危机事件的指挥控制、战备执勤系统的完善,民兵队伍建设和民兵- 29 -

训练情况,民兵基地、哨所、检查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与军队、公安的联防机制建设等。[5]
大熔炉方面考核指标:文体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图书馆、体育活动场地的建设情况;地方乡镇、村落的互动交流情况,包括组织兵地群众联合开展文艺演出活动、在节日期间慰问演出、组织兵地群众共同参与生产技术培训、组织群众参与结对子活动等情况;组织区域性文化体育活动情况,包括在团场和周边县市之间、师和地州之间开展各类体育比赛情况;组织区域内的歌唱比赛、舞蹈比赛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情况;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共享情况等。
示范区方面考核指标:各类示范基地的建设及覆盖地方乡村情况,农业产业公司化运作带动地方乡村情况,对地方群众技能培训情况,吸纳地方青年工作生活情况,给地方乡村现场指导生产情况等。
兵团的国民经济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也基本复制地方政府的规划,没有体现出兵团的发展目标和职责使命。因此,兵团应该组织开展各类体现屯垦戍边、维护社会稳定职责和功能的专项规划,指导各师、团场更好的履行三大作用。例如:团场边界防护设施设备建设规划,侦察监视、指挥控制、战备执勤系统建设规划,民兵基地、哨所、检查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农业示范基地建设规划,文体设施建设规划,文体活动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互通共享建设规划,地方群众技能培训规划等。
2)内部结构。针对发展目标,要调整当前简单复制地方政府的兵、师、团垂直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针对三个方面的发展目标,建立三个垂直管理体系,建设相应的组织结构,打造相应的职工队伍。首先要建立垂直的民兵管理、边防建设、应急处置的稳定器建设系统。这一系统主要开展民兵动员和训练,民兵基地、边防和维稳设施建设,维稳能力建设等。在兵团建立总指挥部,师建立前线指挥部,团建立民兵- 30 -

营(连)。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民兵队伍,民兵统一注册编号,劳务结合,平时参加工作,定期参加巡逻训练任务。为适应发挥大熔炉作用的需要,建立垂直管理的文化宣传工作机构。兵团设管理总局,师设立管理分局,团场设立文工队,足球队、技能培训中心、文化宣讲团等单位,由分局直接管理。以上各类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员工进行管理,配备一定数量专职员工作为业务骨干,其他职工按自身情况参与的,也要统一注册管理。为实现示范区的需要,建立垂直管理的生产管理系统。兵团设立总局,师设管理分局、农业集团公司,团建立各专门示范基地、农业生产公司。明确参与田间劳动和公司员工的身份,分条块统一编号注册。除此之外,还有社会管理系统,兵团设管理总局,师设管理分局,团场设立管理局或社区,进行垂直管理。团场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主要负责社会公共管理,为其他三个系统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党委系统仍然延续现有体制,各级党委总负责各系统的工作,开展干部职工队伍的管理。
3.完善团场行政管理体制
近几年来,兵团又新建了一批城市,目前城市总量已经达到九个。按照国家的战略规划,未来兵团每一个师都将建立县级市,以及一批建制镇。这就从过去兵团特殊管理体制下师对团场的管理,转变为市对镇或市对一般单位的行政管理。另外按照作者的设想,团场的组织目标和结构由经济社会发展转向三大作用、现行党政军企合一转向五个垂直管理系统。在这一背景下,团场体制就要重新予以设计。
1)团场与市、镇的关系。由于兵团的特殊历史使命,决定了团场的组织目标要大于市、镇。市、镇的组织目标主要是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与社会管理系统相对应。在市区周围的团场,在团场设立社区;在一个镇管辖若干个团场的状况下,可以在镇设立社会管理局,团设立社区;在一团一镇的状况下,可以设社会管理局。市、镇政- 31 -

