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统计计算公式汇总[1](同名48854)

发布时间:2023-04-07 14:43:51

计生常用公式特定时期内(通常是一年)某人口事件发生的数量与可能发生该事件的人口总数的比值关系特定时期内(通常是一年)某人口事件发生的数量与可能发生该事件的人口总数的比值关系。率说明某一特定事件发生的普遍程度。大多数的率以千分数表示。粗的率是针对全部人口计算的率,特定的率是针对某一人群来计算的,这一人群更有可能发生某一人口事件。率可以按年龄、性别、种族、职业等来计算。准确地说,一些被称为“率”的指标其实应该为“比”比(Ratio指一部分人口与总人口或其他部分人口的关系,即一部分人口同另一部分人口的比值。计划生育率反映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一个综合性指标。他说明期内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出生人数占出生人口总数的比重。这一指标反映计划内生育与计划外生育的关系。计算公式为:期内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出生人数计划生育率=──────────────×100%期内出生人口总数晚育率按计划生育晚婚政策的规定,年满23岁初婚年内生育第一孩的妇女人数与年内生育第一孩的全部妇女人数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计算公式为:符合晚育年龄妇女的全年生育数晚育率=───────────────×100%全年一胎出生人数避孕措施落实率某一地区、某一地点(通常为调查时点),已婚育龄妇女采取避孕措施(结扎、上环、皮下埋植、药具)的人数占应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龄妇女人数的比率。计算公式为:已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避孕措施落实率=---------------------------------------×100%应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考核调查通常采取某年度有生育且应采取避孕措施的妇女(小孩出生满三个月)在调查时点落实避孕节育的情况计算。性别比人口中男性人数与女性人数之比。通常用每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它是反映人口性别构成的指标之一。其计算公式为:男性人口数性别比=───────×100%女性人口数出生率是出生人数与平均人口数之比。出生率通常以一年作为时间单位,即在一年内出生的婴儿数与当年平均人口数的比率。出生率一般以千分率来表示,即一千人中平均出生了多少人。计算公式为:当年出生人数出生率=─────────×1000当年平均人口数
由于出生率指标是通过全体人口计算得出的,出生率水平高低,既取决于各年龄妇女的生育率,又受人口的性别、年龄构成的影响。独生子女领证率它反映已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中,在孩子存活的情况下,决心不再生育第二个孩子所占的比重。即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育龄妇女占该人口该年已婚育龄妇女比例。双胞胎及多胞胎不算独生子女。计算公式为:育龄妇女中已生有一孩并已领独生子女证人数独生子女领证率=───────────────×100%已婚育龄妇女人数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某一地区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落实或更换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中知情选择方法所占的比例。计算公式为: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年内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人数/同期该地区落实或更换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避孕措施及时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某地区按时间要求(三个月内)及时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龄妇女人数与当年应及时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之间的比率。计算公式为:避孕措施及时率=(当年按时间要求及时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当年应及时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意外怀孕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某地区政策外怀孕(政策外怀孕人流引产、政策外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占该地区已婚育龄妇女的比例。计算公式为:意外怀孕率=(当年政策外怀孕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群众满意率已婚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情况占已婚育龄妇女人数的比例。计算公式为:群众满意率=(已婚已婚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情况/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某一地区、某一时点(通常为调查时点),已婚育龄妇女接受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并达到知晓程度的人数占该地区已婚育龄妇女的比率。计算公式为: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接受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并知晓的已婚育龄妇女人/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率一定时期内某地区按规定应查环查孕的已婚育龄妇女中,实际接受查环查孕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计算公式为:查环查孕率=(期内接受查环查孕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同期该地区应接受查环查孕的已婚2

计划生育统计计算公式汇总[1](同名48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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