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双非儿童”的特殊教育与康复

发布时间:2018-10-03 04:27:43

跨境“双非儿童”的特殊教育与康复

? 跨境“双非儿童”的特殊教育与康复 社会管理 跨境“双非儿童”的特殊教育与康复 刘玉琼 (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工作学系,香港999077) [摘要]需要特殊教育的“双非儿童”在以往有关跨境学童和家庭的研究中,一直备受忽略。以一项定性研究为基础,通过对“双非父母”的访谈,探讨双非儿童中患有自闭症、唐氏综合症等发育障碍的特殊儿童跨境求学就医所引发的个人和家庭适应问题。研究发现孩子在香港能获得较有效和全面的训练支持,环境对残疾人的歧视也较低;另一方面,孩子跨境就医求学,会对父母乃至整个家庭带来很大压力,甚至造成家庭两地分居,还要面对香港社会的负面评论。建议内地与香港政府在政策及服务上携手合作,协助这些家庭解决因特殊儿童引发的家庭适应问题和压力,并促进两地的特殊教育交流。 [关键词]双非儿童;特殊教育;特殊儿童;跨境生活;家庭为本;社会福利 Abstract:The non-native children who need special education have been neglected in the previous research of cross border schoolchildren and families. Based on a qualitative research and interviews with non-native parents, the paper researches on some individual and familial adapting problems caused by the non-native children who suffer autism or Down’s Syndrome. It is found that children can receive more effective and thorough treatment and support in HK, and discrimination towards them is less, and that cross border education can bring about great burden to the whole family and even family separation and negative public voice. The author suggests that Mainland and HK government corporate in policy making and service providing in order to cope with those problems and promote educational exchange on the issue. Key words:non-native children; special education; exceptional children; cross border life; family-oriented; social welfare “双非儿童”是指内地孕妇在香港所生的孩子,而父母双方皆非香港居民。“双非儿童”的现象源于2001年香港终审法院裁定在港出生、而父母均为内地居民的庄丰源享有香港居留权[1]。自此,《基本法》第24条有关中国公民在港出生的子女享有永久居港权的规定,适用于非香港居民的中国公民在港所生子女。2003年推行的内地居民来港“自由行”政策,使得内地孕妇赴港产子更加方便,“双非儿童”的数量也因此日益增加。2001至2011十年间,每年出生的“双非婴儿”数量从620名飙升至35 736名[2],激增超过50倍,占全港出生婴儿数量的比例从1.3%上升至37.4%。赴港产子的内地孕妇来源也从广东、福建等地扩展至北京、上海等距离香港较远的城市[3]。 面对跨境产妇数量急升带来的问题和本地社会的反对声音,香港公立医院曾多次暂停非本地妇女的产科预约,最终特区政府于2012年4月正式宣布,自2013年起香港医院停止接受丈夫不是香港居民的非本地妇女的产科预约。纵览2002—2012年在港出生的“双非婴儿”数量,总数已超过20万,占香港整体出生人口26%,数据见表1,他们的成长适应问题不容忽视。 