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23 10:32:47


总包单位对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1. 为保证整体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划分总包单位与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交叉作业的有序进行,使整体工程顺利交工,同时也为建设方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进入总包现场的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施工生产活动,以及对其实施地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3. 鉴于甲指分包是非总包单位的直接分包,总包单位对甲指分包的选定无参与权或决定权,总包单位只是作为对建设单位的服务来对进入总包现场的甲指分包单位进行代建设单位管理;所有专业承包、甲指分包企业在进入总包施工现场前,认真学习本管理规定,并组织对工人的教育,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各项条款。

4. 使用总包临设(总包不提供宿舍、食堂,只提供材料临时堆放场地,临时场地需搭建房屋的自行搭建)、机械设备时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和总包单位的专项管理规定。

5. 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各种专项协议(安全、环保、消防保卫、道路交通、临时用电)。

6. 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得进场施工。

A.报送符合施工内容的资信资料(通过年检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报送总包单位拟用管理人员的上岗证件(承包工程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

C.已与总包单位签订各专项管理协议。

D.由于作业需要对土建部分拆改的需原样恢复,未修复或者修复不到位的按照拆改部分的2倍付款。

E.门窗部分甲指分包所施工的门窗收口由门窗分包自行负责。

F.缴纳总包配合费:建设单位已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甲指分包工程总包配合费;

G.缴纳总包管理费:建设单位已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甲指分包工程总包管理费;

H.通过总包单位的审核,并取得总包单位签发的进场通知书(见附表)。

第二章 费用划分 (对在甲指分包协议中无约定有关费用的应计取相应费用)。

1. 总包配合费: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甲指分包工程配合费的,必须按不低于所施工工程总造价(包括设备费)的2%缴纳总包配合费。配合费用包括现场已经具有的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道路使用费、已具有的脚手架使用费等费用,配合工程验收、各种检查而发生的费用,指导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交档等而发生的费用。

2. 总包管理费: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专业承包或甲指分包工程管理费的,甲指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单位缴纳不低于该项工程总造价(含设备费)2%的总管理费。总包管理费包括对甲指分包单位有关生产进度的协调、现场内多单位之间的协调、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竣工验收的协调管理、政策法规的贯彻等,为使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单位的工程顺利开展和保证总体目标实现而进行的有关联络、协调、会议组织、流程建设等管理活动而发生的费用。

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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