权组织机构可以对应到社会管理系统。党委系统仍然延续现行的体制,团党委受师(市)党委领导。各系统在团场的组织机构受团场与各垂直系统双重管理。
2)团场与三个垂直系统的关系。三个系统在团场的组织机构,是团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受团党委的统一领导,但各系统又相对独立,组织目标和日常运行自上而下进行管理。团场与各系统、各系统之间,管理人员、骨干人员、资产、财务相互分开。团场可以是各系统资产的出资人或共同所有人。各系统的组织目标的完成,团场党委是组织者、参与者、协调者,同时也要发挥监督职责,要与各系统的师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完成师党委的目标任务。
3)团场与职工队伍的关系。职工的身份属性,首先是团场职工。作为单位人,参加生产劳动、文体活动、民兵训练执勤,属于各系统。作为社会人,受团场管辖,享受团场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职工的引进、培训仍然以团场作为载体,在根据各系统需要和职工特点充实到各单位。退休职工、职工家属的公共服务和管理,由团场承担。团场是职工的蓄水池,分流到各系统,最终再回流。
(二)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充分发挥特殊体制优势
1.把行政职能法律地位放在“党政军企合一”特殊体制中审视
1)兵团的组织属性是“党政军企合一”,不应偏好某一方面。兵团作为一个特殊组织,不是独立的党团、政府、军队、企业的简单组合或有机组合,也不是一个组织的不同方面,而是一个整体组织的多重属性。党政军企四种属性不是简单的组合或有机联系的个体,而是特殊政治使命前提下同时产生、同时存在,共同构成特殊组织属性的不同部分,不可割裂而单独存在。即不能把党政军企四种属性单独拿出一个,讨论它的法律属性和法律地位。实践上,由于兵团本身具有社会经济发展职能,政府职能或者说政治职能需要发挥的空间最大;团场、连队同时又是生产经营单位,因此- 32 -

企业职能也有很大发挥空间;党委职能的发挥与一般性组织相同;军队职能在现阶段没有明显发挥。因此,在谈到法律地位、法律权限问题的时候,往往把焦点都集中在了兵团行政法律地位、法律权限的问题上。这就把党政军企四种属性当中“政”的属性割裂出来,与一般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法律权限做比较,而不是把党政军企四种属性看成一个整体。谈到团场体制的时候,又往往把团场看成是担负社会管理职能的企业,讨论的焦点是团场的政企分离或行政职能的法律地位问题,仍然没有将团场作为党政军企合一特殊组织看待。
因此,讨论法律地位和法律权限问题,要以党政军企四种特殊属性的整体性作为前提,不能依照各自部门的职能范围而单独割裂的强调某一属性,更不应因某种属性而把兵团视为某种组织。兵团的特殊属性决定了组织的特殊性,这是党中央予以明确的。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应该考虑如何把党的意志如何转化为法律规范,或者说如何适应现行法律规范,而不是陷入没有法律地位、没有明确法律权限的窠臼。应当树立兵团担负着的特殊历史使命的自豪和发挥三大作用的自信,正确看待当前遇到的问题,积极寻求突破途径。
2)兵团法律地位问题仅仅在行政主体资格方面,不应夸大兵团法律地位问题。 兵团具有党政军企合一特殊管理体制。作为党的组织,兵团各级党组织是根据党章等规定设立的,不论是兵、师、团场党委还是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都具有合法地位,按照党章的规定行使职权。党中央、国务院明确兵团是“准军事实体”,给予了不同于一般社会组织的特殊政策。各团场(连队可看做是车间)是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企业管理模式;兵团和师(第八师除外)两级机关,由于没有财政税收,实行企业财务收支制度;兵团、各师、团场机关作为独立法人单位,承担一般纳税人义务,因- 33 -

此兵团企业的地位性质也符合法律法规。兵团完成屯垦戍边历史使命的重要方面是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实力的不断壮大,这就涉及行政法律地位和权限问题。
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权力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从这一角度上看,兵团是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而通过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的各类文件精神看,兵团在一定行政职能范围内具有主体资格,是被广泛认可的。比如中发[1997]17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的通知》指出“兵团是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自行管理内部的行政、司法事务”。 实践上,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中以行政授权或行政委托方式先后赋予兵团约70多项行政管理权,内容涉及农业、土地、环境保护、婚姻登记、河道管理等。如国土资源方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授权兵团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负责确权给兵团的土地的管理工作。同时作为一个270万人的巨大实体,很多内部行政管理虽没有授权,但是实际却又由兵团相关部门自行承担,例如工程质量监督、房屋征收等。
因此,兵团作为一个实行党政军企合一特殊管理体制的特殊组织,有明确合法的党组织、准军事实体、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限,同时具有部分经授权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实践上形成的部分行政职能,尚未落实的是经法律或法规名义明确的兵团法律地位。可以笼统的说,兵团是具有明确法律地位的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
3)师市合一、团镇合一体制下解决了师、团的法律地位问题,兵团各级机关组织目标应远大于政府的组织目标。到目前为止兵团已经建立了9个县级市人民政府和一批建制镇人民政府。师、团场建立人民政府后,即可以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各项行政管理活动,取得了明确法律地位和权限。不仅在划入市、镇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团- 34 -