表1 在港出生的”双非婴儿”数量 年份全港活产婴儿数目(人)其中内地女性(其配偶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所生的婴儿数量(人)199852977458(0.8%)199951281559(1.1%)200054134709(1.3%)200148219620(1.3%)2002482091250(2.6%)2003469652070(4.4%)2004497964102(8.2%)2005570989273(16.2%)20066562616044(24.4%)20077087518816(26.5%)20087882225269(32.1%)20098209529766(36.3%)20108858432653(36.9%)20119545135736(37.4%)20129155826715(29.2%)201357084790(1.4%)201462305823(1.3%)总数1101079205653(18.7%) 说明:数据源来源于香港政府统计处[4]。 一、有关“双非儿童”的研究 过往的研究大部分都将“双非儿童”归类到“跨境学童”“跨境家庭”或“内地孕妇在港所生子女之中”,这些“跨境学童和家庭”还包括了父亲为香港居民的“单非儿童”[5-9]。研究发现不少学童自小学甚至幼儿园就已开始跨境上学;学童上学的交通时间一般都很长,因放学后要赶回内地,没有太多机会参加课外活动[6]15,不少内地母亲们为了照顾孩子而成为经常的跨境往返者[5]。研究显示,大部分学童在香港就学的经验大致正面,无论父母及学童都欣赏香港的教育制度和质量,学童在学校也很少受到歧视[6]13。但他们对香港的认识仅限于过境和在学校的感受,缺乏整体性的香港实际生活的经验[8]160。加之对繁体字不熟悉,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学童的学习经历[7]。除此之外,跨境学童亦面临双重身份认同和两地归属感的问题[8]165。 针对“双非儿童”,研究发现来港产子的内地父母大部分为高学历、高职位的人士,属于城市中等或以上阶层居民,来港产子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规避中国的生育政策[10-11]。有内地学者引用“家庭策略”的概念,指出内地孕妇赴港产子是因两地福利资源有差异,为了谋求家庭的最大利益而作出的选择,但却可能导致家庭成员因持有不同的居民身份和社会地位,而使家庭关系变得更为复杂[10]。 也有学者从政策及资源争夺的角度,剖析了两地政府排外性的人口政策令这些儿童及家庭处于夹缝之中。首先,香港特区政府以高消费水平向内地家庭输出医疗产业和居港权,但却未有就这些儿童回港及其衍生的影响做出具体规划,从而使“双非儿童”无端陷入与本港儿童的资源争夺之中,成为不受欢迎的入侵者。而内地实施单一户籍制度,儿童一旦拥有居港权,即会丧失在内地享有的社会及政治权利,儿童须以港澳居民的身份去购买服务,教育方面亦与港澳学生等同[12]。自2012年9月起,深圳市政府实行公立小学不收港澳生的政策,“双非儿童”自此失去合法在内地公立学校上学的选择,不得不加入到私立学校激烈的学位竞争之中。由此可见,无论在香港或是内地,这些儿童都被置于一个“他者”或“非本地人”的身份[13]。 以上文献回顾显示专门针对“双非儿童”的研究和分析并不多,更是从未探讨过其中患有自闭症、唐氏综合症等发育障碍的特殊儿童的境况,除了一般“跨境家庭”的适应事项之外,这些特殊儿童和他们的家庭需要面对哪些困难和挑战?以下会根据一项定性研究的结果进行讨论。 二、研究方法及受访者背景资料 研究是以个别的深入访谈搜集相关数据,受访对象是“特殊双非儿童”的父母,招募方法是通过为这些儿童提供训练的社会服务机构及幼儿学校的转介,由老师或社工向合适的父母介绍有关研究,在获得父母书面同意后,进行录音访问,然后再将录音转译为文字记录以作分析及报告之用,为保护受访者隐私,所有文字记录和报告,均以数字替代父母名字。 访谈在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期间进行,共有18位双非父母参加,当中只有一位父亲,其余都是母亲;有一位母亲在港出生的两个儿子都是特殊儿童;只有一名特殊双非儿童是女孩,其他全部是男孩。孩子的年龄由2岁至7岁半,患有自闭症及发展迟缓的各6位、患有唐氏综合症(内地称为21三体综合症)的5位、患有脑瘫痪或大脑麻痹的2位、肢体伤残的1位。