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4-26 22:35:52

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实现合同审核、审批的目的,防范和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使合同形成过程中的各类档案材料有效归档,进一步明确合同订立、审核、签订、履行过程中各环节职责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采购部负责采购类合同、采购框架协议、筛选

服务合同、委外试验服务合同、设备设施维修及保养服务合同的签订及存档

第三条 市场部负责销售类合同及办事处租赁合同的签

订;

第四条 *管理部负责技术外包类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类合同、劳务协议服务合

同的签订及存档;

第六条 运营管理部负责合同的审核,以及销售类合同、

10万(含)以上采购合同、技术外包合同、办事处租赁合同、战略合作协议、信用担保合同、融资类合同、知识产权转让类合同、投资重组类合同、资产处置类合同的存档;

第七条 战略合作协议、信用担保合同、融资类合同、

知识产权转让类合同、投资重组类合同、资产处置类合同按公司要求由承办部门负责签订。

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 合同的订立需满足《合同管理制度》中合同签订的要求,同时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一、采购类买卖合同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品的质量要求等级、结算要求、验

收标准、供方违约责任条款、售后服务方式等。

二、销售类买卖合同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品的质量要求、结算要求、验收标准、产品保修期、违约责任等。一般情况下使用国防科工局制定的*工免税格式合同。

三、技术外包类合同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归属,技术要求、甲乙方责任、商业秘密、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

四、其他合同

按承办部门及公司要求明确相关内容。

第十条 合同若有特殊质量要求,必要时可签订质量保

证协议。

第四章 合同的审核

第十一条 签订合同前应严格按照《合同审批权限设置一览表》审核合同。合同承办人员将合同文本及《合同审批单》(附件1)提交给相关领导审批,审批完成后一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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