场,在未划入的团场行使原本就履行的行政管理职能也极大淡化了法律地位权限问题。例如六师五家渠市环保部门在芳草湖农场、新湖农场等五家渠市行政区划范围外的执法活动,被执行人就没有任何疑义,而没有建立人民政府的师环保部门执法过程中会遇到法律地位和权限的质疑。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师都建立了县级人民政府、连片垦区建立了建制镇人民政府,师、团场的行政主体资格和法律权限问题就基本得到了解决。
虽然实行师市合一、团镇合一管理体制,但是不能把师和市、团和镇完全等同起来。兵团作为一个特殊组织,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要完成的组织目标大于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组织目标。作为一级党组织肩负着为党的事业发展做贡献的重要使命,作为企业要为自身的发展壮大而努力,作为准军事实体要与三股势力做艰苦斗争的同时保持战斗力,随时准备祖国的召唤,作为一个巨大实体的管理者也要面对公共事务管理的挑战。所以兵团师、团机关不能建立了人民政府,而疏忽了对其他属性的认识和职能的建设,要把所有工作都放到党政军企合一特殊组织、屯垦戍边历史使命的背景下展开,以兵团的组织目标为最终工作方向。
2.规范现有行政管理、执法活动
1)调整兵团和师市在行政管理方面的关系。师市合一体制下,兵团各县级市人民政府直辖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时又是师党政领导班子,对口兵团机关;各行政职能部门直接对口自治区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外,同时还是各师的职能部门,对口兵团机关各部门。在没有明确兵团机关法律地位和权限,自治区也没有统一规范的行政授权情况下,师市机关如何合理正确的同时面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兵团机关及其部门,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实践上,各师党委作为领导核心,接受上级党委兵团党委的统一领导。而师和市为同一党委,因此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在师党委直接领导下,由- 35 -

兵团党委统一领导。在社会主义依法治国背景下,决不能把党的领导完全替代政府的公共管理,各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也要在法律框架下履行自己的职能。
因此,兵团及其各机关部门要以屯垦戍边特殊组织目标为中心,指导各师、团场在大熔炉、示范区、稳定器方面发挥作用。各县级市经济社会的公共管理方面,应当有所取舍,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明确且需要兵团自上而下管理的,应当积极担负起职责义务,例如五年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大型水利交通建设等;没有明确且无需兵团自上而下管理的,就应退出相应领域,由各县级市自行管理或对口自治区人民政府,例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行政管理等。只有兵团机关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主动的调整自身行政管辖范围,才能逐渐适应兵团建立了越来越多县级市人民政府的现状,才能找准方向、准确定位,进一步促进兵团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实现兵团特殊历史使命发挥积极作用。
2)规范设镇团场与一般团场的行政管理关系。团镇合一体制下,在垦区中心团场设立建制镇,镇政府即在该团场机关基础上建立,在镇行政区域承担各项管理职能。例如一师阿拉尔市金银川镇,镇政府在一团机关基础上建立,二团、三团在金银川镇行政区划范围。这就形成了两种同时存在的行政隶属关系:
第一种 团,即三个团场为平级单位
第二种 团,即二团、三团从属于一团
这就造成三个团场之间形成了平级的主从关系。三个团场是各自独立的单位,但是二团、三团的公共管理职能却由一团承担,镇政府的财政也由一团管理,势必造成管理的不顺。因此不能因镇政府的成立而过于削弱其他团场的管理职能,镇政府领导班子也应由各团场领导轮流担任或者制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镇辖区所有团场的主动性。应制定明确规则,规范设镇团场和一般团场的行政关系,明确各自权利义务边界,理- 36 -