其中有11位为第2胎、6位为第1胎、另外2位为第3胎,这些家庭大部分来自深圳。有关数据请参考表2。 表2 受访父母背景资料 父母编号受访父母特殊儿童基本情况特殊儿童在家排行及兄弟姐妹基本情况常住地区01母亲男/自闭症、5岁第二胎(第一胎是儿子,已17岁)深圳02母亲男/唐氏综合症、6岁半第一胎(已向政府登记,可生第二胎)深圳03母亲男/脑瘫痪、6岁第一胎深圳 续表2父母编号受访父母特殊儿童基本情况特殊儿童在家排行及兄弟姐妹基本情况常住地区04父亲男/自闭症、4岁第二胎(第一胎是女儿,农村户籍,如果孩子相隔五年可以再生一个)福建05母亲男/发展迟缓、4岁第二胎(第一胎是女儿、初三)深圳06母亲男/唐氏综合症、2岁第一胎(非婚生子)深圳07母亲男/唐氏综合症、4岁半第二胎(第一胎是儿子、17岁高一)清远08母亲男/唐氏综合症+神经脑细胞瘤、7岁半第一胎福建19母亲男/发展迟缓、4岁半第一胎深圳10母亲男/发展迟缓、5岁半男/肢体伤残、2岁第二胎(第一胎是儿子、13岁)第三胎福建11母亲男/发展迟缓、4岁半第二胎(第一胎是女儿、7岁)深圳12母亲男/发展迟缓、3岁第二胎(第一胎是女儿、5岁)深圳13母亲男/自闭症、5岁第二胎(第一胎是女儿、12岁)深圳14母亲男/自闭症、7岁第三胎(第二、四、五胎都在香港生)汕尾15母亲男/大脑麻痹、5岁第二胎(第一胎是女儿、15岁)深圳16母亲男/发展迟缓、4岁半第二胎(第一胎是儿子、13岁)深圳17母亲男/自闭症、5岁第一胎(不会再生,因心力交瘁)深圳18母亲女/自闭症、6岁第二胎(第一胎是儿子、11岁)深圳 三、研究结果与发现 (一)来港产子的原因 与以往的研究结果一致,大部分的父母都是为了规避内地的生育政策,其中包括非婚生子和超生的情况,也有不少父母选择第一胎就赴港产子。一旦有子女在香港出生,其余的孩子也都会在香港出生,有父母表示这是对子女的公平。除了教育及医疗质量、方便出国这些诱因之外,也有受风气的影响,在香港邻近地区,赴港产子在当时已被普遍仿效。此外,有直系亲属在香港,方便孩子赴港后的照顾,也是一种诱因。 “丈夫的妈妈和自己妈妈都建议我来香港生孩子……05年那时,很多人到香港生孩子,我伯父的大女儿和3个儿子全都在香港出生。”(母亲08) “怀上孩子就已经决定到香港来生了,也是一种趋势吧……就是有一种环境、身边有一种趋势这样去选择……说实话没有考虑太多。” (母亲11) “孩子的祖父母在香港,他们建议到香港这边生……最初的打算是有祖父祖母可以照顾。” (母亲09) “因为有亲戚在香港,当初是因这想法才会过来香港生孩子。” (母亲16) 对内地一些社会情况的不满:包括受访者认为内地有贪污的情况和太靠关系而导致的不公平等,也是推动因素。 “首先,(我)不认同内地贪污状况…很腐败,我很不认同。”(母亲02) “最主要是不公平,即很多事情都要靠关系,入大学、找工作等。”(母亲17) (二)赴港生育特殊儿童:既是不幸也是幸运 与一般特殊儿童的父母一样,起初大部分受访者对孩子的特殊状况难以接受,虽然无奈,但都表示一步一步慢慢接受,并没有因此而离弃孩子。 “当时我不想去 (为特殊儿童专设的服务机构)……心里好像不太舒服,是否要带他去这些地方,这是一个很长的心路历程。” (母亲05) “其实说实话也是一步一步地在……在承受……(从)过去的一种不懂,到慢慢地懂和接受……生活也是慢慢地去接受和变化……所以我就觉得心情还是以一种平稳的态度去接受了。” (母亲11) 特殊儿童虽然不幸,但不少父母都庆幸孩子是在香港出生,可以使用香港的服务。相比之下,内地的支持服务仍未成熟,而且费用高昂;同时对这些儿童的歧视也很严重。 “如果生在内地就死定了,因为找不到需要的资源和支持去帮他。那如果你自己有钱,可以找私家学校私家老师来帮他,但你如果是穷人(就不同了)。很庆幸他们两个是生在香港,真幸运。” (母亲10) “特殊学校都是香港好些,内地的……仍未够成熟……这边教学肯定比内地好。” (母亲14) “这类小孩在大陆幼儿园是不被接受的……老师是顾全局的,你在那里发脾气,那就带你到别的房间……老师要先教其他大众学生,而忽略了你,你是永远学不到东西的。” (母亲18) “香港的歧视少一些……在内地会被人歧视。”(母亲08) (三)跨境生活之苦 虽然孩子能够在香港得到更好的支持和训练,但他们的特殊情况却也给父母带来特殊的压力。首先孩子的情况打乱了家庭原本的计划,就算孩子仍未入学,也需要不断赴港接受各种评估和治疗。 “以前……打算让他在大陆读书,待他长大……我们包一部车,一个月五百块钱……会送你到学校……可以到香港读一年级。” (父亲04) “本来打算一家人可以一起,在深圳读书没有那么累人…… 但是现在没有可能,为了两个孩子。小儿子是肢体伤残,都不知道是否可以和哥哥同校。”(母亲10) “没有办法……如果他是正常小朋友呢,我并不打算送他过来香港” (母亲13) 特殊儿童难以与其他跨境学童一起自行排队过关,需要专人照顾,因此校车不肯接载这些孩子。因为只有直系亲属才可陪孩子过关,很难找人帮忙,所以受访父母要和孩子一起两地往返,不单孩子饱受舟车之苦,父母也同样觉得身心疲累。 “一般学校都有校车接送,可以(接送)去到关口,那些公司(不为我们提供关口接送服务)可能是觉得做不过(做不了)……听闻有家长请人接送孩子过关,但亲戚都是要直属的,堂亲也不可以。” (母亲12) “(由)清远(出发),过广州就(一)个多钟头车程,过罗湖再搭火车到香港,到罗湖已要三个多小时,带着孩子再加三小时车程,其实真的很累人。”(母亲07) 他们特别提到过关难的问题,因内地关口无障碍通道设施不足,而香港过关的要求严格,要有足够的证明文件才可以走港人通道,而且一个孩子只能带一个成人通过,否则父母只能用内地居民通道,轮候时间很长,一旦超越孩子的耐性,容易出乱子。此外,非深圳户藉居民要三个月续证一次,也带来不便。 “我是在默林关关口,很大很阔,我每一次都要骂,因为我每次过都要抬婴儿车,为什不可以加建一道小陡梯(无障碍通道)让我把婴儿车推上去,方便我们一下?”(母亲12) “我背着他过关很辛苦,因为内地没有轮椅车给你上(用)”(母亲15) “要出示什么什么证件,才让你通过,未能出示有关证件便要排队。” (母亲02) “过关试过有一次孩子不见了,他撞倒人,给人家责骂,又爬栏杆又乱搞大门。”(母亲05) “每三个月要回乡下一次,要带着孩子回乡办理证件,每次要请十几天假才可以,很麻烦。”(母亲09) 因路程太远,父母把孩子送到学校之后,会留在香港等孩子下课,然后一同回家。在本研究中,这些等候的全都是母亲,她们共同的感受是: “没有私人时间,时间都给了孩子”。因为不是香港居民,她们不可以在港工作,也没资格参与社区活动或兴趣班,除了参与孩子的训练之外,其他时间只能在公园或商场游荡。 “有六七个小时在香港,大家无事可做。” (母亲07) “他上课时间,(我)没有什么可做,感觉自己能力被废掉了。”(母亲11) (四)孩子跨境就学就医对家庭的影响 父母陪伴孩子跨境就学就医,也影响了家人相聚的时间,以及对其他家人的照顾。 “大家沟通的时间都减少了, 辛苦又会容易有脾气,爸爸又觉得压力好大,每日都要帮忙买菜煮饭。”(母亲16) “大儿子寄宿,没法照顾他……我来了香港,爷爷奶奶一样没有人照顾。” (母亲07) “老人家都会有病痛,仍要他兼顾孩子的照顾,心里很不舒服。” (母亲13) 有两位受访母亲为免孩子疲累之苦,在香港租房居住,而另外两位亦有此打算。家人分两地居住既要忍受分离之苦,又要面对语言不通和对陌生环境的不适应。 “他逢生病就很想念爸爸,很可怜,他有时会问,为什么只得(只有)我们两个在这里?为什么不和哥哥、弟弟一起?” (母亲10) “来到这里离家那么远,又不懂得听又不懂得说,孩子又要去不同地方复诊……到哪里坐公交车也不知道……精神压力很大,晚上不能入睡。”(母亲08) 无论是天天跨境还是移居香港,不少母亲都得放弃工作,使家庭减少一份收入,再加上两地往返和在香港的开销,都对家庭经济造成了压力。 “我以前有做工,因为孩子的问题不得不放弃工作……家庭的经济负担也是存在的。” (母亲11) “全家的支出只靠我先生一个,其他治疗,加上针灸治疗,加起来也很多。”(母亲13) (五)香港社会对“双非儿童”的负面评论 根据大部分受访父母的经验,他们和孩子在医疗、学校和社会服务系统中都能感受到友好的氛围,但同时,他们也意识到香港社会对“双非儿童”抢夺港人资源的负面评价。有受访父母对此表达不满,有父母特别强调内地的生活和退休福利已很到位,他们无须依赖香港福利,但也有受访父母表示歉疚。 “医生护士应该没有因我们是‘双非’而态度不好,但公众场合肯定会有,有一定的无理指责……(我们)用了香港的资源……是你允许我才来生孩子,你现在反而要抗议。” (母亲18) “我们本身有退休金,所以不要觉得我们内地人,好像什么都要依赖香港政府,是有这种人,但不是所有内地人都想去领福利,没有,我完全没有这动机。”(母亲05) “多多少少心里也有愧疚,毕竟对香港社会没有任何付出……父母在这边有身份证的话,你需要工作和缴税、履行一些社会义务,我们是没有的。