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微信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1 10:37:22

微信群的管理

1.群成员一律实名制。

2.信息发布为通报内容需固定频次及时间,按时通报。

3.中心建立微信群只用于公务交流。

4.严格保守政府机密,对群内信息、工作内容等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

5.保持网络畅通,对于在群内反映到的问题,相关部门责任人争取及时予以回复确认。

6.每日检查群成员,不应加入人员予以剔除。

7.对群成员发布非本群应发容有权制止,并指导其到相应微信群发布,有权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

关于下发微信群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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