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西城区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9 06:08:42

北京市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 文件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残发„201013


关于修改《西城区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质量,使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京财发„2007252号)的规定,现将《西城区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西残文„200745号)作如下修改,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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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第(五)修改为:街道残联工作人员在为申请人代办就业登记手续和档案存放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将《存档卡》反馈给区残联,区残联每月与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核实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实际缴费情况,汇制《城镇个体就业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审批汇总表》(样式附后)每月30日前,按当期《城镇个体就业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审批汇总表》上确认的人数给予本人社会保险补贴并将补贴款划入银行专用账户。季度终了10日内,将《城镇个体就业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审批汇总表》报区财政局备案审查。 第五部分修改为:“给予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全额补贴,补贴标准按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最低标准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71112日发布的《西城区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依照本通知修改后重新公布。


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西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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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西城区个体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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