就算是正常孩子来这里读书,说实话,多多少少也是分了人家的东西。” (母亲11) (六)孩子的未来计划 对于孩子未来的安排,父母有不同的打算,有超过半数的父母希望孩子在香港长大,具体的安排包括为孩子申请宿舍、家长来港照顾孩子直到孩子有独立能力;也有少数父母打算移民香港,其中包括公公婆婆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那位母亲,她的丈夫正根据香港永久性居民成年子女的身份申请移民香港。而其他希望移民到香港的受访父母对申请赴港的具体规定并不甚了解,以为孩子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便可申请家庭团聚。 “大埔墟那所寄宿学校条件非常好,就觉得很放心。完整的训练,教她自己照顾自己,觉得到那里面可以放心。”(母亲06) “打算让他在香港生活,他已经适应了香港……到他(能)处理到自己的问题时,我们都会回深圳居住。” (母亲05) “因为觉得他有进步,所以我有动力继续送他来香港上学,无论多辛苦都要撑下去……最希望可以全家来香港团聚。”(母亲16) “我想孩子是香港人,迟些就可以申请父母到香港团聚……申请到宿舍,儿子就可能可以留在香港……如果儿子留港的话,我都要留在香港……来港生他的原因是希望他在香港发展。”(母亲07) “如果我可以在香港定居,我送完他上学之后,我可以找工作做。”(母亲17) 若父母需要留港生活,住房和经济能力是最大考虑,有能力的父母会在香港买房子,也有父母打算与人合租以减轻负担,另外有些父母表示,是否能获得公共房屋(即福利房),是他们是否在港居住的因素,最后有父母表示若负担不起,唯有在内地居住,继续跨境生活。 “有一些有经济条件的在这里买房子,有一些就经济差一点,有几个妈妈在这里买了房子,就为了小孩子。”(母亲18) “初步打算可能和另外一个家庭合租一个单位,起码节省了一半钱。”(母亲17) “觉得小朋友应该是跟爸妈一起生活会好些,所以我们就考虑辛苦一些也不要紧,我们会接他回深圳住(即继续跨境生活),如果以后有公屋的话,我们都会再考虑。”(母亲09) “经济负担得来就会留在香港,如果经济无法负担,只有回大陆居住。”(母亲08) 也有父母打算在孩子的能力恢复到可与一般孩子一同就学时,或待孩子完成学业之后,让孩子回内地生活。 “他体力上和智力上都有很好的改善,如果小孩子慢慢追上同龄人的水平,为家庭生活着想,干脆带他回到深圳念书。”(母亲11) “长远计,读完书,我无打算留儿子在香港就业……香港不是一个工业地区,香港是一个商业地区,内地机遇会多些。”(母亲02) 有经济能力的父母会为孩子寻求更多的出路,例如有三位父母就通过缴纳社会抚养费或不合法的途径为孩子买一个户籍,方便孩子留在内地生活。 “用不合法途径去买一个户籍……找相识的人去当地政府部门或者妇联办,去开一张出生证明,去申请多一个户籍。”(母亲02) “用另外一个名字,为他申请了一户藉。” (父亲04) 也有父母表示会尊重孩子的选择,但他们自己不会选择移居香港,因香港的生活节奏太急促、太紧张。 “再大一些就让他自己选择……这里的节奏好快……(自己)都不会考虑(来港居住)。”(母亲14) “他长大之后,喜欢在哪里工作、哪里住就在哪里,如果他不想在香港住时,可以回深圳和我们住。”(母亲16) 无论受访父母对孩子的未来有何打算,孩子仍然年幼需要继续在港接受训练,有些父母就此表达隐忧,包括了服务需求过大以致轮候需时,担心未能适时衔接,也不知孩子何时才可以跟上正常孩子的能力,以及香港政府对自由行政策的转变。 “香港本身宿位不够,要等一段时间。” (母亲08) “就算申请到也要衔接得到,即小学、中学都要寄宿,才可以衔接得到。” (母亲07) “真是不知道训练到什么时候才可以让他跟正常小朋友一起上小学。”(母亲14) “最担心就是香港政府收窄自由行,担心签证突然之间有变化。”(母亲13) 四、讨论及建议 因研究方法的限制,以上的发现并不代表全体特殊双非儿童和他们父母的情况,但综合受访父母的经验,不少家庭正面临两难抉择。一方面,孩子在香港能获得较有效和全面的训练支持,残疾人被歧视的程度也较低,因此不少父母都希望孩子能在港长大。另一方面,孩子跨境就医就学,给父母乃至整个家庭都会带来很大压力,甚至造成两地分居,还要面对香港社会的负面评价,而孩子要留港定居,住所安排是最大的困难。研究还发现,有少数父母并不了解孩子纵然有居港权,父母要来港定居并不容易,父母要年满65岁而且老无可依,才可申请赴港。 因此在港团聚、来港就业、及获得公共房屋的期望大致会落空。 