顺管理体制,充分考虑和照顾各方利益。也为今后各垦区团场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建制镇的设立进程。
3)教育职工群众树立行政相对人概念。兵团特殊管理体制下,团场不仅管理职工,指导职工的生产,同时向职工提供住房、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职工作为单位人长期依附于团场。团场对职工的管理,是半社会半企业的家长式管理。职工不满团场的管理,则通过上访往上级机关反映,很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新形势下,各师都将成立县级市人民政府,很多团场还将建立建制镇,师、团则具备了行政主体资格。以市、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的各项管理活动,不同于原来的单位对职工的管理,而是完全意义的公共管理,职工也相应成为行政相对人。因此要适时引导职工转变观念,打破单位人的思想束缚,树立社会人和行政相对人的概念,培养职工市民意识和市场意识。发生矛盾纠纷,引导职工通过司法途径或行政复议等程序解决问题。 3.加强行政管理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
截止到目前,对于兵团法律地位、行政管理权限等法律适用问题,少有深入研究,没有形成丰富的理论成果去指导实践。在行政管理中,不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文件,还是国家各部委的规章、办法等,如何贯彻执行也存在地位权限不明确问题。因此应针对以上问题,形成专门课题进行深入广泛的研究,形成理论成果指导实际工作。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一是法律规定人民政府享有的行政管理权,兵团如何争取授权,从何种渠道授权;如何参照人民政府行使管理权等。例如《种子法》中规定种子行政管理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作为兵团的支柱产业,种子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行政管理。种子行政管理的授权,是从农业部争取授权,还是自治区人大以决议方式、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抑或在地方法规中明确兵团种子行政管理权限呢?《城乡规划法》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为制定规划的主- 37 -

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规划审批主体。兵团各级在编制规划或审批规划过程中,应如何按照规划法的规定执行。二是法规中明确以人民政府为主体资格实施的行政行为,兵团如何适用问题。例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征收主体。兵团各团场城镇的房屋征收,必然由团场实施。团场作为征收主体,是否需授权?如无需授权,在行政、司法纠纷当中如何确认征收主体资格?三是中央政策文件的执行主体问题。例如国务院及其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兵团在没有财政税收等政策工具的前提下,如何利用行政手段对市场起到监管调控作用。
(三)完善城镇管理机制 1.推进城镇综合管理体制建设
1)设置综合管理机构和队伍。从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出发,把涉及城镇管理执法、公共服务、团容环卫、团场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城镇建成区交通、消防救灾等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全部由一个综合机构承担。制定一岗多责制,打造复合型管理队伍。同时建立健全管理程序和流程,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职工和群众遵守各类规章制度,减少管理频次。
2)建立多种渠道多种方法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吸引民间力量和资本参与城镇管理,从而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水电暖等基础设施、道路建设等的PPP模式。逐步推广城镇的环境卫生清扫、树木草坪的绿化管养作业等服务向临近物业公司等社会实体购买。建立健全师(市)、团(镇)、社区管理网络,合理制定网格单元的界限和数量。
2.理顺城镇管理的行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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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师市合一”兵团城镇发展模式。稳步推进“师市合一”与“场镇合一”建设,逐步实现师市领导体制、管理权限、行政职能、管辖范围的一致。将团场城镇纳入已建城市的市域管辖范围,通过推进市域统筹发展,在城市市域范围内最大限度发挥城市统筹垦区发展作用,通过统一规划建设、资源配置,构建促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良好机制,推进城市和团场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统筹协调、共建共享。
2)转变团场城镇管理方式。兵团的城镇战略布局在两圈一线上,既没有发展成较大规模的经济社会条件,也没有集聚众多人口的必要。同时大多数人口是本团场职工,流动人口只有少部分。团场就是单位管理着职工,同时又承担着很多政府职能,充当社会管理主体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城镇行政管理体制,势必与社会化的城镇管理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一定的不同。因此兵团的城镇行政管理就要既符合城镇行政管理的普遍性、又适应兵团实际状况的城镇行政管理的全新路径。因为多数人口是本团场职工,团场作为单位承担职工的各方面管理和团场生产组织的统一性,团场的城镇行政管理职能所要解决的问题不至于太复杂、目标比较容易实现,管理方式也比较简单。因此结合兵团实际,改革和完善团场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打破原有管理团部和连队居民点的固有观念,建立现代的城镇行政管理理念。摒弃作为单位管理职工的单项思维,树立管理社会化局面的意识。
(四)以兵团中心任务为出发点全面管理人口 1.建立职工行政管理的动态化长效机制
1)明确职工类别。目前兵团职工按照一般统计方法,分为在岗职工和从业人员。兵团作为一个特殊组织,和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应当是有区别的。按照上文兵团内部结构的垂直管理设计,应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进行系统分类,即分为生产系统职工,- 39 -

