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迟到、旷工问题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5-05 09:24:17

关于迟到旷工问题的说明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公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2打卡规定

员工上下班应按时打卡,出勤时间以打卡记录为准;员工每天需打卡两次:上班前一次,下班后一次。

3.迟到、早退规定

1)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员工扣当月工资10元/次。

2)迟到或早退15分钟至30分钟,员工扣当月工资20元/次。

3)迟到或早退30分钟至2小时按事假0.5天处理。

4)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4.旷工规定

1)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1)无故缺勤两小时以上,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或得批准的。

(2)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3)以续假理由或提供虚假资料请假并获批准。

2)旷工时间的最小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3)旷工期间的工资不支付。

4)旷工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出勤规定,每旷工0.5个工作日处罚100元。

二、惩罚制度

1.惩罚的类型及罚款标准如下:

1)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2)记过惩罚,罚款1000元/次。

3)通报批评,罚款500元/次。

2.惩罚说明:

1)员工在职期间,通报批评3次相当于记过一次,累计记过3次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予以辞退。

2)员工被处以上任何一种惩罚,公司有权依据相应的后果给予调岗、降职、降薪处理。

3)员工因违纪受以上惩罚,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的,除罚款外,公司有权按照经济损失的10%-50%进行经济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违反考勤制度的相关处罚

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5次以上或出现旷工一次,由主管领导约谈,并递交检讨书一份。

2.一个月内,迟到、早退10次以上或出现旷工1天以上,通报批评一次。(罚款500元),公司可根据情况,有权给予调薪、降职、降薪处理。

3.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予辞退。

4.对于关乎公司及团队重要的活动、会议、调研等工作,若出现迟到、早退或旷工、缺勤等情况,以致影响整个团队氛围和工作进程,每出现一次给予通报批评一次,并由所在部门/项目召开全体会议探讨此类问题,并递交会议纪要及本人检讨书一份(不少于1000字),并罚款1000元/次。

四、相关说明

1.员工必须保持手机畅通,主管领导必须了解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去向,必须明确员工工作地点。

2.员工因公外出,必须填写外出登记表,主管领导必须签字确认。

3.主管领导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负有管理责任,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批评、纠正相关行为。

关于迟到、旷工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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