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最新版)

发布时间:2019-05-01 08:10:20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最新版)

申请人:***,男,1974114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内乡县夏馆镇葛条爬村许窑沟组。

被申请人:***,男,19716111(311

******出具收条一张:收条,今收到***现金贰拾伍万元(250000)***XX311日。

()XX7月至9

原一审中,张玉香(***之妻)出庭证实:XX7月至9月份多次找***索要借款25万元;

()XX912

原二审中,***提交股份协议一份:股份协议,今收到***现金叁拾伍万元,占豪门洗浴股份50%***50%,投资30万元?***XX912日。

()XX11月份

原一审中,******到庭证实:其同原告***XX11月份到郑州问被告***索要25万元借款。

从以上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和有违常理之处:如果认定第()项中,也即本案所争讼的25元为借款性质,那么第()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项事件的背景下,又发生了第()项事件,也即在***在明知***欠其25万元钱款,而且经其妻子张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仍然向***支付35万元,作为合伙出资。这些违背常理之处不得不让人怀疑上述事件的真实性。另外,再加上第()项事件,***于第()项事件之后继续向***索要本案争讼25万元借款!

这四项事件之间相互矛盾,违背常理,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基于此,我们不难认定,将本案所争讼25万元认定为借款,于事实严重不符。

二、本案应为合伙纠纷性质,申请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错误认定。

事实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合伙经营豪门洗浴人家,本案所争讼25万元,正是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款。关于该事实,申请人在(912日的股份协议,其内容进一步印证了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合伙关系存续的事实。

唯有如此,整个案件才能自圆其说,也即将前述中的第()项事件中,即本案争讼的25万元认定为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而非借款,才会合情合理地发生第()项当中,被申请人后续为合伙增加出资35万元的事实。而对第()项和第()项事件,鉴于其与第()()项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请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怀疑张玉香、***以及***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三、原审判决判令申请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其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借款纠纷,支付利息一说更无从谈起。

其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综上所述,原一、二审法院仅依据本属于为合伙出资的收条和一系列相互矛盾的证据,便草率地判决申请人承担并不存在的借款债务,实在难以令申请人服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恳请省高院依法再审,予以改判。

此致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责任编辑:ang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文(最新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