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9-08-15 13:35:33

博物馆动火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 )级              记录编号:       

注:1、请提前3天办理《动火许可证》。

2、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能超过 8 小时,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能超过 72 小时。三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为7天。

《动火许可证》安全管理制度

1动火作业规定

1.1无证动火或违规动火者,博物馆安保人员有权让施工方停止施工,以确保博物馆消防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1.2动火前应将现场易燃或者可燃物清除干净,监火人对动火人、施工负责人进行消防教育。

1.3《动火许可证》应详细记载动火单位、动火时间、动火地点、作业对象、作业人员、现场作业负责人、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现场安全监护人和相关审核签发人等内容。  

1.4填写《动火许可证》时,动火人、动火施工方责任人、监火人、应同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和动火安全技术规定,共同确定动火方案和防护措施。监火人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方法的人担当。 

1.5《动火许可证》由各相关责任人审核签字,最后由博物馆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发生效。 

1.6现场作业人员应按《动火许可证》书面规定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防范措施和动火条件,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1.7动火作业中,必须按照“三不动火”规定执行,同时贯彻“谁作业、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落实各方责任。 

1.8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后,经安全防火单位的相关人员检查后,不留任何事故隐患,方能撤离现场。 

1.9《动火许可证》仅用于同一施工地点,动火时间当日当时有效,涂改无效。

1.10动火许可证》应一式两份,施工现场一份,消防存档一份。施工现场必须持《动火许可证》,并置于现场明显位置,以便参照对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2、动火各方责任人的职责 

2.1动火部位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甲方单位安全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严禁不按《动火申可证》的安全措施和程序作业。 

2.3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 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动火作业现场,消除残火,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2.4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动火许可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在确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动火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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