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范例

发布时间:2020-02-20 19:26:44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范例

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经局务会研究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其他季节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签到、签退时间。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下午人脸识别签到,每天上午8:00到8:30签到,12:00开始签退;下午1:00到1:30(夏季为2:00-2:30)签到,5:30签退,未签到计旷工。

   3、请假及请假审批。请假人应提前一天或在当次考勤结束后半小时内将请假条交办公室。

由请假人填写《请假审批表》,经站长、分管局长、主要领导逐级审批同意。2天以内的,由站长、分管局长审批,如分管局长不在,由分管局长电话通知办公室,事后不得补请假条。3-5天的,由站长、分管局长、主要领导审批方可休假。请假5天以上由党组会议决定;病假5天以上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需医生注明休息时间)原件;需续假的按请假流程办理。请假归来及时销假,没有请假条的按旷工处理。

  4、下乡。因公外出,实行逐级上报制。各副职下乡或外出培训、开会的,要向局长说明情况;各股站长有下乡任务的,由主管局长负责安排,说明下乡事由和人员去向;有外出开会、培训的,由主管局长严格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去向登记卡》报办公室备案。

   5、奖惩。(1)迟到1次不计,第2次罚款5元,以后每次罚款5元。

  (2)请假1天不扣钱,每月请假超过1天的,每天扣绩效30元,依次类推;请假10天以上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请假15天以上无绩效工资并只发当月工资60%。每天因私事临时请假超过3次视为请假1天。

  (3)旷工1天罚款50元,旷工3天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天以上发当月工资60%。

  (4)年度累计请事假超过一个月、请病假超过2个月、无故迟到或早退3次、旷工1天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5)因旁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有生病等事项的,允许请假3天,不扣工资和绩效。因直系亲属(配偶、岳父母、公婆、子女)有婚丧嫁娶的,请假7天内不扣工资和绩效;本人生病住院期间不扣工资、绩效。请假7天以上的按请假制度执行。

  (6)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玩游戏、吃零食、玩手机、扎推聊天等),如被县级部门查处,除按县纪委相关规定处理外,再扣发300元;被县级以上部门或媒体查处的,除按上级要求处理外,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7)加班经领导确认后,可酌情冲抵考勤或调休。

  6、单位查岗。人脸识别每天四次,计10元;查岗在岗1次计10元;串岗、脱岗,每次扣10元。由班子成员不定期轮流带班查岗,每月抽查不少于20次。因工作外出或下乡,应提前向主管局长汇报。查岗前向各分管局长(当面或电话)登记下乡、外出情况,过后不再征求意见。

  7、职务补助。正股实职每月100元,副股实职每月50元。此项资金由绩效工资里支出。

  8、绩效工资。严格按照考勤管理制度发放,年底一次结算。

  9、农机和乡站。人员要有考勤记录,县局将不定期抽查

   10、不服从科室领导安排工作者,每次待岗一个月。待岗期间发放30%的工资,无绩效工资。

  11、本制度适用于农业农村局所有工作人员,自2020年2月20日起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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