通过对特殊的双非儿童和父母处境的研究,希望能把这些儿童和家庭的需要反映出来,引起政府关注,便于两地协调,在证件和过关安排上为这些儿童及父母提供方便,也应检视现有的入境政策、《往来港澳通行证》(惯称双程证)及《前往港澳通行证》(惯称单程证)的审批资格是否有助保持家庭的完整和功能。对于为这些儿童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在支持这些家庭时,应采用“家庭为本”的理念,把服务延展至其父母,例如以孩子的名义接收父母成为家长资源中心的会员,让父母在港时能使用中心的服务和接受对孩子有益的训练。而有受访父母建议可以让她们参与志愿工作,使她们的生活更有意义,回馈香港社会,而非只享用香港的资源,有助改变有关“双非儿童”的评价,也值得有关服务机构考虑。另外,有受访父母建议内地政府与香港政府合作,让香港政府派专员到内地开办特殊学校并提供服务,此举亦可以促进特殊教育的两地交流。事实上,有特殊需要“双非儿童”的家庭既有内地居民也有香港居民,从“家庭为本”的角度出发,照顾和协助这些家庭处理与孩子有关的压力和适应事项,应当成为两地政府共同的责任。 [参考文献] [1]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终院民事上诉2000年第26号判案书中文译本[M].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2001. [2]人口政策督导委员会.人口政策督导委员会二零一二年进度报告书[M].香港:人口政策督导委员会, 2012. [3]朱庆玲.双非问题的法律探析[J].法学研究, 2013(7): 98-99. [4]立法会秘书处资料研究组.资料摘要——香港的人口概况[M].香港:立法会秘书处, 2015. [5]陈高凌.他们是香港的孩子: 内地女性在港所生儿童的社会隔合[J].跨境家庭论坛, 2014(2): 4-12. [6]陈洁华,颜乐燊,陈永新.跨境学习的就学经验和归属感[J].跨境家庭论坛, 2014(2):13-25. [7]黄子玮,许丹妮.跨境学童的生活模式及未来发展: 从父母角度透视跨境学童的家庭[J].跨境家庭论坛, 2014(2):26-31. [8]袁月梅.内地跨境及新来港学生的文化及公民身份[J]. 基础教育学报,2008, 17(2): 159-174. [9]YAM B M C, AU S K. Comparison of the experience of having a sick baby in a neonatal intensive care unit among mothers with and without the right of abode [J]. Journal of Clinical Nursing, 2004(13): 118-119. [10]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移动与福利:内地孕妇赴港产子的家庭策略研究[J].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央政策组, 2011. [11]政府统计处.香港人口推算2012—2041[M].香港:政府统计处, 2012. [12]香港社会服务联会.跨境生活家庭政策研究报告[R].香港:香港社会服务联会,2010. [13]刘玉琼. 从政策及资源争夺角度剖析双非儿童在港生活的挑战[J]. 香港青年学报, 2014,17(1):137-148. [责任编辑:刘佩丹] DOI:10.14132/j.2095-7963.2016.02.003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963(2016)02-0023-09 [作者简介]刘玉琼(1963-),女,香港人,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工作学系专业顾问,社会福利博士, 研究方向: 家庭社会工作、 跨境家庭、 家庭与工作的互动、 家庭影响评估、 家庭为本实务。 [基金项目]香港中文大学联合书院“学生校园培训及服务奖励计划2012-13”资助(项目编号:48) [收稿日期]2016-02-12; [修订日期]2016-03-11

跨境“双非儿童”的特殊教育与康复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