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14 06:41:45

关于印发《XXXXXXXXXXXXXXXXX局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局属各党支部、各单位、机关各科室、XXXXXXXX

《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制度(试行)》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支部、本单位、本科室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规章。局属各党支部、各单位、各科室、各房管所要加强在具体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力度,在落实的执行力度上下功夫,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局属各党支部、各单位、各科室、各房管所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局纪委联系。

  中共XXXXXXXXXX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年6月1日

 

 

XXXXXXXX局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制度(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对局属各党支部、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和全局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廉洁从政,推动全局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国家公务员法》、《廉洁从政准则》、《行政监察法》、五华区廉政风险防范等有关规定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对机关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职能,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保证局党委、局行政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我局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发展、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发展民主的原则;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

、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工作得到落实,党风廉政监督检查由局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工作日常业务和具体事宜。

具体监督检查工作由局纪委牵头,局纪检监察室会同局党委办公室、局行政办公室、局计划账务科等科室具体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工作具体人员组成根据监督检查的内容由局纪委决定。

、对象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对象

对象为局属各党支部、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机关全体在职公职人员。

(二)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贯彻落实局党委、局行政决策、部署的情况,党建目标、经济目标及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4、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5、加强作风建设,执行工作纪律、按劳动纪律的情况;

6、遵守《廉政准则》、“八条禁令”“公务员八个不准”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7、在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8、局党委、局行政安排的需要监督检查的其事项。

监督检查方式

根据工作情况,结合局重点目标、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综合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跟踪监督检查、定期监督检查等方式进行:

(一)综合监督检查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阶段性重要工作,贯彻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上级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等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二)专项监督检查对省、市、区和局党委、局行政部署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职能目标、经济目标、党建设目标、重要制度规定落实、专项治理进展和限期解决的突出问题处理等情况进行专题检查。

(三)跟踪监督检查对反映强烈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群众投诉、举报、重复上访、越级访等进行跟踪督办,进行现场督查。

(四)定期监督检查对党建目标、行政目标、职能目标、经济目标等日常工作进行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了解掌握各党支部、各单位年初局党委、局行政下达的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度。

监督检查程序

(一)根据工作安排和局党委、局行政相关部署,确定监督检查内容、监督检查人员、被监督检查单位。

(二)听听取监督检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就相关问题作出答复或说明及专题汇报

(三)调阅、查看、复制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

(四)根据需要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测评会,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五)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个别谈话。

(六)进行明查暗访,发放调查问卷,组织专项考核,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七)向局党委、局领导专题报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下步改进意见,根据需要向被监督检查单位及有关人员反馈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监督检查运用

(一)监督检查结果作为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询问谈话、诫勉谈话、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责成作出说明,限期整改纠正,违反有关规定,达到纪律处分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七、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由XX区XXX局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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