文体系统职工,维稳系统人员,以及社会管理和党政系统职工。对各系统交叉的职工可在统一编号上予以显示。在四个大系统内,可以再按工作性质的不同细分种类。如生产系统可分为种植职工、技术职工、经营职工、工厂职工等等。全兵团统一设计规范工种类别的识别方法,帮助广大职工找到自己的位置,时刻提醒自己担负的职责义务。针对不同类别,对职工开展专业教育,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有效配置,进行长远规划和建设,有效保持职工队伍的活力。科学设定职工级别,按照工作年限、工作成绩、职业技能等设立若干级别,按级别享受相应待遇,给职工设立上升通道。
2)建立职工有效循环机制。兵团成立初期,兵团职工的主要来源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六军大部,第五军大部,第二十二兵团全部集体就地转业的官兵。1954年起,又先后从山东、河南、河北、甘肃、江苏、上海、天津等地招收大批知识青年、支边青壮年以及接收大批转业复员军人至1960年末,总人口达7241万人。这是兵团第一代职工,是开创兵团、创造兵团辉煌、实践和总结兵团精神、积累兵团历史功绩的一代人。这一代人总体上看,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素质较高,精神风貌好,组织纪律性强,有牺牲奉献精神,诠释了兵团人的内涵。但是目前兵团职工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逐渐从内地省份引进或者留在团场的进疆务工人员。这一部分职工总体上讲,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素质偏低,政治性不强,只满足于种地挣钱。要发挥三大作用,得有一直可靠的职工队伍。而要打造一直可靠队伍,作者认为首先应从职工入口着手,即参照兵团第一代军垦战士的来源,主要引进组织纪律性强的复员军人,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大力接纳定期的西部志愿者、义务支教、援疆干部等,从源头解决职工队伍综合素质不高问题。第二,改变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的模式。兵团职工的工作年限应有具体期限,期限届满后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选择离开兵团的,应当一次性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解决其在兵团工作期间的后顾之忧。- 40 -

对于工作到退休年龄,仍然选择留在兵团生活的,应当给予特殊照顾。第三,在条件好的团场和条件差的团场之间要有流动。除干部外,给类别职工也应根据岗位技能的差别,根据需要定期进行轮换,尤其是教育医疗等机构工作人员。第四,应当量化管理人员。根据兵团的土地规模、资源禀赋等客观因素,量化各类别职工的总数,按需机械增加职工数量。第五,加大与地方及内地省市的干部职工交流,实行同行业对接,实现在同行业内兵团与地方、疆内疆外的流通,为兵团职工增加进入和流出渠道。
3)切实提高职工素质。团场要把提高职工素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关的组织、制度和办法,把职工素质建设放到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一是高度重视,建立机构,把提高职工素质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制定职工培训的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把职工素质建设作为系统工程和长期工程。师和团场既要制定年度计划,又要规划长期目标,把各项指标量化,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三是要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制度,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组织化程度高、政治素质强、劳动技能好、军事素质硬、民主法治意识强、遵纪守法的职工队伍,为新时期兵团发挥三大作用奠定坚实的基础。[8]
2)对职工进行实名制管理。首先要明确 “兵团人”的身份定义,即明确兵团人身份的内涵、特点、标志等。兵团人的主体应是兵团各生产基地的农业职工、文体组织的职工、团场社会管理人员、各国有企业职工、各级党政干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机构干部职工。他们作为兵团的一员,与地方的干部职工有什么不同呢?作者认为只有明确了这种不同,才能唤起兵团广大职工的归属感,提高对兵团、对自身身份的认同。因此要对“兵团人”做出明确定义,明确范围,并进行实名制登记。除本人身份证外,再办理统一的“新疆产生建设兵团工作证”,全兵团统一编号,将各种福- 41 -

