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私法划分之必要性

发布时间:2020-08-09 15:07:41

试论公私法划分之必要性

谢雨林

【期刊名称】《金卡工程》

【年(),期】2009(013)007

【摘要】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自首次提出后经历了的几千年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的考验,而今却遭到划分否定的评论.美国现实主义法学认为,公法与私法、私人自治与公共权力间没有明确的界限.私法背后具有公法因素,不存在纯粹的私法,故所谓公法私法划分只是一种幻想.笔者基于以上观点对比早期与现代国内外不同学者之理论视角,阐述了最旱期乌尔比安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理论,论述了公私法否定划分理论涌现的原因,然后从各角度批驳了否定论的观点,重点论述了公私法划分之必要性.论证了公私法划分成为社会发展的必要,对各国法律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总页数】1(102)

【关键词】

【作者】谢雨林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

【相关文献】

1.论公私法划分的必要性——评现实主义法学对公私法划分的观点 [J], 陈琛

2.公法与私法划分否认说及其评价——兼论公私法划分的必要性 [J], 曹治国

3.浅析公私法划分的必要性 [J], 周印; 党琳

4.公私法划分之新论 [J], 张海亮

5.刍议公法与私法之划分——对西欧公私法划分的历史探析 [J], 贺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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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私法划分之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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