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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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合同
要点
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监理方)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期环境监理,甲方支付环境监理费。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环境监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监理方(乙方):
为加强建设工程全过程环境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 工程项目施工期环
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
境监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行办法》等有关要求,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环境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 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 项目占地: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 __________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____________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___________ 二、 环境监理目的
本次环境监理旨在实现建设项目环保目标,
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
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污染和生态破坏,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检查指导,防止环境
三、 环境监理工作范围 环境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所在区域及工程影响区域,主要包括: 1. 本项目工程建设区域
(1 )项目建设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 程以及环保工程等;
(2) 项目建设过程中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各种污染达标排放情况;
(3) 项目设计中拟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 批复要求的建设情况;
(4 )环保报批手续履行情况(如施工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制订与落实情况,环境管理 机构建设情况,环境监测监控计划落实情况,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订与落实情况。 2. 本项目工程影响区域
建设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到的区域, 及其他敏感目标等。 四、 执行标准 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 )地表水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3 )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4)
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 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
场界噪声限值》(
营运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准限值;
(4 )一般固废排放标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中的相关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中的相关标准; 五、 定义
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文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GB16297-1996 );
GB3095-2012); GB3838-2002 ); GB/T14848-93 );
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建设施工场地200m范围内的居民点,施工便道两侧生态
GB8978-1996 );
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GB12523-90 )中标准限值; GB12348-2008 )中相关标
六、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标准文件、本合同专用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七、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承担本项目议定范围内的环境监理业务,提交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竣工总报告。 八、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额度、期限、方式、币种,向乙方支付报酬。 九、本合同监理期限
个月,(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如遇工
程延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再确认监理费用。 十、合同总额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额为人民币:环境监理费为 (大写 2. 支付方式:
(1) 合同签订后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大写 (2)
交付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大写 (3) (大写
);
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款项即合同总额的 %
)后,乙方向甲方交付环境监理总报告。
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
);
乙方向甲方%
%
)
¥ 元整。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意由铜陵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部分标准文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1工程”是指甲方委托乙方实施环境监理的工程。
1.2甲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施工期环境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1.3乙方”是指承担施工期环境监理业务和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1.4监理机构”是指乙方派驻甲方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1.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甲方同意,乙方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责任人。
1.6承包人”是指除乙方以外,甲方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7工程环境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环境监理方案中约定,甲方委托乙方监理的工作 范围和工作内容。 1.8工程环境监理的附加工作 ”是指:甲方委托乙方环境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 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1.9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 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法规,以及专用文件中议定的
乙方义务
第三条 乙方按合同约定派出环境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 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
第四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甲方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