利与工作年限挂钩。设计制造兵团人特有的徽章,特定的服装,时刻提醒自己的身份,提高自我约束力和荣誉感。
增强地域认同。兵团作为一个实体,其地域分散于全疆各地,各师也没有完全集中连片。来自地域的认同,就很难转化为对兵团这一实体的认同。尤其过去大多数师没有建立市,团场又分布于地方各县市,地域认同更无从谈起。随着建市的师越来越多,今后兵团的职工有了地域的归属,即来自某市或某市人,解决了地域认同问题。要将地域认同转化为对兵团的认同,就要强调市的兵团属性:市是兵团管辖的市,与师合为一体,师即是市、市即是师。力争将所有团场都建镇,纳入到市管辖范围,这将给所有团场职工带领地域归属感,进而增强对兵团的认同。
2.强化流动人口管理
1)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感召流动人口认同兵团精神。首先,对兵团精神进行符合时代潮流、符合兵团人口构成现状、符合兵团组织目标的新的诠释。目前广为宣传的 “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 兵团精神,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用周恩来总理1965年给兵团的题词 “坚持和发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屯垦戍边,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开拓奋进”,作进一步提炼概况后确定的。这是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艰苦精神的继承和发展,是对兵团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初期老兵团人主流价值的总结。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三十多年过去了,兵团事业新的甲子开始了,兵团的精神内涵,是否也应该与时俱进,有新的时代特征和新的诠释?作者认为,爱国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天性,不是兵团人独有、也不是兵团人的显著特征,因此完全不应作为兵团精神的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单纯讲无私奉献,是典型的教条主义、经验主义,没有结合时代发展、没有以人为本,兵团精神绝不应该是只讲奉献的空洞精神。我国经历了几十年的高速发展,工业基础雄厚、- 42 -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再也不是建国初期一穷二白、从无到有极度落后的局面。省下衣领办工厂的艰苦创业早已不适应时代的发展,而且兵团发展到今天也早已不是创业阶段。开拓进取是永恒的主题,但是要随着时代发展而确定具体内容。最重要的是,兵团精神与兵团的组织目标不一致,精神的鼓舞没有更多的服务于组织目标的完成。因此兵团的理论工作者及各界干部职工,应该重新发掘和概况兵团精神内涵,使兵团全社会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群众深刻认同,激发流动人口认同兵团、参加兵团事业、热爱兵团的激情。[6]
其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思想理论传播主力军作用,把兵团精神作为对流动人口中的党员教育实践的重要内容。积极吸收暂时脱离党组织的流动人口中的党员,加强对他们的党性教育。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教训学习场所建设,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电教片等教育方式,改进学习教育方式,提高学习效果。积极引导兵团中小学生对兵团和兵团精神的了解和认识。利用电影电视节目等题材,积极打造兵团品牌的精品文化节目,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体系。[7]
2)保障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首先是完善流动人口工作的统筹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将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纳进团场的行政管理范畴,着重解决流动人口在医疗、教育、住房保障、创业、养老等方面的困难,逐步将非职工人口纳入社会保障。其次是推动流动人口的动态实名制管理。整合各职能部门现有的信息平台,将非职工流动人口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等实现动态化的实名制管理,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的生产生活实际状况。第三是为非职工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兵团的住房保障政策一直以来都只覆盖职工。有恒产才能有恒心,因此应当把住房保障覆盖范围扩大到在兵团居住一定年限的非户籍非职工的流动人口。不仅有利于消化库存住房,也能充实兵团的人口。在入学方面,要实现流动人口与职工待遇的均等化,不应对流动人- 43 -

口子女人为设置门槛或限制条件。在承包土地、购买宅基地、经营林果业等方面,也应对非职工全面放开,让流动人口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参与到团场的经济建设当中。团场、连队、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招聘,也要把流动人口纳入到报名范围,让流动人口有机会进入到团场工作。贷款、资金扶持等金融政策,也应全面放开,统筹考虑职工和非职工流动人口,帮助流动人口创业。
赋予非职工参与团场的运行发展、参与日常管理的职责和义务,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团场的兴衰与个人的紧密联系,以及兵团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保障非职工群众在业主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等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给流动人口提供参与到城市和团场城镇公共管理中的机会。积极动员流动人口中符合条件的青年参加军事训练,提高他们的军事素质和组织纪律性,提高流动人口的参与感和归属感。积极引导流动人口全面参与兵团各项事业的建设,吸引他们长期居住在兵团,将他们逐步转换成为兵团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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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兵团的发展状况看,兵团在改革开放前形成的行政管理制度和体系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兵团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要求,兵团屯垦戍边事业发展必须要加以变革。虽然兵团几十年来不断对各项管理体制进行革新,但经济发展的计划性从未降低,没有变革到市场机制上。不对现状加以改变,兵团历史使命的履行就会受到影响,经济社会的全方面发展就会落后于发达地区乃至自治区,从而无法履行好党中央赋予的特殊历史使命。发挥兵团特殊体制优势,以历史使命为出发点改革兵团行政管理体制,提升各项事业的发展质量和速度,是再创兵团辉煌、打造一支强大维稳力量的必由之路。对此,因研究还不够深入,本文所述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有待日后进一步完善。相信随着“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契机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支持下,兵团会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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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特殊行政管理体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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