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保安员工作职责及执勤规范

发布时间:2018-09-16 18:18:54

校园保安员工作职责及执勤规范

一、 工作职责

1. 查验出入校园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2. 在校园及其周围开展治安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3. 在上、放学时段维护校园出入口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4. 发现和制止发生在校园及其周围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5. 配合学校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6. 收集、报告校园及周围治安动态和信息。

7. 保安服务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 执勤规范

1. 保安员上岗时,应着全省统一的保安制式服装,佩戴全省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携带必备防卫器械,严格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开展工作。

2. 按时上下岗、交接班,在学校规定学生进校时间前30分钟到岗,放学30分钟后再按有关规定离岗,不迟到、早退、脱岗,不得在岗位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3. 在上课期间,应加强门卫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出,做好校园值守、巡查工作。

4. 上、放学时,应到学校出入口疏导车辆、人流,严密监控出入口周围动向,发现可疑情况,果断处置,并及时报告或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行为,迅速正确使用防卫器械予以制止。

5. 熟悉学校物防和技防设施配备,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和保安防卫器械,基本掌握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法。

6.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报警和监控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巡视、处理,按规定留存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7. 文明执勤,言行规范。

校园保安员工作职责及执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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