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08 15:43:31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推进我县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根据《xx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x委办〔2019x号)、《xx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桐机事〔2020

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订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局职工食堂。

二、工作目标

20203月底前,本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局职工食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人均垃圾产量“零增长”,要求党员干部养成自觉垃圾分类习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共同推进局机关、局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二)建立制度

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县规划资源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检查、月考核、年考评的评价机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科室、单位绩效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通报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三)设施配置

1.局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办公大楼每楼层洗手间通道设置分类垃圾桶4个(分别为可回收物(蓝色桶)、有害垃圾(红色桶)、易腐垃圾(绿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用于4类垃圾的收集。

2.规范分类标识和颜色,按照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进行配置局办公大楼各楼层垃圾桶。

3.合理配置收集容器,具体配置标准如下:

1)每个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二分桶;

2)每个楼层的男女卫生间各设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3)局职工食堂在厨房及用餐区域按需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

4)本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局职工食堂每天产生入桶的生活垃圾由保洁员收集后统一投入县环卫处设置的集中投放点。

(四)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

1)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卫生间的茶叶桶;水果皮核等投放至各楼层卫生间通道的易腐垃圾桶。食堂产生的剩菜剩饭、食物下脚料和食物残余,包括菜根菜叶、肉食内脏、水果残余、果皮果壳、过期食品等食品类废物,由食堂工作人员投入县环卫处指定的投放点进行投放。

2)因工作需要在办公楼内用餐的,用餐人员应将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或交保洁员收集投放。

2.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通道的其他垃圾桶内。

3.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或自行分类投放至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4.有害垃圾

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工作措施

(一)倡导绿色消费。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绿色低碳、

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持续开展“饮食光盘”等文明行动,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杜绝浪费粮食和减少纸巾纸、塑料袋的使用。

(二)推行节俭办公。各科室、单位要提高办公设备使用效率,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提倡纸张双面打印。推进办公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持续推行无纸化办公。

(三)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在局职工食堂明显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营造“节约食品光荣、浪费食品可耻”的氛围,开展餐桌文明行动,减少“舌尖上的浪费”。餐时,食堂管理员要经常提醒用餐人员适量取用食物,对随意倾倒剩饭剩菜等浪费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督促食堂加强对食品收购、运输、加工、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减少食品损失浪费

(四)采购配置垃圾桶。局办公室要按照《xx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配备相应的垃圾桶,根据各类垃圾产生量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相关工作在20203月底前完成。

(五)分类宣传

开展单位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在各楼层垃圾投放点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图板,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职责,生活垃圾分类方法等。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324日前)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职责、任务和要求等。

2.明确管理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联络人,加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统一领导,细化分解管理职责,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任务要求。

4.开展宣传发动。采取现场讲解、知识考试、分发图册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和减量相关政策、知识;全体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表率意识,努力营造全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0325日至331日)

1.开展教育培训。组织机关科室、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垃圾分类培训,组织单位人员进行一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考试。

2.完善分类设施。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识,结合实际,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淘汰更新杂色桶,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

3.实施分类投放。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三)长效阶段(20204月起)

1.建立自查机制。加强对局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问题整改,实施常态化、精细化管理。

2.加强协同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检查督查、通报,建立协同推进的长效管理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努力为开展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样板。

(二)加强精细管理

严格按照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三)强化检查考核

局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检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强化检查考核和通报。

(四)及时总结巩固成效

及时总结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好做法,对好经验、好做法,要积极总结宣传,并及时报送县城区生活垃圾管理办公室。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巩固成效。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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